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是安天下的产业,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当前,面对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和相对禁锢的土地政策,土地这个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却遭遇“两难”:一方面是“老人农业”、粗放经营,相当部分农民对一向视为“命根子”的土地“弃之不愿、用之无心”;另一方面是土地难以顺畅流转,农业现代化、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举步维艰。土地要素,怎样才能得到激活?城乡统筹,突破口究竟在哪里?日前,我们针对江津区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一些成功做法进行了深入调研。一、土地流转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江津,过去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市),倚长江而紧邻重庆主城西部,2006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市设区,幅员3200平方公里,辖26个镇街和四面山管委会,271个村居,1813个农业社,户籍农业人口108.68万人,农村劳动力66.4万人,耕地面积102.33万亩。自改革开放以来,江津区与其他许多县市一样,乘农村土地承包到户的改革东风很快结束了种粮吃不饱饭的历史,大批农民从农村转向城市、从农民变为“工人”、从季节性的转移不断地向全家迁徙、永久性居住转变。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不仅是直接增加了农民大量的现金收入,而且间接地对他们的生活方式、就业观念产生了一系深刻的历史性变化。——劳动力转移,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土地顺畅流转。近几年,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户家庭经营收入逐步由单一的农业收入向多元结构转变,“老人农业”、粗放经营现象日渐突出,全区农村土地撂荒情况普遍达到10%左右,尤其是在山区农村更为突出。2006年,在全区38.97万个农户中有23%的农户完全放弃了农地耕作,近20%的农户其家庭收入以非农业收入为主体,农村土地流转的环境和条件逐渐形成。同时,随着国家农税全面免征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农民对土地经营权的出租、转让、入股等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和把握。截至2007年6月30日,全区已实现土地流转201983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9.74%,其中出租98629亩、转让16561亩、转包68901亩、入股5520亩、互换6784亩、其它5588亩(主要是指拣撂荒地耕作和代耕定期返还等形式),分别占流转总面积的48.32%、8.2%、34.11%、2.7%、3.36%和2.77%。江津区土地流转情况统计表(单位:亩、户、人)耕地面积流转面积流转形式1023300201983出租转让转包入股互换其他986291656168901552067845588流转规模50亩以下51-1000亩1000亩以上业主数从业人员总面积业主户数从业人员总面积业主数从业人员总面积100801525936837541722012743522142037711主要产业种植业养殖业其他花椒柑橘苗木花卉家禽水产占地养猪123361513471105821571071910912250——土地流转,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劳动力有效转移。广大外出务工农民通过农村土地的转让、转包、出租、入股等诸多形式,明晰了土地承包权的用益物权,解决了农民对土地“弃之不愿、用之无心”的后顾之忧,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劳动力的有效流转。据农业部门统计,从第二轮承包推动土地快速流转开始至2006年底,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速度明显加快,2006年比1998年增长50.8%达到33.6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人数的50.6%,劳务总收入18.5亿元,是2006年地方财政总收入的3倍;农民人均劳务收入1491.9元,占全区农民人均收入3691元的40.41%;全家外迁务工农户约占总户数12%,其中有相当部分全家外迁已在10年以上,基本实现了实质内容上的产业转换和人口空间转移,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土地和劳动的有效流动,共同助推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2006年,全区已发展业主(大户)820家,其中重庆市级重点龙头企业7家,江津区级重点龙头企业62家;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新型合作经济组织213个,入社农户12.84万户,服务和带动农民42.39万人;建成花椒基地50万亩,种植柑橘10.18万亩(晚熟柑橘3.73万亩、优质锦橙3.2万亩)、优质粮15.6万亩、优质蔬菜11.77万亩(无公害蔬菜4.05万亩)、笋竹22万亩、优质苎麻1.5万亩,优质桑园3.5万亩,金银花2万亩,橄榄5万亩,特色农业总产值达16亿元。其中,鲜椒产量达到13万吨,销售收入9.2亿元,椒农人均收入1508元;柑橘产量6.2万吨,产值1.17亿元。有66个农产品通过商标注册,其中著名商标14个、省部级名优品牌20个。2006年,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18.4亿元,利润6119万元,上缴税金3081万元,出口创汇750万美元。全区农业产业化收入达到第一产业收入的56%,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3691元的40%。实践证明,土地流转既是农村经济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农民变市民、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二、业主制、中小型是促进土地流转的现实选择调查发现,在全区流转的201983亩土地中,50亩以下的业主10080户、从业人员15259人(人均耕地2.4亩),流转面积36837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8.24%;50亩以上至1000亩以下的中小业主541户、从业人员7220人(人均耕地17.65亩),流转面积127435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3.09%;1000亩以上的22户、从业人员1420人(人均耕地26.55亩),流转面积37711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8.67%。在50亩以下的业主中,相当部分属于“老人农业”,1000亩以上的业主大户,往往人均耕地面积偏大,生产管理质量不高,而中小业主无论是流转面积,还是单位产量、劳动生产率等比较优势突出。以中小业主为主的土地流转形式已成为各地的首要选择。其中,石门镇中小业主成片种植的花椒和晚熟柑橘最有代表性。该镇由于地理位置等诸多原因,中小业主种植花椒和晚熟柑橘的时间,略滞后于其他镇街。2001年当其他镇街花椒产业不断投产上市的时候,他们才开始起步。然而,在短短的几年间,其道路、灌溉等基础设施在政府没有任何投入的情况下,在从来没有种植花椒历史经验的背景下,他们成功地打造出全区质量最优、单位产量最高的花椒基地。截至今年6月,全镇种植花椒12000亩、晚熟柑橘3200亩,其中50亩以下的业主678户、土地流转面积2389亩,51-880亩的中小业主50户、土地流转面积12811亩,50户中小业主流转面积占全镇花椒、晚熟柑橘种植面积的84.28%。其中,12000亩花椒全部投产,生产鲜椒3300多吨、销售收入2160万元,单位产量比全区50亩以上业主大户的平均产出水平高出15公斤;晚熟柑橘长势良好,再过两年即可进入盛产期。土地流转为当地和周边农民提供了相当可观的劳务收入,花椒和晚熟柑橘两项产业每年提供季节性务工2.5-3万个工日,年劳务收入120万元以上,如果加上常年性用工,当地和周边农民单是两项主导产业务工收入即在500万元左右。这个镇还值得一提的是,在发展业主制农业中,镇机关干部和农技人员充分发挥组织管理和专业技术优势,带头承包耕地成片发展特色农业,从而推动了农村经济能人和场镇工商业资本大胆投入农业。全镇土地集中度大幅度提高,土地流转面积达到总面积的42.15%,比全区平均流转水平高出20.07%。认真考察分析中小业主的成功之处,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肯定:一是中小业主的发展,符合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基本规律。二是资本投入和土地经营权贴身到位,符合中小型工商业主投入农业的客观实际。三是产业项目符合市场需求。四是土地流转以机关干部和当地经济能人为业主,当地农民知根知底,双方信息比较对称,最容易取得农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江津区石门镇土地流转情况统计表(单位:亩、户)产业名称50亩以下51-300亩301-600亩600-1000亩合计户数面积户数面积户数面积户数面积户数面积花椒6722225398490312850071412000柑橘61644801313551880143200水果130437000005400苗木150000000150水产52185011500000532000蚕桑85025500000008502550合计15826869489811626401880163620200三、合作制、产业化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根本性措施从理论看。合作经济是一个全球性的概念和实践。1995年9月国际合作社联盟关于合作社特征的声明,对合作社的定义确定为:“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的企业,以满足共同的经济和社会需求的自治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合作经济本身并不反映特定的所有制关系,它既承认其成员对生产资料占有的差别,也赋予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成员的附加表决权利;它既可以是集体所有制占主导地位的,也可以是个体私有制占主导地位的,还可以是混合所有制的。比如,在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既可以组成合作组织,也可以是企业形式,也可以采取联合的或股份的形式,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能够感受到“主人翁”权利“共同富裕”的本质含义。农业产业化,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一些地区为适应农村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而提出的一种生产经营方式,后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正式明确了它在农村经济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农业产业化经营,结束了农业仅仅提供初级产品的历史,把农村生产与城乡市场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运作,是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接轨的新经济增长点。从发达国家一般规律看,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进程,大致经历了“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合作社自己办公司或企业”的三个发展阶段。其中,也只有第三阶段才能真正使农民群众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农业产业的一体化经营。从业主看。毫无疑问,业主制农业在土地流转中起到了重要地推动作用,促进了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发展。但是由于中小业主普遍存在综合配套能力较差和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业主和农户之间始终不能摆脱租金挤占成本或者利润挤占租金的博弈,而且农户始终处于弱势地位。目前,在全区土地流转中,其租金是:田每亩400-800市斤稻谷(按每年市价折合现金兑现)、土每亩200-500市斤玉米或稻谷,一般都是实行20-30年一定终身。农户承包地一旦出租或转包给业主,无论土质多好、业主效益多高,其租赁收入基本上都不能突破200-800元左右的坎。反之,如果一味提高租金数额,在目前的生产条件和政策水平下,农业既要抗御自然灾害又要承担市场风险,业主自然不堪重负。如何解决这对矛盾,我们认为各级政府的当务之急,除了认真抓好业主制、大户型农业外,就是要更好地结合《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更多地研究和提供适应合作制经济发展的制度安排,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能力。今后不管农村如何发展,农村人口即使降到30%左右,全国农村人口仍然比许多发达国家的总人口还多得多。如果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都是如此依附于业主大户的话,其发展前景是难以设想的。从实践看。调查中我们发现,李市镇牌坊村专业合作社采取以入社农户土地经营权和地上附着物评估折资,以及农户现金出资入股的形式,组建股份制公司,实现劳动与土地资本的有机结合,探索出由专业合作社组建公司的成功做法,为解决农民对土地“弃之不愿、用之无心”和土地流转始终过不了“800元/亩”坎的问题提供了可能。牌坊村是李市镇一个经济条件一般的农业行政村。2004年,为探索和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和农业生产化经营体制,李市镇在牌坊村1、3社进行了改革试点。其主要做法是,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重庆嘉润会计师事务所对入股农户的土地经营权和入股地块内的晚熟柑橘幼苗进行评估,依法出具评估报告。通过评估,土地经营权按每亩每年折资250元,从2004年至2028年共计25年折算,每亩折股6250元,地上附着物――晚熟柑橘幼苗平均每株9.24元。经工商部门验资、注册登记,于200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