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中矿矿业有限公司地质勘查合同书1合同编号:白勘字2010第[06002]号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区三道沟镇大路村多金属普查项目吉林省白山市滴台金矿普查项目槽槽探探工工程程施施工工委委托托合合同同书书委托方(简称甲方):白山中矿矿业有限公司受托方(简称乙方):宫本胜(白山市八道江区三道沟镇滴台村委会主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一、委托原因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按公司本区年度勘查设计方案组织槽探工程施工。二、委托槽探工程的项目名称、工作量、施工单价项目名称: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区三道沟镇大路村多金属普查项目槽探工程吉林省白山市滴台金矿普查项目工程预算:11.20万元(按28.00元/m3基础标准预算)设计工作量:4000m3(暂定,视具体地质情况由甲方进行上下调整)施工单价(由挖掘费和复田费构成,分别占施工单价的65%和35%):挖掘深度0~1.5m按21.00元/m3计价挖掘深度0~3.0m按28.00元/m3计价(基础标准)若“乱石窖(石块聚合体)”在槽探单项工程里出现超过30%(延长米,下同),则挖掘费用在上述费用单价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0元/m3,超过白山中矿矿业有限公司地质勘查合同书240%增加4.00元/m3,超过50%增加5.00元/m3,以后以此类推。资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三、工程款支付,分两种情况:1、含复田的槽探工程:槽探单工程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支付槽探单工程总额的65%,余款待复田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2、不含复田的槽探工程:槽探单工程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计价标准为施工单价的65%,即槽探单工程费用总额的65%。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出本区槽探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方案,并按槽探单工程支付工程所需资金,保证本工程施工的顺利开展;2、监督勘查工作的全部过程,对槽探工程的进程、工作质量进行全程指挥、调度和协调;3、根据槽探工程的工作成果,决定是否追加工程及投资金额;4、负责处理勘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并支付所发生的全部相关费用;5、保证槽探工程费用按合同要求及时到位。五、乙方的权利义务1、负责按经甲方批准后的勘查设计方案组织槽探工程施工;白山中矿矿业有限公司地质勘查合同书32、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费用,并有支配使用权;当资金不按时到位时,有权终止工程的实施,直至无条件终止本合同;3、有按工程质量及进度要求选择用工权;4、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汇报槽探工程工作情况及有关信息;5、负责槽探施工人员的安全事项,出现任何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6、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破坏林木,否则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7、在本勘查区范围内取得的地质资料不得泄露给第三者,也不得将该地质资料超越合同范围使用或转让;六、施工标准:1、挖掘:槽探工程以布设在垂直矿体走向的勘探线上为主,测绳划定槽探边界,清除所遇树根。土方用铲、稿挖掘并将其抛至地表,铲平槽底、槽壁(除碴、清底、修帮)。揭穿矿体顶、底板,按规范要求上宽1.5~2.0m。底宽0.8m左右,尽可能深入基岩,两壁坡度大于75°,深度原则上不超过3m为宜,以搞清地层、岩石、产状及接触关系、矿体达到可采样为标准,深度超过3m的探槽应采用阶梯式探槽,以安全施工目的为准;2、在挖掘过程中所遇到的乱石窖,若单个石块最大对角尺寸大于100cm、或镶嵌在槽壁上人力无法挖掘的大型石块,可放弃该石块的挖掘;3、复田:槽探工程经甲方完成地质编录及国土部门验收后,乙方得到白山中矿矿业有限公司地质勘查合同书4甲方指令后开始进行复田;复田标准以不影响植被恢复的自然曲度为准,回填后踏实。七、检查与验收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验收。2、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白山中矿矿业有限公司”规定的技术指标,可以责令乙方整改或采取补救措施,待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3、工程结束且在乙方提供完整的记录资料后,甲方人员会同乙方共同组织工程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工程出据验收合格报告。4、工程施工应严格按国家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各项工程的操作规程进行施工。5、工程施工所发生的一切人身、设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一切相关责任。八、其它1、当甲方中途停止槽探工程或决定不再投入时,本合同自行终止;2、施工工程发票及税费由甲方负责。九、违约责任1、由于国家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及当地村民严重干扰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构成违约。其他违约情况出现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可决定是否终止合同;白山中矿矿业有限公司地质勘查合同书52、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在组织槽探施工的过程中,造成林木资源的破坏损毁,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十、争议的解决方式若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决。十一、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至野外槽探工程施工全面结束并通过甲方的验收,但最长不超过本年度11月20日。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各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白山中矿矿业有限公司地质勘查合同书6(以下无正文)下列双方于中国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区三道沟镇滴台村签署:甲方乙方白山中矿矿业有限公司(盖章)(乙方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并印本人食指指印)签字日期:2010年月日签字日期:201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