《福州市推动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为了更好地贯彻和实施《福州市推动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特制定本细则。一、申报单位条件:1、在福州市注册登记的动漫游戏企业;2、本办法所指动漫游戏企业是指以“创意”为核心,以动画、漫画、游戏(含手游、网游)、网络动漫(含手机动漫)、动漫舞台剧、动漫影视等为表现形式的创作、软件开发、节目制作、出版、生产、推广等企业以及与动漫游戏形象有关的服装、玩具、电子游戏等衍生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的企业。二、原创动漫影视作品播出奖励(一)分钟数补贴1、申报条件(1)原创动画作品获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和许可(2)原创动画作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3)原创动画作品必须在央视所属频道、福州电视台、福建电视台所属频道及其他地区省级电视台所属频道播出,黄金时段指每天17:00-22:002、申报材料(1)《资金申请表》,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4)企业与电视台签订的合同及由电视台提供的播出时段(5)各级电视台播出的动画片,提供图像、声音清晰的带电视台徽标的样片一套(第一集、最后一集、中间任选3-4集)(6)作品版权证明材料;(版权证书)(7)动画片播出时长计算方式为去除头尾主题曲的实际长度(片头片尾分钟数只计算一次),申报企业根据本细则自行算出的有效播出时间说明(除去片头片尾)(8)若属于原创作品转让的,还应提供转让合同及相关单位资质证明(二)院线补贴1、申报条件(1)动画电影作品获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和许可(2)动画电影作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2)动画电影作品必须在国内外院线上映,且映一年内票房收入分账在2000万元以上2、申报材料及奖励说明(1)《资金申请表》,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3)广电部门核发的《摄制电影许可证》《电影公映许可证》(4)与发行机构或院线签订的合同、样片及由发行机构、院线提供的公映排期证明(5)每部电影票房收入证明(合同和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票据复印件)(6)作品版权证明材料(版权证书)(7)属于原创作品转让的,还应提供转让合同及相关单位资质证明)(8)年度票房分账收入排名前50%的动画电影作品,按照该部作品票房分账收入3%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三、获奖奖励(一)国际获奖奖励1、申报条件(1)“国际知名展会奖项”特指获得日本东京国际动画节、日本广岛国际动画电影节、美国红树枝国际动画节、法国昂西国际动画电影节、加拿大渥太华国际动画电影节、韩国汉城动画节所设立的奖项(2)获奖作品获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和许可(3)获奖作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2、申报材料及奖励说明(1)《资金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3)获奖作品图片、视频资料(4)作品版权证明材料(5)作品获奖证明材料(6)单项奖一次性奖励30万元(7)以上所有奖励中的各同类奖项按“从高不重复”原则奖励(二)国内获奖奖励1、申报条件(1)“国家级政府综合奖”特指国家各部委或中央电视台颁发的金奖、银奖或一等奖、二等奖等综合类奖项;“国家级政府单项奖”指国家各部委或中央电视台颁发的最佳创意奖、最佳动画奖等奖项;“福建省政府综合奖项”特指福建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金奖、银奖或一等奖、二等奖等综合类奖项;“福建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主办赛事”(2)获奖作品获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和许可(3)获奖作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2、申报材料及奖励说明(1)《资金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3)获奖作品图片、视频资料(4)作品版权证明材料(5)作品获奖证明材料(6)相关政府部门主办该活动、赛事的正式文件复印件(7)获的广电总局推荐国产优秀动画片,需出具广电总局“推荐国产优秀动画片”公文复印件一份。(附该片样片、发行许可证)(8)综合类奖项奖励前三名,如有特等奖,则奖励范围自特等奖向下顺延,提名、入围、鼓励奖原则不奖励(9)设置综合奖项的参照以下标准: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际知名展会奖项50万30万20万国家级政府综合奖项30万20万10万福建省政府综合奖项10万6万3万福建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主办赛事5万4万3万(10)以上所有奖励中的各同类奖项按“从高不重复”原则奖励四、新媒体动漫、游戏优秀作品奖励1、申报条件(1)在福州市相关平台上运营的原创游戏产品(2)获的国家出版总署、文化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并推广的益智类游戏(3)网络、手机动漫(包括播出收入、产品授权收入)单项产品销售年收入15万元以上的企业(4)动漫游戏相关应用软件单项产品年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企业(5)作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6)作品获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和许可2、申报材料及奖励说明(1)《动漫产业发展资金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3)获国家出版总署、文化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并推广的益智类游戏需提供相关部门推优文件(4)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作品版权证明材料(动漫:版权登记证书、游戏:游戏软件著作权证书、游戏软件作品版权证书或授权证明)(5)产品运营合同与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新媒体运营平台动漫游戏作品交易金额证明材料和票据复印件)(6)产品影像资料一套(7)涉及版权转让还应出具转让合同与票据(8)网络、手机动漫(包括播出收入、产品授权收入)单项产品销售年收入15万元以上的企业或动漫游戏相关应用软件单项产品年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实际收入5%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奖励金额当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五、原创动漫游戏作品版权收益奖励1、申报条件(1)原创作品版权收益达到100万元的动漫企业(2)版权出口收入达到20万美元的动漫产品,版权出口收入达到100万美元的游戏产品;(3)该奖励所指版权收益为当年所得收益,不可跨年累计(4)同一法人的两家公司或同一集团公司之间进行的版权转让,不列入奖励范围。(5)作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2、申报材料(1)《动漫产业发展资金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3)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作品版权证明材料(动漫作品版权证书、游戏软件著作权证书、游戏软件作品版权证书)(4)版权销售合同、财务报表、发票复印件(5)产品影像资料一套(6)涉及版权转让、授权的还应出具合同与票据六、动漫游戏衍生品奖励1、申报条件(1)自主衍生品收入达到100万元或自主衍生品出口收入达到20万美元的动漫游戏企业(2)该奖励所指版权及衍生品收益为当年所得收益,不可跨年累计(3)作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2、申报材料(1)《动漫产业发展资金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3)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作品版权证明材料(4)动漫游戏形象品牌或动漫游戏衍生产品影像资料1套。(5)衍生品销售合同、财务报表、发票复印件(6)涉及版权转让、授权的还应出具合同与票据七、知名企业入驻奖励1、申报条件(1)该奖励针对国内外知名动漫、游戏企业落户福州,即集团总部或分公司落户(2)公司注册一年以上方可兑现该奖励(3)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且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动漫游戏企业(4)台湾地区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年营业收入超过3000万元的动漫游戏企业2、申报材料与奖励说明(1)《动漫产业发展资金申请书》(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营业执照(集团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1份及复印件4份(4)销售合同、相关发票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5)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作品版权证明材料(6)产品影像资料一套(7)台资企业提供该企业具有台资背景的有效证明(8)国内外知名动漫、游戏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奖励标准:年营业收入奖励金额5000万元-5500万元50万5500万元-6000万元80万6000万以上100万(9)台湾地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奖励标准:年营业收入奖励金额3000万元-4000万元50万4000万元-5000万元80万5000万以上100万八、布展补助鼓励动漫游戏企业积极参加展览活动,动漫游戏企业参加境内外动漫游戏展会的,参照《福州市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榕政综〔2010〕82号)文件执行。《福州市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榕政综〔2010〕82号)第18条内容:鼓励文化创意企业积极拓展境内外市场。文化创意企业主动参加政府主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博览会,提前申请并经同意的,给予每个国际标准展位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补贴。1、申报条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2)参展企业需参加政府主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博览会(2)参展企业需未获所参加展会的其它布展补贴2、申报材料(1)《动漫产业发展资金申请书》(2)政府相关部门或主办方举办展会正式文件(3)展位装修合同或其它展位费证明九、孵化器高成长性企业奖励1、申报条件(1)申报企业注册地址需在经认定的省级以上动漫游戏产业基地或孵化器内(2)公司入驻一年以上方可兑现该奖励(3)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且利润额超过100万元的高成长性动漫游戏企业2、申报材料与奖励说明(1)《动漫产业发展资金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3)申报年和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各1份及复印件各4份(4)销售合同及相关发票列表复印件(5)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作品版权证明材料(6)产品影像资料一套(7)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且利润额超过100万元的高成长性动漫游戏企业奖励标准: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奖励金额20%10万20%-30%20万30%-40%30万40%-50%40万50%以上50万十、评定程序(1)申请单位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并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动漫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不再受理该企业入驻和各项扶持政策申请。(2)由动漫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是否齐备、有效,是否符合资金社情条件进行初审。(3)初审通过的项目,动漫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动漫专家进行实地考察(4)动漫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动漫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福州市相关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十一、本实施细则由福州市动漫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十二、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