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开创红河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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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开创红河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在2011年全州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红河州民宗委主任张红文(2011年3月1日)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州政府在这里召开2011年全州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州委六届八次全会和全省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0年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工作任务。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进一步做好全州民族宗教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和宗教关系和顺具有重要意义。会上,普绍忠副州长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报告工作。一、真抓实干,民族宗教工作成效显著2010年,是民族工作宣传年、规划年和贯彻落实年。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一手抓团结保稳定,一手抓民生促发展,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在全省民族团结目标管理、民族宗教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和全省民委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中均荣获一等奖,为促进红河新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十一五”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民族工作调查研究成果显著。我们坚持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当好参谋助手、服务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进一步健全完善调查研究工作机制和考核评奖机制,继续在全州民委系统大兴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之风,着力提高参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一年来,开展了红河州民族工作情况调研、红河州跨境民族关系调研等30多项调研,组织开展了全州民委系统调研成果评选活动。《红河州民族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荣获全省民委系统调研成果评比一等奖,调研成果为州委、州政府和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二)积极筹备召开全州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为进一步推动全州民族工作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贯彻国务院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我们靠前工作,超前谋划,精心筹备,积极抓好全州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筹备工作落实。2010年10月25日至26日,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在州府蒙自隆重召开了全州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面总结了五年来民族工作取得的辉煌成就,出台了《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决定》,表彰了五年来各条战线为民族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60个模范集体和100名模范个人。会议的召开,明确了今后五年红河州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为进一步推动全州民族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奠定了坚实基础。(三)围绕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和社会稳定突出机制建设,全州保持了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我们坚持把加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和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关系民族宗教工作全局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一是紧紧抓住学习、宣传、贯彻省、州民族工作工作会议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的机遇,以贯彻落实云发〔2009〕13号和红发〔2010〕28号文件为重点,广泛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了红河州“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模范集体、民族团结模范个人,在全州掀起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新热潮。二是不断总结完善民族团结示范点创建工作。以城市民族工作为突破口,先后在个、开、蒙挂牌设立州市民族团结示范社区,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复核了80所和谐宗教场所和参与创建30所平安宗教场所;总结完善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了《红河州民委系统2010年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红河州2010年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了以民族关系评估为重点的预警机制,修订下发了《红河州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切实有效地开展对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和社会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深入热点重点地区开展调研排查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确保全州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和社会稳定。三是以各民族学会、各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代表人士为纽带,建立了政府与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沟通协调机制,达到了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目的。四是认真做好个旧市沙甸民族团结示范区的调研、规划和创建工作,州委、州政府出台了《关于在个旧市沙甸地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五是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了我州各少数民族和宗教人士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全州民委系统开展民族工作专项督查6次;共排查调处各类民族矛盾纠纷7起,排查社会隐患2起,涉及人数2203人。(四)紧紧围绕切实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抢抓机遇、促进发展。一是紧紧抓住中央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我省“两强一堡”建设和编制“十二五”规划等重要机遇,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完成了《红河州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二是共争取和下达各类民族专项资金项目171个,资金共计2884万元,较2009年增长了17.7%,有力地保障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目前,我州“两村”建设项目累计达到193个(其中兴边富民示范村95个,民族团结示范点98个),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境一线群众改善生产生活设施条件,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边疆巩固发挥有效作用。三是出台了《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决定》(红发〔2010〕28号),明确实施少数民族地区七项扶持工程,即:“兴边富民”扶持发展工程、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扶持发展工程、深度贫困民族和特困民族地区扶持发展工程、散居民族地区扶持发展工程、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程、少数民族劳动者素质提高工程、民贸民品企业扶持发展工程,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民族工作打下了基础。(五)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一是弘扬民族文化、繁荣民族体育事业,争取专项资金240万元,组成188人的红河州代表团前往普洱参加了全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双拐、陀螺、射弩、秋千、吹枪、蹴球、板鞋竞速、武术、摔跤、龙舟等10个竞赛项目和4个表演项目的比赛,竞赛项目荣获12枚金牌11枚银牌22枚铜牌,表演项目荣获2枚金牌1枚银牌1枚铜牌,金牌榜位列全省第四名,团体总分位列全省第三名,并以良好的赛风赛纪荣获6项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二是举办了《红河州2010年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共培训了50名优秀少数民族科级干部,组织36名少数民族干部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积极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工作,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公务员特招工作。三是按照“立足当前改变一代人、着眼长远培养一代人”的思路,积极推进民族教育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协调,与州教育局共同做好云南民族中学、云南师大附属中学、云南大学附属中学民族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高中班和河北省大厂高级实验中学西部民族班的招生工作;加大民族职业教育力度,与云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联合举办红河民族中专班。四是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古籍、文物、语言文字和民族出版工作,共出版《哈尼族口传文化译注全集》13卷,完成了滇南彝文电脑字库软件开发等工作。(六)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努力维护宗教和顺稳定,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一致。一是在《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积极组织宣传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宗教界营造学法、守法、依法活动的氛围。二是依法加强对各宗教团体的管理和工作指导。召开宗教团体联席会、联谊会,促进了解、增进友谊;开展规范伊斯兰教经文学校(班)的管理工作,组织404名穆斯林赴沙特完成朝觐功课;全面开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完成专项治理工作的阶段性目标任务,专项治理效果明显。三是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培训,宗教工作干部培训和宗教界人士的培训,开展多层次的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培训。四是认真谋划,组织开展两项专项工作。按照省宗教局的要求,结合红河州实际,及时研究布置了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制定了《红河州关于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红河州关于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红河州关于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了22所宗教活动场所为财务监督管理试点单位,对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作了具体安排。(七)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营造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一是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落实,切实加强民宗系统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提升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二是切实抓好绩效考核等工作落实。制定重要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签订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工作目标倒逼管理,确保工作落实。三是继续深入开展“践行三个一,争做五种人,做民族工作光荣”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民族工作部门“五个作用”(发挥党委政府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联系各民族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落实民族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的喉舌作用,管理民族事务的职能作用),着力提高履职和参谋服务能力。四是举办了红河州民委系统第三届联谊活动,进一步提高民委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五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及时理顺职能、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凝聚人心、团结干事。六是全面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着力抓好领导班子和各级党组织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康发展,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坚强党的组织,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在取得以上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历史、自然等原因,我州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仍然存在着基础薄弱、发展不足、贫困面大、贫困程度较深、南北发展不平衡等困难和问题。目前全州还有贫困人口60万人,其中80%以上是少数民族。边疆民族地区教育、科技、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当前我州正处在经济转型和社会转轨时期,因经济利益关系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与其人口比例还不相适应;随着国际形势的复杂多变,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渗透活动的现象依然存在。另外,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有的同志对民族宗教问题的复杂性、民族宗教关系的敏感性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掌握不够,缺乏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水平和实际经验;对边疆、民族、贫困地区统筹协调发展的研究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和散居民族工作还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待研究解决;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滞后,学习培训工作有待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制度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管理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宗教团体的桥梁作用还有待于充分发挥。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解决。也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二、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十二五”民族宗教工作良好开局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州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州委六届八次全会、全省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宗教工作全局,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贯彻落实全州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及宗教事务条例为主线,以实施《红河州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中心,全面贯彻强化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着力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和社会稳定大局,着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红河新发展的宏伟蓝图,为开创红河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构建和顺宗教新局面而努力奋斗。围绕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要突出抓好以下七个方面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