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三条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1、坚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发展党员方针。2、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3、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二、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1、发展党员必须遵循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2、发展党员必须按规定履行手续和按必要的程序办理。3、不允许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搞不正之风,不允许通过不正当手段发展党员。4、申请入党的人调离后,原单位党组织不能再为其办理入党手续。三、发展党员工作的流程(一)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自愿向党组织提交书面入党申请书。(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由党小组推荐;2、支委会研究确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3、在教工委组织科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4、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三)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1、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2、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活动,听党课,交流学习,交任务、压担子;3、培养考察一年以上,可采取座谈会、群众测评等形式进行考察。(四)确定发展对象1、联系人向党支部汇报培养考察情况,提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2、党支部征求党小组、群众意见;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确定发展对象,上报上级党组织。4、党支部进行政审,参加集中培训、公示、上报发展材料,材料预审合格后,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五)接收预备党员1、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审阅《入党志愿书》、确定发展时间、地点、程序;(党支部)2、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发展党员,报上级党组织;(党支部)3、上级党组织派组织员谈话;(组织科)4、教育工委审批,并通知党支部;(教育工委组织科)5、组织预备党员面向党旗宣誓;6、将新党员编入一个组织。(党支部党小组)(六)预备党员转正1、继续考察,定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党支部介绍人)2、预备党员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4、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5、教育工委审批;6、下发转正材料(组织科)四、上报发展党员的预审材料1、关于发展×××入党报告;2、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近期一份,原始一份,要求手写);3、政审材料(双方父母、配偶、成年子女);4、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证书;5、《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考察时间为一年以上);6、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会议记录;7、发展对象的人事档案。五、上报预备党员转正材料1、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2、《预备党员考察表》;3、预备党员转正申请(手写);4、预备党员的思想汇报(4份);5、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会议记录。六、接受预备党员支部大会一般程序召开党员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应为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发展对象本人及介绍人必须到会。1、宣布大会开始报告出席发展党员大会的党员人数,提出会议议题和开好会的要求,指定会议记录人。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社会关系情况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3、介绍人介绍情况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情况,并对其入党表明态度。4、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议情况5、到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发表意见6、发展对象谈自己对大家所提意见的看法,并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7、大会进行表决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进行票决(票决结果必须超过半数)8、宣布票决结果9、支部书记总结10、填写支部决议,报党总支审查后上报上级党组织(组织科)审批七、组织预备党员宣誓党章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宣誓。1、主持人宣布入党宣誓仪式开始2、唱(奏)《国际歌》3、党组织负责人致辞4、预备党员面向党旗宣誓5、参加宣誓仪式的预备党员、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分别发言6、党支部书记总结八、预备党员转正的一般程序1、主持人宣布预备党员转正会开始报告大会出席人数(实到会人数为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以上)2、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预备党员对自己预备期间的表现作全面总结,说明成绩与不足(特别是对入党时党员提出的缺点改正情况),并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3、党小组、联系人、支委会分别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4、到会党员讨论,对预备党员是否能转为正式党员表明态度。5、预备党员表态6、票决7、将票决结果写在《入党志愿书》中,将预备党员转正材料上报教工委组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