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设备安装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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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设备安装规范目录1、施工前应具备的条件1.1安装前施工现场,应具备的条件1.2设备基础应具备的条件1.3开箱检查和保管2、放线就位和找正调平3、地脚螺栓、垫铁和灌浆3.1地脚螺栓3.2垫铁3.3灌浆4装配5、试运转6工程验收7、项目管理知识与动设备施工管理相结合的实践经验7.1施工安全控制事例7.2施工进度控制事例7.3施工成本控制事例7.4施工质量控制事例1、施工前应具备的条件1.1安装前施工现场,应具备的条件1.1.1安装的机械设备、主要的或用于重要部位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明。1.1.2设备安装中采用的各种计量和检测器具、仪器、仪表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计量法规的规定,其精度等级,不应低于被检对象的精度等级,并向建立单位或建设单位做好报验准备。1.1.3工程施工前,应具备设计和设备的技术文件;对大中型、特殊的或复杂的安装工程尚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1.4工程施工前,对临时建筑、运输道路、水源、电源、蒸汽、压缩空气、照明、消防设施、主要材料和机具及劳动力等,应有充分准备,并作出合理安排。1.1.5工程施工前,其厂房屋面、外墙、门窗和内部粉刷等工程应基本完工,当必须与安装配合施工时,有关的基础地坪、沟道等工程应已完工,其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安装施工地点及附近的建筑材料、泥土、杂物等,应清除干净。1.1.6当设备安装工序中有恒温、恒湿、防震、防尘或防辐射等要求时,应在安装地点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进行相应工序的施工。1.1.7当气象条件不适应设备安装的要求时,应采取措施。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1.1.8利用建筑结构作为起吊、搬运设备的承力点时,应对结构的承载力进行核算;必要时应经设计单位的同意,方可利用。1.1.9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1.2设备基础应具备的条件1.2.1设备基础的位置、几何尺寸和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并应有验收资料或记录。设备安装前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表一)的允许偏差对设备基础位置和几何尺寸进行复检。表-1、设备基础出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1基础坐标位置(纵、横轴线)±202不同平面的标高-203平面外形尺寸±204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205凹穴尺寸+206平面的水平度(包括地坪上需安装设备的部分)每米5全长107垂直度每米5全长108预埋地脚螺栓孔中心位置±10深度+20孔壁铅垂度每米109预埋活动地脚螺栓锚板标高+20中心位置±5水平度(带槽的锚板)每米5水平度(带螺纹孔的锚板)每米21.2.2设备基础表面和地脚螺栓预留孔中的油污、碎石、泥土、积水等均应清除干净;预埋地脚螺栓的螺纹和螺母应保护完好;放置垫铁部位的表面应凿平。1.2.3需要预压的基础,应预压合格并应有预压沉降记录。1.2.4基础使用前必须办理中间交接,基础交接验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施工质量合格证书及中心、标高、外形尺寸实测记录;1.2.4.2基础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1.2.4.3基础测振资料——应使基础的固有频率避开机器的振动频率;1.2.4.1基础沉降值检查记录。1.2.4按照国家及部颁发的有关验收规范,以及制造厂商提供的说明书和验收规范,由土建和安装单位按照机组安装平面布置图、土建基础图共同对基础进行验收,在验收结束后,双方签办中间交工证书。1.3开箱检查和保管1.3.1机组清点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各相关单位和厂家参加,按照图样、技术资料和装箱清单进行外观检查和数量清点,主要进行下列工作:1.3.2检查设备的随机资料是否齐全,有无质量合格证明文件;1.3.3核对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包装箱数量;1.3.4检查设备的外观有无明显的缺陷,如表面凹凸不平、裂纹、气孔、夹渣、缺焊等质量问题;1.3.5检查随机配件的外观及规格、品种、数量;检查随机附件、专用工具是否齐全;1.3.7电气、仪表等设备、配件由各专业人员验收。1.3.8验收结束时,应认真整理验收检查的资料,并妥善保管,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的各方代表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检查完毕后,应重新将包装箱封上。1.3.9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有轻度缺陷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以免缺陷进一步恶化,对于缺陷比较严重的情况应由有关方面共同协商解决后再处理。1.3.10机组的内部检查及外观难以发现的细微缺陷,可待解体、清洗之后进行检查,当解体后发现较为严重的缺陷时应由有关各方共同研究和分析产生缺陷原因,由责任方妥善解决,并记录备查。2、放线就位和找正调平2.1设备就位前,应按施工图和有关建筑物的轴线或边缘线及标高线,划定安装的基准线。2.2互相有连接、衔接或排列关系的设备,应划定共同的安装基准线。必要时,应按设备的具体要求,埋设一般的或永久性的中心标板或基准点。平面位置安装基准线与基础实际轴线或与厂房墙(柱)的实际轴线、边缘线的距离,其允许偏差为±20mm。2.4设备定位基准的面、线或点对安装基准线的平面位置和标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2.5设备找正、调平的定位基准面、线或点确定后,设备的找正、调平均应在给定的测量位置上进行检验;复检时亦不得改变原来测量的位置。2.6条设备的找正、调平的测量位置,当设备技术文件无规定时,宜在下列部位中选择:2.6.1设备的主要工作面;2.6.2支承滑动部件的导向面;2.6.3保持转动部件的导向面或轴线;2.6.4部件上加工精度较高的表面;2.6.5设备上应为水平或铅垂的主要轮廊面;2.6.6连续运输设备和金属结构上,宜选在可调的部位,两测点间距离不宜大于6m。2.7设备安装精度的偏差,宜符合下列要求:能补偿受力或温度变化后所引起的偏差;2.7.2能补偿使用过程中磨损所引起的偏差;2.7.3不增加功率消耗;2.7.4使转动平稳;2.7.5使机件在负荷作用下受力较小;2.7.6能有利于有关机件的连接、配合;2.7.7有利于提高被加工件的精度。3、地脚螺栓、垫铁和灌浆3.1条埋设预留孔中的地脚螺栓应符合下列要求:3.1.1地脚螺栓在预留孔中应垂直,无倾斜。3.1.2地脚螺栓任一部分离孔壁的距离应大于15mm;地脚螺栓底端不应碰孔底。3.1.3地脚螺栓上的油污和氧化皮等应清除干净,螺纹部分应涂少量油脂。3.1.4螺母与垫圈、垫圈与设备底座间的接触均应紧密。拧紧螺母后,螺栓应露出螺母,其露出的长度宜为螺栓直径的1/3~2/3。3.1.6应在预留孔中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时拧紧地脚螺栓,各螺栓的拧紧力应均匀。3.2垫铁3.2.1找正调平设备用的垫铁应符合各类机械设备安装规范、设计或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3.2.2当设备的负荷由垫铁组承受时,垫铁组的位置和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3.2.2.1每个地脚螺栓旁边至少应有一组垫铁。3.2.2.2垫铁组在能放稳和不影响灌浆的情况下,应放在靠近地脚螺栓和底座主要受力部位下方。3.2.2.3相邻两垫铁组间的距离宜为500~1000mm。3.2.2.4每一垫铁组的面积,应根据设备负荷,按下式计算:3.2.2.5设备底座有接缝处的两侧应各垫一组垫铁。3.2.3每一垫铁组宜减少垫铁的块数,且不宜超过5块,并不宜采用薄垫铁。放置平垫铁时,厚的宜放在下面,薄的宜放在中间且不宜小于2mm,并应将各垫铁相互用定位焊焊牢,但铸铁垫铁可不焊。3.4每一垫铁组应放置整齐平稳,接触良好。设备调平后,每组垫铁均应压紧,并应用手锤逐组轻击听音检查。对高速运转的设备,当采用0.05mm塞尺检查垫铁之间及垫铁与底座面之间的间隙时,在垫铁同一断面处两侧塞入的长度总和不得超过垫铁长度或宽度的1/3。3.3.5条设备调平后,垫铁端面应露出设备底面外缘;平垫铁宜露出10~30mm;斜垫铁宜露出10~50mm。垫铁组伸入设备底座底面的长度应超过设备地脚螺栓的中心。3.3.6条设备采用无垫铁安装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3.3.6.1应根据设备的重量和底座的结构确定临时垫铁、小型千斤顶或调整顶丝的位置和数量。3.3.6.2当设备底座上设有安装用的调整顶丝(螺钉)时,支撑顶丝用的钢垫板放置后,其顶面水平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1000。3.3.6.3采用无收缩混凝土灌注应随即捣实灌浆层,待灌浆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时,方可松掉顶丝或取出临时支撑件,并应复测设备水平度,将支撑件的空隙用砂浆填实。3.3灌浆3.3.1预留地脚螺栓孔或设备底座与基础之间的灌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3.3.2预留孔灌浆前,灌浆处应清洗洁净;灌浆宜采用细碎石混凝土,其强度应比基础或地坪的混凝土强度高一级;灌浆时应捣实,并不应使地脚螺栓倾斜和影响设备的安装精度。3.3.3当灌浆层与设备底座面接触要求较高时,宜采用无收缩混凝土或水泥砂浆。3.3.4灌浆层厚度不应小于25mm。仅用于固定垫铁或防止油、水进入的灌浆层,且灌浆无困难时,其厚度可小于25mm。3.3.5灌浆前应敷设外模板。外模板至设备底座面外缘的距离不宜小于60mm。模板拆除后,表面应进行抹面处理。3.3.6当设备底座下不需全部灌浆,且灌浆层需承受设备负荷时,应敷设内模板。4装配4.1一般规定4.1.1装配前应了解设备的结构、装配技术要求。对需要装配的零、部件配合尺寸、相关精度、配合面、滑动面应进行复查和清洗处理,并应按照标记及装配顺序进行装配。4.1.2当进行清洗处理时,应按具体情况及清洗处理方法先采取相应的劳动保护和防火、防毒、防爆等安全措施。4.1.3设备及零、部件表面当有锈蚀时,应进行除锈处理,其除锈方法按相关规范选用。4.1.4装配件表面除锈及污垢清除宜采用碱性清洗液和乳化除油液进行清洗。碱性清洗液和乳化除油液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4.1.5设备加工表面上的防锈漆,应采用相应的稀释剂或脱漆剂等溶剂进行清洗。4.1.6在禁油条件下工作的零、部件及管路应进行脱脂,脱脂后应将残留的脱脂剂清除干净。脱脂剂宜符合相关规范规定。4.1.7设备零、部件经清洗后,应立即进行干燥处理,并应采取防返锈措施。4.1.8清洗后,设备零、部件的清洁度,应符合下列要求:4.1.8.1当采用目测法时,在室内白天或在15~20W日光灯下,肉眼观察表面应无任何残留污物。4.1.8.2当采用擦拭法时,用清洁的白布(或黑布)擦拭清洗的检验部位,布的表面应无异物污染。4.1.8.3当采用溶剂法时,用新溶液洗涤,观察或分析溶剂中应无污物、悬浮或沉淀物。4.1.9设备组装时,一般固定结合面组装后,应用0.05mmm塞尺检查,插入深度应小于20mm,移动长度应小于检验长度的1/10;重要的固定结合面紧固后,用0.04mm塞尺检查,不得插入;特别重要的固定结合面,紧固前后均不得插入。4.1.10设备上较精密的螺纹连接或温度高于200℃条件下工作的连接件及配合件等装配时,应在其配合表面涂上防咬合剂,防咬合剂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4.1.11带有内腔的设备或部件在封闭前,应仔细检查和清理,其内部不得有任何异物。4.1.12对安装后不易拆卸、检查、修理的油箱或水箱,装配前应作渗漏检查。4.2螺栓、键、定位销装配4.3联轴器装配4.4离合器、制动器装配4.6具有过盈的配合件装配4.7滑动轴承装配4.8滚动轴承装配4.9传动皮带、链条和齿轮装配4.10密封件装配4.11液压、气动和润滑管道的安装4.12管道的酸洗、冲洗、吹扫和涂漆5、试运转5.1条设备试运转前应具备下列条件:5.1.1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管路等均应全部施工完毕,施工记录及资料应齐全。其中,设备的精平和几何精度经检验合格;润滑、液压、冷却、水、气(汽)、电气(仪器)控制等附属装置均应按系统检验完毕,并应符合试运转的要求。5.1.2需要的能源、介质、材料、工机具、检测仪器、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具等,均应符合试运转的要求。5.1.3对大型、复杂和精密设备,应编制试运转方案或试运转操作规程。5.1.4参加试运转的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构造、性能、设备技术文件,并应掌握操作规程及试运转操作。5.1.5设备及周围环境应清扫干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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