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人大监督助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凤凰县人大常委会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近年来,凤凰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建设天下凤凰”目标,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强化监督,积极助推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2010年,全县共接待游客520.0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0.02亿元,分别是2005年的1.5倍和2.7倍。目前,天下凤凰品牌蜚声海内外,凤凰古城先后被评为新潇湘十景之一、中国旅游强县,获得“影响中国文化旅游的一个古城古镇古村”金奖。一、突出重点,全力推进名城保护凤凰是2001年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保护古城,近年来凤凰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多次组织省、州、县三级代表和沱江镇居民对古城保护工作进行视察,听取政府部门汇报,广泛收集意见,就存在的问题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县政府进行整改。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查非纠违活动,对古城区内不谐调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整治。2010年,共依法拆除21栋,叫停违章建筑32处,处罚罚金180多万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21起,面积10.45亩。今2年1-3月,共查处违章建筑43起,拆除15处,确保了古城美化、亮化和绿化。《条例》是保护凤凰旅游发展资源最权威的法律手段,随着时间的更替,原《条例》已适应不了旅游产业发展需求,为进一步加快《条例》修订步伐,我们组织县人大城环委、县人大内司委、县政府法制办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条例》修订领导小组,多次深入社区、小巷等进行现场察看,听取执法局、建设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的专题汇报,广泛收集意见建议。2010年5月21日,召开了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三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条例》修订意见。会后,我们及时制定工作落实方案,积极向省、州人大汇报争取,使《条例》修订工作进入了立法程序。2010年9月1日,在在州政府二会议室举行了《条例》修改听证会;2011年2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原则通过修订意见,并同意将“收取古城维护费”纳入《条例》内容,古城保护有了资金保障。积极为旅游经济服务,主动协调,顺利引进了日本樱花,为我县旅游增加了新看点。同时,进一步加强规划引导,由县人大常委会牵头组成调研组,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情况、县重点历史街区保护整治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先后听取了县建设局、旅游局、房产局等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分别召开了干部代表座谈会、重点历史街区居民代表座谈会、社会各3界知名人士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建议,提出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的议案》、《关于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编制历史街区控制性详规的意见建议》,要求县政府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对历史街区进行保护性维修,逐步恢复古城肌理,再现古城的传统风貌。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县人民政府陆续完成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并先后投入资金3.6亿元,修缮景点16处,历史街区道5条。二、强化监督,合力优化旅游环境凤凰县人大常委会在强化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先后组织人大代表对旅游景区的治安管理、消防安全、文明创建和服务质量等进行视察调研。针对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旅游设施配套建设、规范导游服务管理和旅游营销一体化、重视发展旅游商品、加强人才培养”等意见和建议,督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细化分解,并落实到有关单位,进一步优化全县旅游环境,提升旅游竞争力。同时,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为手段、以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为目标,督促县人民政府强化旅游行业管理,启动“创优“机制,健全旅游设施,优化旅游环境,完善旅游服务,并加强对风景区、4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酒店等单位和行业的监督检查,规范其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和职业培训,不断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加强旅游安全监督检查措施,以旅游黄金周为重点,督促政府抓好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景区(点)建立了旅游标识标志系统,成立了游客服务中心,确保了旅游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围绕沱江河保护、国有土地整理等方面,加大生态环境专题调研力度,多次与政府有关部门、相关专家进行座谈,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在综合我县生态环境的现状、未来发展和凤凰的城市规划、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以及有关部门、专家的意见建议后,形成了《关于凤凰县生态环境保护及旅游产业发展的几点意见》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制定保护规划,切实加大水源管理,严防水源污染,做好供水保障及安全等意见建议,县委、县政府的高度关注,下大决心进行整改,并正式启动了污水管网改建工程。进一步加大涉游项目建设监督力度,组织省、州、县三级人大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项目建设视察组,对南华山开发、古城游道建设等重点项目进行了现场视察,听取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专题报告,针对视察发现的问题,要求县政府及施工单位要科学安排,加快项目建设速度,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建设质量。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倒排工期、日夜加班,不断加快项目进度,使5绝大多数项目均提前完工,确保了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安全、有序发展。三、多措并举,努力推动旅游发展常委会以文化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已任,积极为文化旅游产业拓展献计出力。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二次创业”规划的决议》、《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扶持旅游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等决议,牵头成立了全县旅游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明确了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并多次召开主任会、常委会,专题听取县人民政府旅游工作汇报,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代表以视察、议案和建议等形式,积极为凤凰旅游业的发展把脉,加大对旅游发展的支持力度,与旅游部门一道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保障了我县旅游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县人民政府综合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按照现代旅游业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大对全县旅游资源的整合开发力度,加强了旅游“行、游、住、食、购、娱”的配套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旅游产业建设。一是旅游“金三角”总体框架基本形成。以凤凰古城、黄丝桥古城、山江苗寨为核心布局,幅射周边乡镇的大旅游格局初步建立。二是乡村旅游蓬勃发展。以苗族、土家族等风情旅游为核心,把新农村建设和景区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景区对新农村建设的带动作用,重拳打造景村合一的生态休闲旅游区,给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投资和旅游环境,使景区和新农村建设两项工6作相得益彰、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今年1-3月,乡村游接待游客5.30万人次,实现门票收入318万元。三是宾馆饭店和旅行社稳步发展。目前,我县共有星级旅游宾馆6家,家庭旅社100余家,旅行社15家,各种旅游商品经销店500余家,直接、间接解决就业人员3万余人。积极办理县人大代表的涉旅建议意见,先后向县人民政府旅游局转办人大代表涉旅建议52件,内容涉及旅游的六要素等各个方面。在办理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强化跟踪督办措施,多次组织代表及两办督查室深入承办单位监督,先后召开5次督办座谈会,听取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县政府及承办单位认真负责,主动克服资金、人员等困难,千方百计予以落实。目前,全县上下发展旅游的热情很高,劲头很足,氛围很浓,基本形成了党委、政府主抓,人大大力支持,相关部门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