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小捷局长在2014年全国文物局长会议上的讲话2015-01-0911:20:00来源:国家文物局网站点击:25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2014年12月25日)这次全国文物局长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工作,部署2015年任务。刚才,蔡武部长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一、2014年工作回顾2014年,全国文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工作总基调,抓主抓重,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一)坚决落实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正定古城、阜新万人坑遗址、七三一部队旧址、武汉中共中央机关旧址保护维修与展示利用的重要批示精神,及时赴现场调研,安排经费,编制方案,重点督办,狠抓落实。按照“秉持正确的古城保护理念,即切实保护好其历史文化价值”的批示要求,加快推进正定古城保护工程,实施6个文物本体保护项目和9个安消防项目,基本完成古城墙南门修复和周汉河综合整治工程。按照“务必抓紧进行维修,切实做好保护利用工作”的指示,制定阜新万人坑遗址9个保护维修方案,筹建死难矿工和抗暴青工遗骨陈列馆,实施岩土工程勘察及遗骨防潮防腐工程。按照“应加强修护工作”的指示,启动七三一部队旧址保护性修缮工程,开展旧址区域环境整治工作。按照“修旧如旧、保持原貌、防止建设性破坏”的指示,编制武汉中共中央机关旧址保护修缮和展示利用方案,完成旧址腾退工作,筹建旧址纪念馆,征集文物5800余件(套)。全国人大公布设立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之后,国家文物局主动服务大局,及时印发《关于加强抗日战争时期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逐一排查186处国保抗战遗址状况,召开抗战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座谈会,启动46项抗战文物保护修缮和展示利用工程,安排经费2.1亿元。全年新增国保抗战文物开放点29个,新建纪念馆陈列馆9个,实现展陈提升55处。各地也安排了一大批省保和市县保的抗战文物保护工程。按照“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统筹推进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召开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中国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工作会,对270个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做出部署。发布实施方案及乡土建筑保护利用导则,既保持传统村落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又满足原住村民提升生活质量、改善居住条件的迫切要求。首批51个村落保护安排资金7.1亿元,以县为主的领导机构全部建立,保护发展规划全部提交,保护修缮工程和环境整治项目全面启动。落实“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丝绸之路跨国联合申遗项目圆满成功,相继举办海上丝绸之路展和丝绸之路文物展,赴坦桑尼亚举办中非海上丝绸之路展。习近平主席在APEC会议期间,向各国来宾隆重推介丝绸之路文物展,称赞该展览生动体现了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二)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公布国家文物局文物行政审批事项新版目录,下放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外国公民、组织和国际组织参观未开放的文物点和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交换馆藏一级文物审批等4项审批事项。将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和文物商店设立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项目,会商国家林业局特设博物馆进口犀角类中国文物藏品许可事项。文保工程项目审批改革取得成效,实现了立项审批和方案审核分开,引入了第三方审核技术方案,实行了网报网审,出台了系列管理办法,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全年上报项目数为3072项、完成审批数2553项、项目安排数2290个、储备项目数1734个,国家重点文保专项补助资金安排81亿元,同比数值大幅度超过2013年。这项改革的初步成功,强化了全国文物系统的改革意识,缓解了项目管理的最大瓶颈制约,进一步明晰了央地之间、行政部门与中介机构之间的责权,起到了引领文物系统全面改革的作用。按照分类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做好博物馆的基本制度设计,编制博物馆理事会章程示范文本和指导意见,指导4个博物馆开展理事会建设试点。国家文物局制定向社会购买服务目录,全年政府采购项目92个,中标金额8000余万元。(三)稳步提高文物工作法治水平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遵循“坚持方针、跟进时代、解决问题、确保质量”的思路,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文物保护法修订工作。围绕修法中涉及的文物利用、社会参与、文物市场、文物保护补偿等12个课题,分赴17个省开展专题调研,为修法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广泛征求全国文物系统、地方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2000余条,在形成修法草案过程中进行了充分吸纳。目前,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分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完善制度、标准和规范。制修订工程申报审批、咨询评估、可移动文物修复等10余项管理制度。发布15项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启动19项行业标准立项编制。修订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明确委托执法的合法性。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完成文物犯罪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地方政府不断强化文物安全责任制,湖南省将文物安全纳入地市级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北京市开展文物违法行为责任追究试点。切实加大文物执法力度,国家文物局全年督办文物违法案件64起,其中立案查处41起、责令改正31起、行政处罚31起、刑事处罚4起。侦破辽宁朝阳“11.26”红山文化遗址盗掘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8人。北京、吉林、陕西、四川等地方政府及文物部门对违法案件的处理高度重视、认真整改,使西城区天宁寺塔保护范围违法建设案、长春东本愿寺保护范围违法建设案、洛南县城隍庙违法迁建案、平武县报恩寺建控地带违法建设案得到依法妥善处理。公开曝光徐州市韩桥煤矿旧址损毁案、阿尔山市阿尔山车站损毁案等8起法人违法典型案件,中央和地方媒体积极跟进,社会反响强烈,推动了案件解决,坚定了执法信心,提振了士气,也起到了警示作用。实施不可移动文物执法卫星遥感监测项目,完成10个县域单元不可移动文物消失情况监测,提升技术监管能力。(四)多措并举让文物活起来首次召开全国文物合理利用工作交流会,推广经验,凝聚共识,研究部署文保单位开放、馆藏文物利用、文物精品展览、社会力量参与等工作。与教育部印发《关于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开展社会实践的指导意见》,搭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平台。15个省份150余家博物馆开展完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功能试点,推广博物馆青少年教育示范项目,出版博物馆教育项目示范案例。建成国家“指南针计划”上海青少年基地,弘扬中国古代发明创造成果。召开全国博物馆展览质量提升座谈会,制定提升博物馆展览质量、提高馆藏文物利用率的指导意见,完善国有馆藏文物资源共享机制。部分省份开展总馆长制探索,山西博物院为市县级博物馆完善基本陈列、输送临时展览,黑龙江省博物馆举办“一月一县”展览。面向全社会征集60个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项目,12个优秀展览项目纳入全国推广计划。举办博物馆及相关产品与技术博览会,306个文博机构和企业参展。举办第二届全国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推介活动,一大批文博创意产品受到消费者欢迎。配合重大外交活动,举办赴法“汉风-中国汉代文物展”和赴美“神秘的三星堆”文物展。“文物带你看中国”3D系统在哥本哈根、巴黎、老挝中国文化中心和法国吉美博物馆落地展示。续签中美限制进口中国文物谅解备忘录,与缅甸、法国签署关于促进文化遗产领域交流与培训合作协议。举办第四届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专家大会,发布《敦煌宣言》。援柬茶胶寺、援蒙辽代古塔、援乌希瓦古城保护修复工程稳步推进。举办赴台《中国南方佛教艺术展》、赴港《敦煌文化与艺术大展》、赴澳《西周霸国文物特展》,台湾历史教师中华历史文化研习营赴陕西研修。(五)切实加强文保项目和博物馆管理西藏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延安革命遗址抢救保护修复工程中的82个项目完工,应县木塔严重倾斜部位和残损构件加固工程开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遗址保护工程16个项目立项,170余处维修方案获得批复。与公安部、住建部印发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指导意见,启动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取得重大进展,组建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中国第一艘水下考古研究船下水首航,调查丹东一号甲午海战北洋水师沉没战舰。宁波基地建成使用,北海基地建设启动,南海基地完成勘察设计招标,南海基地西沙工作站开工。完成南水北调中线一期文物抢救保护项目和三峡工程文物保护初验工作。发布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估导则,完成12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估。大运河、“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有序推进土司遗址、花山岩画申遗前期准备工作,启用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系统。举办哈尼梯田保护与展示国际研讨会,形成《关于梯田文化景观可持续发展红河倡议》。与住建部联合公布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开展首批中国历史文化街区认定工作。全国博物馆总数达到4165家,新增博物馆299家。辽宁、云南、贵州、黑龙江等省级新馆积极筹备开馆,地市级博物馆建设项目完工47个、在建14个。开展央地共建博物馆运行评估和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制定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办法,指导各地完成632家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印发民办博物馆设立指导意见,规范民办博物馆发展。中央财政安排经费6.6亿元,实施一批可移动文物修复项目和53个博物馆藏品预防性保护项目;完成8000余件(套)珍贵文物和2万余枚简牍修复。开展7家文博单位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试点,指导各地开展涉案文物鉴定工作。完成345家文物拍卖企业60余万件(套)拍卖标的备案,治理互联网上违法拍卖文物活动。会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治理一批文物鉴定类违法违规广播电视节目。组建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内蒙古、西藏管理处,联网运行文物进出境审核信息管理系统。向中国国家博物馆划拨11件珍贵文物,上海海关向文物部门移交1600余件走私罚没文物,湖南省从境外成功征集商代青铜重器皿方罍器身,与台湾佛陀纪念馆签署河北幽居寺流失佛像捐赠协议。(六)进一步夯实文物基础工作在全国各地文物部门的共同努力、各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完成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摸底,普查对象涉及20个行业100多万家国有单位,其中收藏保管文物的国有单位约1.53万家,申报藏品近4200万件(套)。全面铺开文物认定工作,甘肃、宁夏、广西、陕西已完成文物认定工作。制定馆藏文物、出土(水)文物和馆藏自然类藏品登录规范,建成全国可移动文物信息登录平台,推进普查文物信息采集登录工作。建立检查督导、质量抽查和数据审验机制,狠抓进度管理和质量控制。印发《全国文博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启动文博人才培养“金鼎工程”。国家文物局举办35个主体班次,培训人员3000余人。注重基层文博管理人才培养,完成5期县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人培训班。注重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完成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评审。与北京建筑大学完成文博类博士生招录工作。召开全国文物保护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座谈会,建立文博职业教育联合培养机制,启动文博职业教育培训教材编写。遴选100余个国家文物局培训业务合作机构和9个文博人才培训基地。充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审核专家库,新增专家354名。与中科院共同召开“文化遗产空间观测与认知”香山科学会议,研讨提出关于空间考古的六大科学问题。与工信部研发高精度多参数污染因子监测传感器,建设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实施第一批试点项目,近200家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文博单位参与,地方政府和企业投入资金8.1亿元。开展电气火灾智能防控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高原地区文物建筑灭火装备试点,提高文物安全装备水平。在科技部支持下,新增2项国家科技计划,完成5项国家科技计划和前四批行业重点科研基地运行评估,组建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西藏联合工作站。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