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吉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以及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吉人联字[2003]13号),为做好吉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共同组织实施,共同研究制定相关考试政策规定。具体考务工作由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承担,负责组织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发准考证、组织考试、证书发放等考务工作。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共同负责考试阅卷工作及商定省内合格分数线标准。考试合格者由省人事厅颁发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省建设厅负责考试培训及考试合格人员的注册管理工作。第三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首次考试定于2005年11月19日至20日举行。第四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所从事工作选择其一。第五条二级建造师报考专业参照人事部、建设部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所附《专业对照表》执行。第六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3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第七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下列2项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第八条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免考相应科目:(一)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或取得建筑施工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但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不满15年,可以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个科目考试。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二)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考试,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考试。报考人员享受上述免考政策的有效时间为2005年至2006年。第九条已取得某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他专业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全国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第十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第十一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第十二条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当地人事职考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考试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核发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中省直企业按属地原则报名考试。第十三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建设部组织编制、出版和发行的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在国家考试题库中抽取,并由国家组卷、印刷。第十四条二级建造师考试培训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参考人员自愿参加考前培训,有关部门不得强制要求参加培训。按照考培分开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及相关工作。第十五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及有关项目的收费标准,须经省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第十六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和制度,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切实做好试卷管理各环节的保密工作。第十七条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和考场纪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考试工作规定的,要依法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第十八条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对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颁发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具体注册管理办法由省建设厅制定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建委、规委),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需要,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与施工管理,经建设部、人事部研究,对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调整问题(一)合并的专业类别1、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2、将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3、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二)保留的专业类别此次调整中未变动的专业类别有7个: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三)调整后的专业类别调整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二、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调整问题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合并的专业类别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该科目专业类别相同,取消了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2个专业类别。调整后,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三、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衔接问题为保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7年度考试报名时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一)已按原《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相关专业类别报名参加2006年度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在2007年度继续按照原各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参加其他剩余科目考试。(二)在2007年度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三)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四、其他有关事项(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建造师《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专业调整情况,做好考试相关准备工作。(二)本通知规定的内容与《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232号)中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人事部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建造师专业新旧专业对照表新专业原专业一级建造师专业设置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公路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土木部分)机电工程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冶炼工程(机电部分)二级建造师专业设置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公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土木部分)机电工程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冶炼工程(机电部分)取消港口与航道工程取消通信与广电工程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吉人社办字〔2012〕24号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建造师、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职(执)业资格、上半年翻译(一、二、三级笔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建造师、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职(执)业资格、上半年翻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上述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一)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3月17日—27日。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考生选择“省(中)直考区”,各市(州)考生按照所在市(州)选择考区,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考生就近选择考区。2.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3.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5.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6.填写联系电话。考生须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手工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否则责任自负。(二)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3月19日—28日(省直报名点:08:30—11:00、13:00—15:30,周六周日不休息)。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所选择的考区,到省或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请点击查看路线图)。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地点由当地另行通知。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和考生本人在考生承诺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二、三级翻译专业和计算机软件考试除外)。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三)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3月19日—30日。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附件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四)准考证打印: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便捷通道“打印准考证”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二、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类别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内容备注一级注册建筑师5月12日上午8:00-11:30建筑设计下午13:30-15:30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下午16:00-18:00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作准备。考生应携带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丁字尺、建筑模板、绘图笔(墨线制图)、铅笔、橡皮、刀片(刮图用)、订书器、比例尺、圆规、图钉及胶带纸。作图题目草

1 / 17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