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习题及答案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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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同步练习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和分类(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观点是正确的()。A.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B.技术发明是单方法律行为C.发现埋藏物是单方法律行为D.拾得遗失物是单方法律行为2.遗赠扶养协议抚养()。A.只能适用《继承法》,不能适用《合同法》B.是身份合同C.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D.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二)多项选择题1.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两个不同的合同()。A.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有效,但可以有例外B.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C.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重合D.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当事人不能重合2.丰起商场给张某无偿保管一辆自行车;张某借给李某500元钱不要利息;李某把2万元柑桔交给铁路部门运输;铁路部找木器加工厂加工制作100条长椅,以上四种合同()。A.第一个合同是实践合同B.第二个合同是实践合同C.第三个合同是实践合同D.第四个合同是实践合同3.下列适用合同法的规定()。A.婚姻协议B.婚前财产协议C.婚后财产协议D.分家财产协议4.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A.属于法定之债B.属于意定之债C.属于诺成合同D.具有相对性5.下列合同适用《合同法》()。A.政府采购合同B.以悬赏广告为要约订立的合同C.以招标、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D.以拍卖方式订立的合同6.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A.保管合同B.委托合同C.借款合同D.互易合同E.租赁合同7.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诺成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A.买卖合同B.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C.租赁合同D.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答案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和分类(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A【理由】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合同行为符合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B、C、D项是事实行为,即非表意行为,故排除。2.【答案】D【理由】遗赠扶养协议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因此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二)项选择题1.【答案】AC【理由】(1)《担保法》的5条第1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因此排除B项,肯定A项。(2)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其担保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因此,肯定C项,否定D项。2.【答案】A、B【理由】(1)《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A项正确。(2)《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故B项正确。(3)诺成合同是一般状态,实践合同是特殊状态,法律一般只对特殊状态作出规定,法律没有规定货物运输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可以反推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这也符合理论界的一般认识。故C项错误。(4)D项错误,理由与第3点相同。3.【答案】B、C、D【理由】(1)《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因此排除A项。(2)B、C、D项是关于财产关系的协议,不涉及人身关系,因此适用合同法的规定,B、C、D正确。4.【答案】B、C、D【理由】(1)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无偿合同除外),因此B项正确,排除A项。(2)买卖合同不要求标的物之交付合同作为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因此属于诺成合同,故肯定C项。(3)相对性是指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合同之债与其他债一样,具有相对性,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在甲、乙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故肯定D项。5.【答案】A、B、C、D【理由】(1)A项讲了买卖合同的一种类型,B、C、D项讲了特殊缔约方式。(2)政府采购合同是债权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适用《合同法》,故A项正确。(3)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广告可以构成要约,悬赏广告是广告之一种,故B项正确。(4)招标投标方式和拍卖方式,是竞争缔约方法,受《合同法》调整,故故C、D项正确。6.【答案】A、B、C【理由】依据《合同法》第366、406、211条的规定,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和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互易的本质,是两个买卖的结合,因此它必然是有偿合同。租赁合同不约定租金,那么就成为借用合同了。7.【答案】A、C【理由】(1)买卖合同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有对价的合同。有对价的合同,如无特别规定均为诺成合同。因此选择A项。(2)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因此可以排除B项。(3)租赁合同都是有对价的,都是有偿的、诺成性的。因此选择C项。(4)保管费包括保管成本和利润,因此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是有偿的,但《合同法》特别规定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因此,排除D项。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一)单项选择题1.赠与合同与无偿委托合同属于()。A.双方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B.双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C.单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D.双方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3.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2月8日到达,快信2月7日到达,乙公司两封信均已收到,但秘书忘了把第2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承得了一致8.甲公司4月11日以信件方式向乙公司发出采购100吨钢材的要约,4月14日信件寄至乙。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时逢其董事长旷工,5月9日董事长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打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承诺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A.5月1日4月11日B.5月8日4月11日C.5月9日4月14日D.5月10日4月14日(二)多项选择题1.要约发出以后,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即不发生效力,或消灭其效力:()。A.要约被撤回B.要约被拒绝C.要约的有效期限届满D.要约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甲农场于7月2日向乙农场发出要约,要卖给乙农场一头种牛,甲农场要求乙农场15天内答复。甲农场的要约于7月5日到达乙农场。7月3日,甲农场又给乙农场去信,该种牛对本场意义重大,不能出售,请乙农场原谅,第二封信于7月6日到达。乙农场7月7日回信表示接受甲农场的一切条件,该回信7月10日到达,甲农场拒绝交货,请根据已知条件,选择下列正确的选项()。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要约已被撤销B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要约没有被撤销C甲、乙之间的合同于7月10日承诺到达时成立D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此乙只能追究甲的履约责任,不能追究其违约责任4.李某表示要将家中仅有的一头母牛卖给张某,张某以为李某要把这头牛送给自己,李某家中无人,张某就将牛牵回了家,从已知的条件看()。A.李、张二人之间的合同未成立B.应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李、张之间的合同D.张某的行为是过失侵权D.李、张二人之间的合同是成立未生效的合同10.甲向乙发出要约,乙的下列哪些行为不发生承诺的效力()A.附条件地接受要约B.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C.撤回承诺的通知因送达的原因后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未及时将该情况通知承诺人D.承诺被依法撤销13.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为要约邀请。A.寄送的价目表B.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C.投标邀请书D.悬赏广告(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D【理由】所有合同均为双方法律行为,没有例外。赠与合同为无偿法律行为,无偿委托的无偿性题干已经交待。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一样,是诺成性合同。诺成性合同为一般状况,无偿性为特殊状况,合同法只对特殊状况作出规定,如无特殊规定,合同为诺成合同。根据以上三点,排除ABC,肯定D项。3.【答案】B【理由】(1)《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本题中,甲公司是以新要约撤回原要约,故肯定B项。要约撤回后,乙公司无以承诺,故排除C、D项。乙公司董事长未看到快件,不影响该快件的效力。(2)《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从快件到达的时间来看,本题不存在撤销要约的问题,故排除A。8.【答案】B【理由】(1)《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以信件的方式承诺,该信件到达时为生效的时间。因此5月8日送达是指受送人处于可接收的状态,不等于受送达人已经看到了承诺通知。送达到相对人的营业所、住所或者其信箱,都是送达的完成,或者是送达的终点。因此,该承诺应于5月8日生效。(2)《合同法》第24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因此,承诺期限应以4月11日开始。综上,B项正确。(二)多项选择题1.【答案】ABC【理由】要约被撤回,阻止其发生效力,故A项正确。要约被拒绝,根据《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要约的效力消灭。故B项正确。要约的有效期届满,根据《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要约的效力消灭。要约人丧失行为能力,并不必然导致要约效力的消灭,故排除D项。2.【答案】B、C【理由】(1)《合同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为准备工作。”甲的要约中有承诺期限,因此可能被撤销。故排除A项,肯定B项。(2)根据《合同法》第25、26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故肯定C项。(3)合同生效,甲方拒绝履行,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的责任。4.【答案】A、C【理由】(1)李、张二人之间未达成合意,两个表示意思不一致,即(要约与承诺不一致),合同未成立。故肯定A,排除D项。(2)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而李、张之间的合同根本未成立,因此排除B项。(3)张某因自己的认识错误,产生了错误行为,构成过失侵权,因此肯定C项。10.【答案】A、B【理由】(1)附条件的承诺原则上构成新要约,除非所附条件是非实质性条件。因此选择A项。(2)撤回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使承诺不能发生效力,因此选择B项。(3)撤回的通知晚于承诺的到达,受要约人应当承担此风险。因此排除C项(4)D项自相矛盾,承诺不允许撤销,否则赋予当事人以任意撕毁合同的权利,因此排除D项。13.【答案】A、B、C【理由】(1)《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故A、B、C项正确。(2)悬赏广告要么为要约,要么为单独行为,一般不认为是要约邀请,(作者认为悬赏广告是要约),故排除D项。第三章合同的效力(一)单项选择题1.李某将房屋租给张某使用,双方约定张某应在李某儿子大学毕业分配北京后的十天内腾出房屋。这一协议属于:()。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B.附停止条件的合同C.延缓期限的合同D.附解除期限的合同(二)多项选择题7.周某(买受人)与卞某(出卖人)签订了买卖一幅“寿”字图的合同之后,周某又将该画加价5%转卖给程某,说好让程某到卞某处取画。周某与卞某约定卞某直接把画交给程某,程某取画时,卞某以周某给的价太低为由予以拒绝,请问下列各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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