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经典案例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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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一、2008年5月,松园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松园公司”)与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利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李某派遣到天利公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第1-3题。1.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协商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岗位,可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天利公司根据需要灵活决定。B.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期限,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为4个周期,每个周期为半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C.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劳动报酬,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D.双方对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负保密义务,不得向包括李某在内的任何人披露。2.松园公司和天利公司对李某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松园公司与李某签订到期可续签的1年期劳动合同。B.松园公司从李某每月工资中提取5%作为员工福利费。C.天利公司要求李某缴纳5000元岗位责任保证金。D.天利公司告知李某无权参加本公司工会。3.天利公司将李某在派遣到自己的子公司,被李某拒绝。天利公司遂以李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退回松园公司。随后,松园公司以李某已无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天利公司可以对李某进行再派遣,但不能因李某决绝而将其退回。B.松园公司不得因李某已无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C.李某可以将天利公司或者松园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D.李某可以就其因劳动合同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请求天利公司和松园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二、某国有企业厂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决定申请破产重整,对企业实施拯救。其拯救措施之一是进行裁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第1-4题。1.依照劳动法规定,企业在重整期间需要裁减人员时,应采取的程序是:()A.应当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B.应当召集职工代表大会,对裁员方案进行表决。C.裁员方案应当公布,并允许被裁减人员提出异议。D.裁员方案实施前,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2.对于被裁减人员,应当给予的待遇是:()A.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B.制度职工安置预案,予以妥善安置。C.承诺企业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时予以优先录用。D.承诺企业在重整成功后予以重新录用。3.不得被裁减的企业人员有:()A.管理层、技术骨干和劳动模范。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C.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D.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4.对于企业裁减人员的决定,工会依法可采取的行动是:()A.工会认为该决定不适当,有权提出意见。B.工会认为该决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重新决定。C.被裁减人员提出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D.被裁减人员提起诉讼有困难的,工会可以代表职工提出诉讼。三、56岁的张先生在一家公司已经任职十七年。他的合同于2008年1月31日到期。由于他工龄太长,所以单位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再与他续签劳动合同了。于是单位在2008年1月1日正式通知他合同到期后,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张先生认为自己已经工作十七年了,而且马上就快退休,现在单位提出终止,是不应该而且也没有人情味的一种做法。那么,单位是否有权终止合同张先生的合同?张先生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四、史小姐供职于一家会计事务所,担任行政工作。2007年底,史小姐发现自己怀孕了,刚开始史小姐不敢向事务所说明这个情况,后来随着肚子越来越大,再也无法隐瞒时,才向所主任说明了怀孕这个事实。主任得知后,较为恼火,第二天就让行政主管通知史小姐被辞退了。史小姐怎么也想不到是这个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办才好?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如果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是6个月,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1000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1500元,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6个月的试用期工作,而且用人单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了试用期的全部工资,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期限是否合法?如果违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最多可以约定试用期的期限为多长?用人单位实际应当承担的成本为多少?六、小王2008年1月5日入职某公司,公司与小王签订了一份二年期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008年1月5日至2010年1月4日。小王在2010年元旦休假后在4号回到公司上班,公司却给了小王一份通知,通知上写由于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经慎重考虑不再续订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发生纠纷。请问:本案中公司终止劳动合同不再续订是否需向小王支付经济补偿?七、王某与某有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自1998年2月1日起至2001年2月1日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1998年6月18日王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王某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且解除合同未征求公司意见,未经双方协商,因而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如果王某一定要解除合同,责任自负,公司不但不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还要求王某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即在试用期内培训王某的费用。请回答如下问题:1.王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说明理由?2.王某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3.用人单位应否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4.王某应否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八、王某与某有限生司签订有2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1998年2月1日至2000年2月2日。自1999年5月起王某没有说明任何理由也未告知该公司即不来上班。因旷工较多,1999年10月8日公司对其作出除名决定。但由于王某没有给公司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公司无法将书面通知送达给王某,于是该公司就在当地一家报纸上发出公告,公告3个月后,即2000年1月31日该公司即将王某的档案关系转至人才交流中心。王某于2000年6月方从原先的一同事口中得知自己已被除名,即于2000年7月4日以对除名处分不服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后,王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也未受理。请回答如下问题:1.王某在要求解决争议的程序上是否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地方?为什么?2.仲裁委员会应否受理王某的仲裁申请?九、王某到某公司应聘填写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时,隐瞒了自己曾先后2次受行政、刑事处分的事实,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事隔3日,该公司收到当地检察院对王某不起诉决定书。经公司进一步调查得知,王某曾因在原单位盗窃电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又盗窃原单位苫布被查获,因王某认罪态度较好,故不起诉。请问该公司调查之后,以王某隐瞒受过处分,不符合本单位录用条件为由,在试用期内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关系是否合理?十、王某于2006年10月9日与某电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为技术员,聘期两年。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禁止: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王某三年内不得在本地区从事与该公司相同性质的工作,如违约,王某须一次性赔偿电脑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因电脑公司拖欠王某2007年9月、10月两个月的工资,2007年11月15日,王某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补发两个月工资,给付经济补偿金;确认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无效。你认为该案件应当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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