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检查材料根据中央、省、市及县委的安排布置,****党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在开展专题调研、开门评风、百姓听音、基层问症、谈心谈话,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生、先辈先进“四面镜子”和“六个带头”的要求,认真剖析,深刻反思,形成了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查找出的主要问题(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1.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五项十条规定,转变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局领导班子对中央、省、市、县作出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真心拥护,坚决贯彻执行,采取了相应的工作措施,但在执行上依然存在着以下不足:一是调查研究不够深入主动,被动下基层多,主动下基层少,下基层“走马观花”多,解决实际问题少,每年到基层调研没有真正达到90天,没有真正到困难集中、情况复杂的地方去,撰写的调研报告价值不高;二是联系帮助基层工作实效性不够。联系帮助基层工作虽然一直在开展,但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定点对口帮扶村等基层实际情况了解还不够深不够细不够全,帮扶措施覆盖面不够;在“挂包帮”活动中,没有做到每月深入帮扶村指导1次,每年解决发展问题不少于5件;在深入推进“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中,选派的机关干部没有做到每周深入基层不少于4天,每月解决实际问题不少于1件;三是精文减会还不够。还存在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用讲话贯彻讲话的现象;有的文件、简报篇幅过长、字数过多;有时会议研究的内容久议不决,时间较长;对于非涉密文件和简报还是存在印发纸质文件的现象;四是厉行节约还不够。偶尔存在公务接待超标现象,有时公务接待陪同人员过多;机关浪费油水电及办公耗材较为严重,对此监督管理不严;个别班子成员偶尔存在公车私用现象。2.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局领导班子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对落实科学发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认识是到位的。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贯彻执行党的决策时,调查研究做得还不够,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不够紧密;二是站在全县的立场谋划工作的能力还稍显不足。对省、市、县的重大决策部署这方面政策知识的钻研还不够,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的有效性还不够高;三是开展工作主动性强,但创新性和执行力不够,偶尔有缺乏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上级决策部署的落实效果;四是向县委、县政府、市司法局主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不够,导致取得上级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不够;五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还不够,有时有考虑部门利益多一点,考虑基层、群众利益少一点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急功近利,追求领导关注和社会影响的现象,没有完全用全面的、实践的、群众的观点来看待政绩。3.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局领导班子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研究讨论问题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没有个人专断现象。但还存在的问题是:一是党组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程度还有待提升,有时会议酝酿准备不够充分,有仓促议事的现象;二是个别班子成员偶尔怕得罪人,怕提不同意见影响班子团结和谐,存有多栽花,少栽刺的思想;三是讨论问题不充分发挥民主。个别领导在讨论问题时心情急躁,总认为自己是对的,听不进其他人意见,尤其是反对意见;四是有些决策落实不够到位,会议决议形成后疏于跟踪问效,忽视了议事决策的落实效果,有的决议甚至拖延执行。4.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管理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中层干部的任免工作中,干部群众反映良好,坚持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但还存在如下不足:一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学习宣传得不够,掌握得不够透,把握得不够准;二是在干部队伍管理上,还存在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现象,对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脱岗、空岗或在岗玩游戏、聊天等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等一些现象处置不力;三是没有充分调动每名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苦乐不均的现象,影响了埋头干事的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不同岗位交流较少,缺乏创新工作激情。5.落实党建责任制和履行一岗双职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党组加强了党员的学习教育和党性培养,党员领导干部能够按照一岗双职的要求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不够强,所开展的组织活动局限于学习、座谈等,缺乏创新与活力,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上还不够严格。6.坚持廉洁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纪律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党组和班子成员能够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执行党纪国法。但还存在的一定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抓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识不够强,有时还存在“清水”衙门廉政建设可深可浅的认识;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严密、宽泛化,基础设施薄弱。主要表现在责任制的制定与本部门实际情况结合某些方面还不够紧密,责任分解上有的条款过于笼统、内容不明确,部分没有贯穿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有时出现工作还不够规范、约束还不够刚性;三是对廉政责任对象的监督提醒不够。有停留在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传达廉政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反面典型事例上的现象,对具体责任对象的经常性提醒和廉政风险环节的监督不够。(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活动开展以来,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领机关同志,深入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窗口等基层一线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局班子“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摆放征求意见函、专题座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开门纳谏、征求意见。经反复查摆、认真梳理,认为局班子在“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是:1.形式主义方面的问题及表现(1)学习不够。一是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够深入,局党组虽然形成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但有时是为了完成学习任务而学习,应付检查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不求理解,更发挥不了理论指导作用;二是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高,用到什么才去翻翻资料和文件,对上级文件或会议照本宣科、照抄照搬没理解其思想和精髓。(2)学习方法简单。一是对新颁布的新政策、新法律法规学习不深、理解不透,只是对法律条文简单学习,没有结合实际案例和邀请专家进行深入讲解,导致在宣传法律时不能很好的为咨询群众解答透彻,不能完全满足老百姓现实生活中对法律的需求;二是很多时候就是读读文件、走走形式,个别股室走出去学习交流带回来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创新性工作也较少。(3)工作方法创新不够。一是工作中有墨守陈规的思想,创新意识不强,没有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在法制宣传和安置帮教工作方面因循守旧,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亮点和特色不多,与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要求有差距;二是利用老办法思考新问题缺乏科学性、前瞻性的判断,在解决实际问题上空话较多,缺乏指导性意见;三是个别领导思想不够解放不求实效,只求过得去,存在“得过且过、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安于现状的思想,没有进取精神;四是在法制宣传方面注重了重点乡镇重点人群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忽略了偏远山区群众对法律的渴望和需求。2.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及表现(1)深入调查研究不够。班子成员到联系乡镇、帮扶村调研不够深入,对“三农”工作了解较少,对社情民意了解不够,帮助村民致富的经验不足,没真正把“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宣传到位,还存在死角,个别同志习惯于在办公室想事做事、习惯于常规式工作,听汇报较多、与群众沟通较少,遇到麻烦问题绕道走。(2)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有的同志不想抓、不想管,有的怕得罪人,能过则过,能不批评就不批评,能不得罪就不得罪,监督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对律师和公证管理方面不够严格(3)有的班子成员由于沟通不畅,在工作中存在相互推诿现象,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当太平官、当和事佬。(4)开展“走基层、解难事、办实事、惠民生”活动不够深入细致。到联系乡只是送去了钱物和开展法制宣传,但在帮助群众脱贫致富的具体办法还做得不够。3.享乐主义方面的问题及表现(1)个别领导事业心不强,缺乏工作的激情和主动,压力稍大、时间稍紧就抱怨叫苦,提条件。(2)个别领导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对工作拈轻怕重,不敢担当,缺乏动力,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3)个别领导晚上班早下班。有的上班工作不在状态,看电影、上QQ还没彻底杜绝。(4)个别领导随着任期时间越长,主动作为有所减弱,安于现状、不愿吃苦、自我放松、为全局工作全盘考虑不够,没有主动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4、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及表现(1)执行厉行节约的制度不够严格,对浪费现象监管不严,机关水、电及办公耗材有浪费现象,进办公室就开空调、出办公室不关空调。(2)个别领导在公务接待方面存在“爱面子”、“讲排场”的思想,只想把生活、住宿都安排得好一点。(3)个别领导廉洁自律要求不严、偶尔存在私下请吃请喝现象。(4)个别领导存在攀比思想,办公用品更新较勤。工作上下班、下乡很少坐公交、打的,用公车的次数较多。(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存在的问题1.对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不够。司法行政干警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有欠缺,有的机关干部不会讲群众语言、不懂群众心理,群众工作能力有欠缺,个别干部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对此教育管理不严格;对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培训还缺乏实效性;2.服务基层的水平弱。虽然也下基层调研,但主动性不强、不够深入,只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关心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不彻底,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对基层情况的了解主要靠听汇报和抽查,不够全面系统,直接听取基层群众意见不及时不全面,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不多,导致接地气不够。3.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和执业水平有待优化提高。律师执业、收费、诚信等基本信息公开不够;少数法律执业人员业务水平、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水准亟待加强,存在对当事人敷衍塞责、搞不正当竞争的现象;少数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社会责任感缺失,政治敏锐新不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责任心不够强,办案质量不高。(四)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存在的问题1.法制宣传教育“最后一公里”问题。新形势下法制宣传工作创新不够,不善于组织发动群众,方法单一、覆盖面窄,缺乏吸引力,与村(居)民直接沟通不足,对群众的日常性普法宣传存在“空白点”的问题。2.法律援助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法律援助工作公开透明度不够,宣传没有完全到位,群众知晓度不高;主动为弱势群体上门服务不够,不够贴近群众,不能很好的为民分忧的问题。3.公证鉴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个别公证员服务意识淡薄,存在在岗不在位现象,上门公证服务条件高,公证知识普及不够,往往造成前来办事的群众因为缺少证件多次跑路,让群众感觉办事难的问题。4.人民调解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培训、指导力度不够,缺乏教育培训长效机制,个别调解员水平不高,不重视平时的矛盾纠纷排查,在调解过程中很多时候都靠过去的老办法进行调解,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支撑及先进的调解手段,没有真正起到调解一件纠纷,宣传一次法律,教育一片群众,确保一片平安的作用等问题。5.特殊人群管控“最后一公里”问题。对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教育工作不到位,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不足,缺乏必要的公益劳动基地,重理论教育,轻劳动教育,走访调查深入到家门口不够,执法公开透明度不高,办案效率不高的问题。6.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个别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执业工作中存在相互诋毁,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还做得不够,有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现象的问题。7.转变工作作风“最后一公里”问题。个别干部职工在一定程度上存有应付思想、侥幸心理,作风转变停留在表面上,上下班仍有迟到早退现象,下基层搞形式,不深入群众,不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的问题。8.政策制度不配套不完善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