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展党员业务资料一、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党章第一条明确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一规定,就是对每个申请加入共产党的同志必须具备的资格的基本要求。作为我们党务工作者,要充分理解其内容,明白党章为什么要作出这样的规定,同时要根据这样的规定,严格把好基层党组织这一最重要的关。它具体包含了四个方面的要求:第一、年龄和成分的要求。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是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这就是说,凡是申请入党的人,首先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没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是不能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其次,必须年满18岁。因为,一般说一个人只有到了18岁才算进入成年,才能逐步形成自己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才能有比较确定的政治判断力,从而最终决定自己的政治信仰和志向,并能自觉地为之去奋斗。但凡属笃信宗教的人,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严重的人,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人,违法乱纪的人,是绝对不能入党的。第二、政治思想的要求。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党的纲领和章程,是全党统一意志的集中表现,每个党员都必2须以党的纲领和章程来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保证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高度一致。因此,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是对申请入党者的最基本的要求。第三、组织纪律的要求。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有些申请入党的同志,把这一要求仅仅理解为表示愿意或者不愿意的问题,这是很不够的。要知道,这一条涉及到党员管理的原则问题。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它有着严格的组织纪律。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就必须具备高度的组织观念,不论他的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一个基层组织,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真正成为这个组织中的普通一员。第四、交纳党费的要求。申请入党的人还必须“愿意按期交纳党费”。这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在经济上资助党,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组织观念,锻炼自己的党性。党章规定,如果一个党员无故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二、发展党员的方针1988年6月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十六字”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1、坚持标准。一是申请入党的条件。即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3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二是党员的基本条件。即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既要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信念,更要脚踏实地地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2、保证质量。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把保证新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需要和可能的关系、培养与发展的关系,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3、改善结构。发展党员要做到结构合理,以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职业、年龄、文化、性别等构成和分布,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发展党员工作要有利于改善年龄结构,以保证党员队伍形成梯队结构,使党的事业后继有人;要有利于改善文化结构,文化程度普遍提高,以便更好地发挥党员的作用;要有利于改善分布的结构,重视在生产、工作一线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的优秀分子,特别是在关键和重要岗位的优秀分子,以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使党组织的战斗力能够更好地发挥。4、慎重发展。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对每一个发展对象都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4三、发展党员工作应遵守的纪律1、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2、不允许用不正当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3、发展对象未进行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4、发展对象入党前没有经过培训的,除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5、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6、必须履行入党手续。四、发展党员工作应坚持的原则1、有计划发展的原则。党组织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既不能无故长期停止发展党员,也不能突击发展党员。2、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的原则。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把党员质量放在首位,入党的标准不能降低,把住党员队伍的“入口关”,不能把那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发展党员,一定要坚持按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衡量,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管什么情况下、什么人,都不得吸收到党内来。要严格防止企图利用执政党的地位谋取私利或投机钻营的人混入党内。3、入党自愿的原则。入党必须由本人自愿申请。对没有入党要求的人,不能采取说服动员的方式使其申请入党。申请入党就意味着5决心承担起共产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志愿按照党章的要求去终身实践。所有这些,是来不得半点强迫而必须是自愿的。如果本人没有入党要求,说明他还没有这个觉悟,或者没有这个决心,还有思想顾虑。党组织可以启发教育他,但是不能硬拉人家入党。4、个别吸收原则。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基础上,看其是否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这样有利于保证党员质量。把真正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坚持个别吸收原则,并不是说一次只能吸收一个申请人入党。但是,一次支部大会如果讨论两个以上申请人入党,则应逐个讨论、逐个表决。五、发展党员的具体流程(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1、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正式提出书面入党申请为了郑重表达自己的决心,同时也为了便于党组织进行考察、教育和培养,申请入党的同志一般应写书面申请。入党申请书的内容主要包括:(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自己的政治信念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主要情况;(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4)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入党申请书一般由本人书写,如因文化程度低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书写的,可以由本人口述,请别人代写,但要说明不能亲自写的原因,经申请人签名盖章后交党组织。62、同申请入党人谈话党支部对每一位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志,由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或其他支部委员同其谈话,鼓励他们在政治上进步,谈话的内容主要有:了解和端正申请入党人的入党动机。了解申请入党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鼓励肯定其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了解申请入党人的经历和家庭情况。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讨论形成意见,记录在支委会记录本上。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4、确定培养联系人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规定必须在培训期满一年且不超过三年发展党员。如果培训期满三年的以上的,就要重新进行培训。但对于培训期满三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以在重新培训后随时发展,不受一年的时间制约。(二)确定发展对象阶段71、填写《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进入考察期基层党组织应及时将支委会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讨论意见上报基层党委,党委同意后,发给《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及时找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入党人谈话,通知他正式进入考察期,教育他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以实际行动表明自己对党组织和党的事业的忠诚,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同时,帮助他严肃、认真地填写好《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2、再次递交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一年后,本人向党组织再次递交申请。3、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4、确定发展对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要在《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中签署意见。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见。5、撰写自传撰写自传,一要实事求是反映本人经历,不夸夸其谈。二要从实际生活中总结经验教训,寓理于叙事之中。三要突出重点,文字简洁8明了,要写明自己对党的思想认识过程。写明各时期的思想变化,写清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自传写好后交党支部审查,并由支部负责建立申请入党人档案。6、政治审查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7、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8、发放志愿书9上级党委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后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9、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是通过政审后,党组织要求入党者填写的载入本人档案的正式文书,是党组织接收和审批党员的重要依据。《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本人亲笔填写。两名入党介绍人也要如实填写培养情况及意见。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本阶段应形成的材料有:自传、《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申请书、政审材料、必要的证明材料及函调材料。(三)预备党员接收阶段1、支部大会前准备工作召开支部大会前,支部委员会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审议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培训、政审材料,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2、召开支部大会大会的程序是:(1)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需要说明的问题和自己的经历、现实表现、主要优缺点。(2)党小组和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和对发展其入党的意见。(3)支委会汇报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及政审的情况,提出支委会对其入党的意见。(4)到会全体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是否同意其入党。(5)发展对象对10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6)表决。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如半数以上通过,由支部委员会指定专人起草决议,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最后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注意事项:1、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要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3、公示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后,应就接收其为预备党员一事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结束后要支部要如实填写《公示情况反馈表》,《发展新党员审查表》。4、整理材料,上报基层党委支部负责同志应及时将所有材料包括入党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