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与劳动法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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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劳动关系的主体:1.员工方及以工会组织为主要形式的员工团体;2.用人单位、管理方以及雇主组织;前二者构成劳动关系的主体3.政府。广义上讲★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合作、冲突、力量、权利。力量:员工力量、管理方力量。员工力量:退出力量、罢工力量、岗位力量。★劳动关系的性质:劳动关系的平等性、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劳动关系具有经济利益或财产关系的性质、劳动关系具有社会关系的性质。★劳动关系的类型:1.传统的分类方法;(利益冲突型、利益协调型、利益一体化)2.差异化视角的分类方法;(请自己画图P13图1-1人力资源的混合雇佣模型及其契约特点)3.按用人单位的性质对劳动关系进行分类。(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外资企业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特点:主体独立、权利平等、民主协商、充分合作。★劳动关系的外部环境:1.政治环境;2.经济环境;3.技术环境;4.社会文化环境。★科学管理理论:随着技术革命和流水线作业为基础的生产的发展,产生了新的劳动组织和现代管理体系,这就是“泰勒制”。以提高生产率为目标,以科学管理方法代替传统的经验管理,提出通过建立各种明确的规定、条例、标准,使一切科学化、制度化是提高管理效能的关键。科学管理理论的内容包括劳动定额原理、激励性的工资报酬制度等等。★行为科学理论:在行为科学发展的过程中,与组织中劳动者有关的三个最重要的方面是工业心理学的出现、霍桑实验、社会系统理论。★“工业心理学之父”雨果·芒斯特伯格★霍桑实验:指在1924—1932年间由美国人梅奥和罗特利伯格所进行的一系列分析改变照明和其他一些条件对工人和生产率的影响的实验。★现代管理学的发展—“管理理论的丛林”:经验主义学派、经理角色学派、权变理论学派。★亚当·斯密的劳动分工思想:英国古典经济学家,把资本主义社会划分为三大阶级(工人阶级、资产阶级、地主阶级),认为三种经济的三种收入分别是(工资、利润、地租),并对劳动分工、社会分工和社会公正进行了以下几点的分析(1.经济分工的根本原因是劳动分工的发展;2.劳动是价值的标准与源泉;3.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自由竞争和交易制度可以有效释放经济动力,导致形成劳资之间更为公正的收入分配,从而达到社会普遍富裕的目标。)★埃米尔·迪尔凯姆的工业主义理论被称为“结构功能主义”的工业主义理论。★凯恩斯政府干预思想:主张采用政府干预经济的政策以实现充分就业和经济增长。★邓洛普的劳动关系系统理论:邓洛普指出,在劳动关系系统中,行为主体、环境、意识形态以及规则网是构成劳动关系系统的基本要素。★行为主体(Actor)分为三个系列:管理阶层、雇员系列、与劳动关系有关的特定政府机构。★桑德沃德劳动关系分析模型:桑德沃认为,在劳动关系运行中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三种1.外部环境因素(外部环境因素是指工作场所以外,对劳动关系及其运行产生影响的各种外部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因素、技术因素、政治和法律因素、思想意识因素等);2.工作场所因素;3.个人因素。★安德森的劳动关系投入—产出模型:由“投入、主体、转换过程和产出”四个相互连接的相关部分组成。★劳动关系的连续带理论:关于劳动管理的形态,Harbison和Coleman将劳动关系划分为四种连续的形态,冲突(Confrontation)、对峙(ArmedTruce)、协调(WorkingHarmony)与合作(Cooperation)。★劳动关系的最高形式是劳资合作。★青木昌彦的企业合作博弈理论:集体谈判模式、共同治理模式、法人管理主义模式。★企业内部激励的合作模型:1.阿克劳夫的交换理论;2.索洛社会习俗理论;3.里昂惕夫的工会—厂商博弈理论;4.拉奇尔的竞赛激励理论。★工作分享的含义:为了减少非自愿事业,通过对一个经济系统内的工作总量和工作时间进行重新分配,以增加就业机会而采取的措施。形式:1.工作岗位分享制;2.时间购买计划;3.缩短法定工作时间;4.提前退休和过渡性退休;5.延长休假时间;6.灵活工作制。★管理方的概念:1.管理方具有职权;2.管理方通过合法程序获得职权;3.职权自上而下逐级授予。★管理方的角色理论:新古典经济理论、权变管理理论、劳动过程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决策过程理论、战略选择理论。★管理模式的类别—职权结构:独裁式、集权型、自主型。管理理念:剥削型、宽容型、合作型。★自主/合作管理模式主要特征:1.自主型组织设计,工作生活质量计划核心是工作再设计,包括工作扩大化、工作轮换、工作丰富化、自主型工作团队;2.雇员参与计划;3.人事与就业政策。★工会:最早产生于18世纪末的英国,至今已有200多年历史,它是社会经济矛盾的产物。★工会的结构分类:1.职业公会;(同行公会、半技术与非技术工人工会、白领工会)2.行业工会;3.总工会。★工会的行为方式:关于工会的行为方式划分最经典的是韦布“五分法”,即把工会行为方式分为互保互助、集体谈判、劳动立法、直接行动和政治行动五种。★工会的参与职能:实施民主监督,是工会代表职工权益,依法维护职工利益的重要渠道、途径和形式。工会的参与职能有如下几个特点(1.工会是以职工合法权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身份,而不是以其他阶层合法权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身份参与企事业管理以及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2.工会履行参与职能有其特殊的制度、渠道和方式。在企事业单位,工会是通过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与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来组织职工参与企事业管理的;3.工会的参与职能归根到底是为了更好的履行其维护职能。)★我国工会的权利:代表和维护权、参与权、监督权、财产权、诉讼权。义务:1.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义务;2.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义务;3.协助政府开展工作的义务;4.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的义务;5.对政府、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群众应尽的其他义务。★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重要性体现在三个方面:1.政府有权修改劳动关系的各项制度;2.政府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控制许多公共部门,包括负责提供健康、教育、消防、警察、监狱等服务的政府机构,提供通信、交通、电力等保障服务的公共事业单位,以及在航空、汽车、钢铁、银行等行业中与私人部门竞争的国有企业;3.政府针对不同经济或社会问题采取的方针、政策和行动为管理方和工会之间的集体谈判创造了宏观环境。★罗恩·比恩:英国利物浦大学教授,在《比较产业关系》一书中指出政府主要扮演五种角色。1.第三方管理者的角色,为劳资双方提供互动架构与一般性规范;2.扮演法律制定者的角色,通过立法规定工资、工时、安全和卫生的最低标准;3.如果出现劳动争议,政府提供调节和仲裁服务;4.政府是公共部门的雇主;5.政府还是收入调节者。★麦克·李特:劳动关系学者,认为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立法者、市场管理者、雇主、调解者和仲裁者。★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5P角色:1.劳工基本权利的保护者;2.集体谈判与雇员参与的促进者;3.劳动争议的调停者;4.就业保障与人力资源的规划者;5.公共部门的雇佣者。★新保守主义政府理论:新保守主义主张政府应该扮演“守夜人”的角色。★管理主义政府理论:所谓管理主义,即主张对企业、机构、组织等采用经营技术进行规划和管理的学说。★正统多元主义政府理论:该理论主张,政府应该在不损害第三方利益(如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适度干预经济活动,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冲突。因此,政府的角色在于制定劳动政策并推进其实施。★劳动关系模式:克劳奇与斯特里纳蒂认为,可以从工会的权力及地位和政府的政治理念这两个角度出发,将劳动关系划分为市场个人主义、自由集体主义、谈判社团主义、国家社团主义与中央集权主义五种模式。★冲突的根本根源包括四种:1.异化的合法化;2.客观的利益冲突;3、雇佣关系的性质;4.劳动合同的性质。★冲突的背景根源主要体现在:1.广泛存在的社会不平等;2.劳动力市场的状况;3.工作本身的经验。★合作的根源:被迫、获得满足(获得满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获得满足”主要建立在工人对雇主的信任基础之上;2工作的满意使员工获得满足3管理方也努力使员工获得满足。)★冲突的表现形式:1.雇员或工会的产业行动(怠工、联合抵制、纠察、“好名单”“恶名单”、罢工:8种形式—单一罢工、团体罢工、同情罢工、轮流罢工、间断罢工、巡回罢工、拱手罢工、总罢工)2.雇主的产业行动(关闭工厂、雇佣罢工替代者、雇主充当罢工破坏者、复工行动、黑名单、排工。)★影响冲突变化的非文化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1.“客观”的工作环境;2.工作中管理方的管理政策和实践;3.宏观经济环境和政府政策。★劳资冲突预防的意义:1.有利于保持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2.有利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促进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3.有利于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加员工福利;4.有利于减少冲突的成本。★用人单位:1.依法制定并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注重制度化管理;2.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注重契约化运行;3.加强企业民主管理;4.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劳资沟通的基本原则:1.双向交流互动原则;2.换位思考原则;3.信息具体明确原则。★劳资沟通技巧:1.积极倾听;2.有效表达(1注意自己的语音、语调和语气;2.对事不对人,不要轻易的对对方作主观性的负面评价;3充分发挥语言的魅力。);3.准确反馈;4.化解异议(达成共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找出导致分歧的原因与化解异议的突破点2互相提供建设性的意见3说明这样做的原因,并努力使对方理解4换位思考,考虑对方的利益,达到共赢5求同存异,允许在不影响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存在不同的意见。)★劳动法的概念:狭义的劳动法指劳动法律部门的核心法律,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义的劳动法指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颁布的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以及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法的三个主要功能:1.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自愿安排并为之提供保护,如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2.解决纠纷。劳动法不仅赋予劳动者劳动权和保障权,而且规定了保证这些权利实现的司法机制,这是民主法治的基本要求;3.确定基本劳动标准。如最低劳动工资、最低就业年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以及安全卫生标准等。★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调整两类特定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有如下特征:1.劳动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即劳动者只有参加用人单位某种劳动过程才会产生劳动关系;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劳动使用者(或用人单位);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属性;4.劳动关系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劳动法的基本原则:1.公民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原则;(基本含义:1.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均有参加劳动的权利,国家通过各种方式创造就业条件,促进就业,保障公民劳动权利的实现;2.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公民的法定义务,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应该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或工作任务;3.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均有义务遵守劳动纪律或职业道德,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2.参加民主管理的原则;3.劳动者享有按劳分配和社会保障权利的原则;4.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和休息权利的原则;5.男女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6.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劳动法的体系:1.内容体系;(劳动法分为以下几种:1.劳动就业促进法;2.劳动关系协调法;3.劳动标准法律;4.劳动监督法律;5.劳动保障法。)2.劳动法立法体系。★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是指我国劳动法对哪些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律关系中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我国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主要适用于从事工业生产的组织和人员,对广大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农场的农业劳动者除外)、现役军人、家庭保姆以及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中的人员,如教师、医务人员、文教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关系的主体、客体:1.劳动关系的主体;(1.劳动者: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是指达到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于某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