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杨帆宪法讲义:宪法的发展历史司法考试杨帆宪法讲义:宪法的发展历史。2013年司法考试备考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进行复习,法律教育网的小编将司法考试中涉及宪法的发展历史的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考生认真阅读。精彩链接:司法考试杨帆宪法讲义:宪法的概念司法考试宪法考点精讲:民族自治机关司法考试宪法考点精讲:区分公民与人民2013司考宪法:高度自治一、近代意义上宪法产生的条件:1.经济条件:近代宪法的产生是商品经济普遍发展的必然结果。2.政治条件: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和以普选制、议会制为核心的民主制度的形成,为近代宪法的产生提供了政治条件。3.思想条件: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等理论,为近代宪法的产生奠定了思想基础。二、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1.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略)2.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1)新中国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和四部宪法,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2)1982年宪法是我国的现行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全体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这部宪法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思想,继承和发展了五四宪法的基本原则,全面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各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3)现行宪法的修正1988199319992004第1—2修正第3—11修正第12—17修正案第18—31修正案案案1.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2.删去不得出租土地的规定,增加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1.明确把“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改革开放”写进宪法;2.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3.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形式确定下来;4.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定为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5.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1.明确把“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进宪法序言;2.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3.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4.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5.将国家对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基本政策合并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6.将镇压“反革命的活动”修改为镇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1.在宪法序言中增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2.在宪法序言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组成结构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3.将国家的土地征用制度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4.将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5.将国家对公民私人财产的政策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6.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7.增加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8.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方式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9.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对戒严的决定权修改为对紧急状态的决定权,相应地,国家主席对戒严的宣布权也改为对紧急状态的宣布权;10.关于第81条国家主席职权中,增加“进行国事活动”的规定;11.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12.在宪法中增加关于国歌的规定【例题·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2条、第20条分别对宪法第10条第4款、第3款进行了修改。关于这些修改,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06-1-59)A.明确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B.确认了国家对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支配权力C.明令禁止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D.明确了国家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的公共目的和补偿义务法律敎育网【答案】AD【解析】《宪法修正案》第2条将宪法第10条第4款: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第20条将宪法第10条第3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会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汁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与补偿。该两条修正案并未确定国家对土地使用权的支配权力,所以B不选。C项不是被修改的内容,也不选,综上,本题答案为AD。【例题·多选题】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07-1-64)A.2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的从业人员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B.1999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C.1999年宪法修正案将国家保障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写进宪法D.1988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可以依法出租或者转让【答案】ACD【解析】选项A错误,在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没有明确此类规定;选项C错误,1999年宪法修正案没有将神圣不可侵犯写入宪法;选项D错误,1988年宪法修正案没有明确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可以依法出租或者转让,而是使用权。【例题·单选题】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载入现行宪法的是下列哪一宪法修正案?()(10-1-18)A.1988年宪法修正案B.1993年宪法修正案C.1999年宪法修正案D.2004年宪法修正案【答案】D【解析】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载入现行宪法的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例题·多选题】我国宪法第六至十八条对经济制度作了专门规定。关于《宪法修正案》就我国经济制度规定所作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11-1-60)A.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B.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C.除第九、十二、十八条外,其他各条都进行过修改D.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答案】BCD【解析】选项A错误,其不符合题意。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