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复查申请书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本人XXX(身份证号码:),男,58岁,是XX市SZ建设总公司员工,于2012年5月1日因工受伤,于2012年5月22日()人社工伤认【2012】58号认定为工伤,于2013年11月7日经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捌级伤残。本人对评定的伤残等级不服,特向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请给予办理。申请复查理由如下:一、医院的诊断结论不全面,颧骨骨折内固定术和上颌骨骨折内固定手术对患者嘴部的影响未提及,现在本人嘴巴开口说话困难、无法用力咀嚼食物,有明显的功能障碍。二、1、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180-2006)的鉴定标准中的七级中的(37)一侧颧骨并颧弓骨折和(40)单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II°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经手术复位者,故认为颧骨骨折、张口中度受限(病历上有注明)且有内固定术应评定为七级。2、(1)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180-2006)的鉴定标准中的八级(2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故认为左眼闭合不全应评定为捌级。(2)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180-2006)的鉴定标准中的八级(39)上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有功能障碍者,故认为开口说话困难,无法用力咀嚼应评定为捌级。因此,共有两项属于捌级,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180-2006)的鉴定标准之附录C1.5如果两项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故请求晋升为柒级。综上所述,共有两项属于柒级,故请求评定为柒级。申请人:XXX用人单位:XX市SZ建设总公司(盖章)2013年11月18日附件:1、本人病历24页;2、诊断证明书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