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软件下载:一、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第1题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下列哪些表述符合《公司法》规定?()A.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最多为200人B.发起人之间的关系性质属于合伙关系C.采取募集方式设立时,发起人不能分期缴纳出资D.发起人之间如发生纠纷,该纠纷的解决应当同时适用《合同法》和《公司法》【正确答案】:ABCD【解题思路(zkao8.com):职考软件下载-历年真题-考前密押-在线做题!】:《公司法》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故A选项的说法正确,符合法律的规定《公司法》第84条第1款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公司法》第95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故发起人之间的关系性质上属于合伙关系,B选项正确《公司法》第90条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综合以上两条可知,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允许分期缴纳出资,而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只有在发行股份的股款全部缴足后方可召开创立大会决定是否成立公司,故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允许分期缴纳股款C选项正确依据法学原理,发起人之间的协议属于合同,D选项的说法当然正确第2题下列关于证券交易所的职权的说法错误的有:()A.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B.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技术性停牌C.证券交易所根据需要,可以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D.证券交易所应当从其收取的交易费用和会员费、席位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设立风险基金。风险基金由证券业协会管理【正确答案】:BCD【解题思路(zkao8.com):职考软件下载-历年真题-考前密押-在线做题!】:《证券法》第113条规定,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故A正确第114条规定,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故B错误第115条第3款规定,证券交易所根据需要,可以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此处是备案非批准故C错误第116条第1款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从其收取的交易费用和会员费、席位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设立风险基金风险基金由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管理此处是由证交所理事会管理而非证券业协会故D错误第3题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包括:()A.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B.基金份额的发售期限C.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报酬及其他有关费用D.风险警示【正确答案】:BCD【解题思路(zkao8.com):职考软件下载-历年真题-考前密押-在线做题!】:见《证券投资基金法》第38条,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须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不需全文第4题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以下哪些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A.张某,持有发行人已发行债券的10%B.王某,现任甲公司经理秘书,甲公司是发行股票公司的控股公司C.李某,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6%D.赵某,公司打字员,一些重要的公司决策均由其打印并向有关部门报送【正确答案】:CD【解题思路(zkao8.com):职考软件下载-历年真题-考前密押-在线做题!】:《证券法》第74条规定了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的范围因张某持有的不是股票,而是债券,所以不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依据《公司法》第217条的规定,王某不属于控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所以不是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李某持有的股份超过了5%,所以属于知情人员赵某由于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交易信息,属于知情人员第5题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下列决议,属于无效的是:()A.股东会作出购买走私车辆作为办公车辆的决议B.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投资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对外投资达到公司净资产的60%C.董事会作出向股东王某提供担保的决议D.股东会召开前,由于董事会人员的疏忽,未通知股东张某,股东会作出增加生产项目的决议【正确答案】:AC【解题思路(zkao8.com):职考软件下载-历年真题-考前密押-在线做题!】:《公司法》第22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股东会作出的购买走私车辆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中股东会作出的决议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但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是可撤销决议,所以B选项不正确根据《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公司向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不能作出决议,董事会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因而无效,所以C选项正确根据《公司法》第42条的规定,召开股东会前应通知全体股东,D选项中召开股东会前未通知股东张某,召集程序违反法律,因此决议是可撤销决议,所以D选项不正确要注意决议无效与可撤销的区别,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哪些情形属于可撤销,二者是不同的第6题张某从某大学、MB.A.毕业后加入了一家公司,该公司欲奖励部分股份给张某,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A.公司可以在张某加入公司前就收购部分股份,准备奖励给张某B.公司奖励张某欲收购的股份,不能超过本公司已经发行股份总额的5%C.公司奖励张某收购股份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D.公司奖励张某的股份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给张某【正确答案】:BC【解题思路(zkao8.com):职考软件下载-历年真题-考前密押-在线做题!】:《公司法》第143条的规定第7题某市肉制品厂因涉嫌偷税漏税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同时指控作为其直接责任人员的该厂厂长刘某犯偷税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代表被告某市肉制品厂出庭的诉讼代表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刘某一B.代表被告某市肉制品厂出庭的诉讼代表人可以是该厂剐厂长黄某C.代表被告某市肉制品厂出庭的诉讼代表人应当由检察院依法确定D.如果代表被告某市肉制品厂出庭的诉讼代表人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传措施【正确答案】:BCD【解题思路(zkao8.com):职考软件下载-历年真题-考前密押-在线做题!】:根据《刑诉解释》第208条和第210条的规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确定;代表被告单位出庭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应当由单位的其他负责人作为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接到出庭通知的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出庭,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侯,可以拘传到庭第8题张某为避免合作矛盾与问题,不想与人合伙或合股办企业,欲自己单干。朋友对此提出以下建议,其中哪些建议是正确的?()A.可选择开办独资企业,也可选择开办一人有限公司B.如选择开办一人公司,那么注册资本不能少于10万元C.如选择开办独资企业,则必须自己进行经营管理D.可同时设立一家一人公司和一家独资企业【正确答案】:ABD【解题思路(zkao8.com):职考软件下载-历年真题-考前密押-在线做题!】:《公司法》第58条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故A选项的说法正确《公司法》第59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故B选项的说法正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第1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故C选项的说法错误D选项中的限制仅仅是针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并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故D选项的说法并不违背法律的规定D选项正确第9题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樱花公司700万元债务。下列关于该笔债务责任承担的说法错误的是:()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以及德胜公司在萨摩国的总部和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来清偿B.如果该笔债务是由于凯旋公司的控股股东郭凯敏先生滥用股东权利所致,由此导致德胜公司难以清偿该笔债务,则樱花公司有权主张郭凯敏与德胜公司一起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德胜公司也可以主张郭凯敏对其承担赔偿责任C.如果该债务是由于凯旋公司违背市场规律的决策失误所导致的,则樱花公司有权主张凯旋公司与德胜公司一起对其承担连带责任D.如凯旋公司难以清偿到期债务,濒临破产,则债权人樱花公司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凯旋投入德胜公司的财产以及在德胜公司享有的股权【正确答案】:BCD【解题思路(zkao8.com):职考软件下载-历年真题-考前密押-在线做题!】:首先分析法律关系题目中凯旋为德胜的股东,德胜为凯旋投资设立的公司,德胜的全部财产包括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深圳的财产、注册地萨摩国的总部和分支机构的财产凯旋是决策错误,并无滥用股东权利和法人人格的情形A选项:《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故A正确B选项:《公司法》第20条第2-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B选项中郭凯敏为德胜公司的股东凯旋公司的控股股东,虽然有滥用权利的情形,但是相对于德胜公司来讲,郭凯敏是第三人,故债权人不能主张郭凯敏与德胜一起对其承担责任但是郭凯敏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是德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公司可以要求其赔偿的说法是正确的B错误C选项不符合第20条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股东凯旋并无滥用股东权利和法人有限责任的行为,也无逃避债务的目的,故C错误D选项,依据公司法原理,凯旋投入德胜公司的财产,已经属于德胜公司所有,而凯旋享有的是相应的股权故执行股权是正确的,财产属于德胜,凯旋的债权人无权要求执行故D错误第10题刘、关、张三人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欲设定担保,请判断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A.公司股东会对为张提供担保的事情进行表决,此时张须回避该表决,则刘、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