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汇编化工企业生产的工艺过程相当复杂,工艺条件要求十分严格,介质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特性,生产装置趋向大型化以及生产过程的连续、自动化程度的提高等实际,为了保障使我公司试车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认真汲取化工行业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确保我公司生产试车的顺利进行,特将化工企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汇编如下:火灾爆炸事故某化工厂消防大队灭火器爆炸安全事故摘要:某消防器材供应维修站职工,在进行干粉灭火器灌粉充装作业时,灭火器突然发生爆炸。经调查分析,灭火器锈蚀严重,壁厚减薄,不能承受正常的充装压力,是灭火器发生爆炸的直接原因;维修作业中违反灭火器维修作业规章,未对充装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也是导致灭火器爆炸的一个主要原因。2002年10月16日13时55分,某化工总厂消防大队消防器材供应维修站职工王某,在进行干粉灭火器灌粉充装作业时,灭火器突然发生爆炸。事故中王某脑部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该消防器材供应维修站,主要为化工总厂各直属单位提供采购和维修消防器材业务,具有法人资格和消防器材维修资格;死者王某接受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了灭火器材维修资格证。维修供应站聘用的临时工朱某,负责管理消防器材仓库,在维修任务紧张时,协助王某做些给灭火器打铅封、贴标签等维修辅助工作。1.事故经过10月14日上午,化工总厂下属的炼油厂要求消防器材供应维修站,提供15个维修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为16日下午新入厂的大学生消防培训使用。16日11时50分,王某给朱某打电话,要求朱某中午加班,协助王某灌装灭火器。12时40分,灌装作业开始,王某给灭火器添加干粉后,把灭火器直立在一把凳子上充氮气,作业时2人并排站立,面向相反方向。13时50分,炼油厂的上班班车从维修车间门前经过,已经充装完了11个灭火器,还有4个灭火器没有充装完,王某对朱某说:“上班的班车都来了,我们要加快充装速度”。约2min后,朱某突然听到“嘭”的一声巨响,灭火器爆炸了。维修车间内干粉弥漫,白茫茫的一片,朱某跑到维修车间外面,大喊“出事了,出事了”。闻讯赶来的消防战斗员看到王某倒在地上,满脸是血,赶紧用消防指挥车将重伤的王某送医院抢救。爆炸产生的灭火器碎片击中王某下颌部,17日凌晨,王某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现场调查,爆炸的灭火器型号为MFZ8型,由某正规消防器材厂生产,出厂日期已无证可查。爆炸时,灭火器从底封头和筒体接合处炸开,分成3部分:筒体、底封头和底护圈。放置灭火器的凳子被击出一个比较整齐、大小与灭火器直径相符的圆孔,推断击中死者的碎片从死者下颌部向上击打,造成Ⅲ级颅脑外伤。2.事故原因分析2.1爆炸的灭火器锈蚀严重,局部壁厚减薄,不能承受正常的充装压力,是造成灭火器发生爆炸的直接原因。爆炸灭火器锈蚀的筒体,经压力容器检测站检验,爆炸残片最小壁厚仅0.5mm,按国家标准《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GB12515-90)的计算方法计算,最小壁厚应为1.07mm,事故灭火器明显不能满足水压试验和充装氮气的要求。GB12515-90中有关灭火器筒体最小壁厚的计算公式如下:S1=Ph·Di/〔2σs·Φ/1.3-Ph〕□如果在相应的标准中无材料的屈服点σs,而仅有抗拉强度σb时,则筒体的最小壁厚按下式计算:S1=Ph·Di/(σb·Φ-Ph)式中:S1——筒体计算最小壁厚,mm;Ph——筒体水压试验压力(表压),MPa;σb——常温下材料的抗拉强度,MPa;σs——常温下材料的屈服应力,MPa;Di——筒体的内直径,mm;Φ——焊缝系数。因锈蚀,灭火器的壁厚减薄,相应地所能承受的充装压力就会减xiao2.2按照灭火器维修作业规程,应先对充装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以检验灭火器的承压性能(水压实验压力应打压到2.5MPa)。死者王某违反灭火器维修作业规章,未对充装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因而未能发现该灭火器潜在的事故隐患,使不符合充装要求的灭火器进入充装工序充装,最终导致爆炸事故的发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2.3消防器材供应维修站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不完善,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维修站没有编制规范的质量保证手册,只是将部分作业规程打印上墙,但没有经过审核、批准等程序;从各工厂、单位回收待修的灭火器只登记了数量,没有其它更详细的记录,维修和充装作业基本没有操作记录,甚至连事故灭火器的来源和出厂时间都无法准确查清;维修站虽然早就购置了水压试验设备,具备水压试验条件,但维修作业时却长期省略水压试验步骤,违章作业由来已久,相关领导视而不见,工作严重失职。2.4死者王某安全意识淡雹自我防范措施不力、作业不规范也是造成事故的一个原因。灭火器进行充气作业,一般应将灭火器卧放,作业者头部、面部应尽量避免正对着灭火器的方向。而王某在进行充装作业时,将灭火器直立放置,以致灭火器爆炸时残片直接向正上方飞出,打击死者头部,造成头部重伤。3.事故教训这又是一起因违章作业所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干粉灭火器国家标准(GB12515-90)中明确规定:“灭火器每次再充装前其主要受压部件,如器头、筒体等应按规定进行水压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水压试验后应及时进行干燥处理,并检查器壁,不应有明显锈蚀。筒体水压试验不合格,不准用焊接等方法修复使用”。死者王某接受过灭火器材维修的专门培训,并取得了灭火器材维修资格证。长期从事维修工作,却省略灭火器水压试验这一必须进行的重要步骤,对未经水压试验合格的灭火器进行充装作业。他为自己的违章操作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再也没有机会纠正自己的错误。□灭火器无论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过,从生产日期算起,达到规定的维修年限后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维修,达到报废年限的必须立即报废,停止使用。灭火器的筒体上都应有生产日期,爆炸的灭火器锈蚀严重,来源和生产日期都已无法准确查清。按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GA95—1995)要求,具有下列情况的灭火器必须报废:“筒体严重锈蚀或者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包括贴花脱落,或者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对照GA95—1995标准要求,该事故灭火器完全应该放弃维修,停止使用。锅炉炉膛煤气爆炸事故案例山西省潞城市潞宝焦化实业总公司所属煤气发电厂于2000年9月23日发生了一起锅炉炉膛煤气爆炸事故。此锅炉型号为SHS20-2.45/400-Q,用于发电。于1999年11月制造。此次爆炸事故造成死亡2人、重伤5人、轻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49.42万元。事故经过2000年9月23日上午10时15分,潞宝煤气发电厂厂长指令锅炉房带班班长对锅炉进行点火,随即该班职工将点燃的火把从锅炉从南侧的点火口送入炉膛时发生爆炸事故。尚未正式移交使用的煤气发电锅炉在点火时发生炉膛煤气爆炸,炉墙被摧毁,炉膛内水冷壁管严重变形,最大变形量为1.5米。钢架不同程度变形,其中中间两根立柱最大变形量为230mm,部分管道、平台、扶梯遭到破坏,锅炉房操作间门窗严重变形、损坏。锅炉烟道、引风机被彻底摧毁,烟囱发生粉碎性炸毁,砖飞落到直径约80m范围内,砸在屋顶的较大体积烟囱砖块造成锅炉房顶11处孔洞,汽轮发电机房顶13处孔洞,最大面积约15m2,锅炉房东墙距屋顶1.5m处有12m长的裂缝。炸飞的烟囱砖块将正在厂房外施工的人员2人砸死,别造成5人重伤,3人轻伤。爆炸冲击波还使距锅炉房500m范围内的门窗玻璃不同程度地被震坏。该锅炉为无锡锅炉厂1999年11月制造,产品编号为99077,无锡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对该锅炉进行了监检,监检证书号为G99X186,锅炉安装单位为山西省电力公司建设三公司。该炉2000年1月6日到货,4月20日开始安装,5月30日水压试验合格。8月13日第一次点火进行烘炉,至9月6日锅炉进入调试,9月9日72小时试运行结束,9月10日~9月13日3日电建三公司对调试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消缺处理。9月16日下午2时锅炉点火进行机组试运行,17日因煤气供应不足停炉。此后点火试运均由电厂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此次爆炸事故是由于炉前2号燃烧器(北侧)手动蝶阀(煤气进气阀)处于开启状态(应为关闭状态),致使点火前炉膛、烟道、烟囱内聚集大量煤气和空气的混合气,且混合比达到轰爆极限值,因而在点火瞬间发生爆炸。具体分析如下:1、当班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全面的认真检查,在点火时未按规程进行操作,使点火装置的北蝶阀在点火前年于开启状态,是导致此次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2、煤气发电厂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厂领导没有执行有关的指挥程序,没有严格要求当班人员执行操作规程,未制止违规操作行为,责职不明,规章制度不健全也是造成此将爆炸事故的原因之一。3、公司领导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在安全生产方面失控,特别是在各厂的协调管理方面缺乏有效管理和相应规章制度,对各厂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也是造成此将爆炸事故的原因之一。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1)潞宝集化实业总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锅炉压力容器的法律、法规和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真正从思想上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制定出有效的详细的安全措施,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2)进一步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锅炉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和要求,把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3)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操作程序规范化,从组织指挥、安全措施、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上彻底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从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中毒窒息高处坠落事故触电事故机械伤害粉尘危害酸碱运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