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年司法考试,必懂“八大问题”[日期:2012-01-12]来源:科教园法硕作者:wangyu[字体:大中小]法律硕士辅导班老师提示,复习司法考试,必须搞懂“八大问题”。一般来说,非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法律大专毕业生缺乏的是比较有系统的法律知识训练,以及坚实的法理基础,但是在记忆力、逻辑推理以及答题技巧与科班出身的正规生基本上不相上下。所以差距只是很少,只要早准备半年基本都在同一起跑线上。根据我这个非法本门外汉通过司法考试经验,准备针对非法本或零基础缺点进行系统针对性训练。以下分几点陈述我自己两年来参加司法考试的成功与失败经验的心得:1.必须树立坚毅的信念和打持久战的准备。由于我们是一群非科班出身的人士,对法律缺乏坚实的基础(特别是法律原理)。第一步必须首先尽快熟识法律的基本体系、基本理念(读法律出版社的“三大本”,结合华夏考资网三大本精讲和名师强化阶段视频课程提高非常明显),培养起对法律的新鲜感和考试直觉,这是最基本的一步。当热情退后,每天对着大量的、令人厌烦的法律条文时,我们很容易产生厌倦心理、甚至放弃,这时候听听名师讲课,看看精彩是视频讲座,会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当然,还要靠坚毅的信念才能够支撑,我经常用:黑夜已经降临了,黎明还会很远吗?来自勉。2.要有比较科学的司考复习安排。针对司法考试的分数分布,现在就必须安排好整个总体时间。我的去年经验是:a.第一阶段是熟识三大本,看着三大本,结合华夏考资网视频课程边看边听,看一章书,把不会或不懂的都用笔花一划,然后听老师怎么讲解的,老师的讲解一遍没有听透可以反复听。这样看一遍,是非常耗时的,特别是非法律专业的,我是花了5个多月时间才搞定的。b.第二阶段根据司法考试的分数大项:三大实体法和三大诉讼法等再进一步复习,并针对前一阶段的薄弱环节继续深化,用3个多月。c.第三阶段进行针对性的训练,包括第四卷的主观性练习,同时有意识的进行速度、答题技巧的练习,用一个多月。d.第四阶段是全面再过一遍,并将前面三阶段暴露的问题彻底解决,强化改薄弱部分,用剩余时间。3.安排日常时间为司考复习开路,并且培养成为一种习惯。定好总体规划的时间后,就要有具体的作息时间。平时星期1-5应怎样安排,星期六、日又怎样安排?每天睡觉时问自己今天的进度怎样?明天又要达到什么目标?如我每天早上6:00起床,利用头脑清醒的黄金时间记忆一个小时。晚上从8:00-11:00是主打时间,其它事情都为它开路。4.应该抵受住各种引诱,排除掉各种干扰。毕竟我们是上班一族,每天都有不同的事情要面对,如应酬、赴宴、娱乐活动等等,万不得已时不要放弃。既然你已经为司法考试付出这么多,就要有排除纷扰的心理准备。我的经验是:当我想为自己找出很多理由,为自己开脱时,就问自己:“我辛苦了这么多,难道就这么容易就放弃吗?”5.保持一定量的司考练习。适当的练习是我们成功的有力保障,通过它可以验证效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我们平时可能会听说某某不用看书、不用做练习就能通过司法考试等等,我认为可能着是一个神童,或者我根本不相信,因为我自己最清楚。从小到大。很多人都说我很小看书、做练习就能拿高分,甚至这一次又有人问我为什么不用看书就能通过司法考试。其实这只是一种误导作用。因为说自己不用看书能通过,是希望其他人认为这是人的本身素质决定,再努力也无用,从而放弃了努力,不去努力学习,将勤补不足。而这些人却在没人看见的时候拼命看书,大量做练习,况且复习质量较高,最后又形成了一个神话效果,我在复习中就花了一个多月时间再华夏考资网做考题点评预测试题,并听老师讲解,感觉提高很多,而且题目质量比较好。6.司考复习劳逸结合。司法考试毕竟不是绝对的苦生活,平时要有适当的体育活动或者休闲时间。如每天中午我一定要睡觉,才能保证夜晚充足的精力。特别是复习到一定阶段,觉得很困时,千万不要硬顶,因为效果奇差。这时候可以听一下音乐,看一下风景或者活动一下。平时复习达到某一目标后,可以适度放松一下。这样就能保持对法律的不断新鲜感。我还经常进行交叉复习,如记忆完刑法后又马上转到做民法练习,这种跳跃式的思维效果很好。7.重视平时出现的错误。这些错误正是你的知识精华所在,一定要有足够的重视。我的经验是:在做真题对答案时候发现有错误的,马上在题目边加一标记,并用笔记本详细地把题目抄一遍(包括四个选项),再做好自己的分析,有问题时询问别人。以后有时间又拿出该书来自我测试,看看上一次的问题解决没有,有没有发现新问题。这个笔记本最后就成为我的精华本。不是开玩笑,现在我的几本参考书(集题集)还是新的一样,如果你有兴趣,我可邮购给你。8.适当的司考辅助资料。这里我强烈建议你去科教园法硕学习指导,去年在那里给我莫大的帮助,现在我还很衷心地感谢网校的全体老师。网校里有非常专业的司考总结归纳,各种法律法规的分数走势,贴近考生心理的人性分析。另外,买几本针对每种法律的参考书,进行相应的练习。而那些所谓的一套套模拟试题,只要一本就可以了,因为它们之间互相抄袭严重,去年我就吃了亏。一口气说了这么多,不一都能符合大家的要求,定希望各位考生仔细分析自己的情况以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关于2011年司法考试公告】2011年6月1日更新我国实行司考资格与律师执业相分离制度,通过司考只是取得了律师资格,要想做律师,还须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根据2《律师法》,申请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我国宪法;(2)具有律师资格;(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4)品行良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初任检察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应当从检察官或者其他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一)报名时间1.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25日。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进行网上报名。3.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在上述期限内确定本地区的现场确认时间,并向社会公布。(二)考试时间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7日、18日。具体为:试卷一:9月17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试卷二:9月17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试卷三:9月18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试卷四:9月18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3、司法考试的主要内容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1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各卷的具体科目为: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试卷四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相关内容。报名人员可以选择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试卷,在新疆、内蒙古、西藏自治区和吉林省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纪律。应试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为确保国家司法考试公平、公正,进一步增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透明度,司法部将在9月13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在9月16日上午8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应试人员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在9月16日至22日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在该网站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中对试题参考答案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司法部将组织专人收集、整理各方面对试题参考答案提出的意见,并在试卷正式评阅工作开始前提交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研究、论证。经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论证的参考答案为试卷评阅的依据。4、报名条件3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5)品行良好。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西部地区(除西藏外)11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这一政策的适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3.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5、考试的复习与辅导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司法部已制定出版《2011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可依据《2011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司法部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6、报名材料与程序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持护照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报名,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打印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4.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交纳报名费。上述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发给准考证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