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性意见(试行)(吉林省教育厅吉政教督字[2004]8号2004年10月15日)为改革教育质量评价模式,促进各个方面正确评价普通中小学校学生,激励和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保障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照《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办法》的规定,制定本指导性意见。一、评价的性质普通中小学校学生评价是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侧重从素质角度对学生个体的综合性评价,是保障素质教育顺利实施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机制。二、评价的范围本意见适用于公办与民办普通小学、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普通完全中学的学生。三、评价的组织实施在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省、市、县三级教育督导机构与大企业教育管理机构按学校督导评估分工分别指导各学校的学生评价工作。学生评价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各学校要成立学生评价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方面人员参加,负责学生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指定相应的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对学生的评价以班主任为主,组织科任教师、学生并以适当方式吸收家长参与进行。四、评价的主要内容学生评价包括以下8个方面的内容:(一)思想道德素质;(二)文化科学素质;(三)身体素质;(四)心理素质;(五)劳动素质;(六)审美素质;(七)特长发展;(八)附加内容。五、评价的具体方法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要依照本意见,在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针对学校的层次差异和多样性特点,制订符合实际的学生个体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指标体系等,各市(州)的实施方案、指标体系,要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为使学生评价切实收到成效,要建立每个学生的成长记录。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的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成绩记录及各种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与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成长记录要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学生评价要在自评基础上进行,每学期评价一次,可由市(州)统一制订学生评价手册,在相应督导部门监督与指导下,由学校组织,班主任具体负责实施。评价工作情况和综合结果要报送主管部门和相应的教育督导机构。评价要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注重定性分析。六、评价结果的处理评价结果采用等级和评语相结合的办法。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四种。评价结果,按《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评价内容应包括各学科的学业状况和教师的评语。评语应在教师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交流、沟通的基础上产生。评语应多采用激励性的语言,注意以积极鼓励,正面肯定成绩为主,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不断进步。评价结果要以适当方式通知家长。附件1:吉林省普通小学学生个体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要点及参考标准附件2:吉林省普通中学学生个体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要点及参考标准附件1:吉林省普通小学学生个体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要点及参考标准评价内容评价要素优秀等级参考标准A1思想道德素质B1政治观点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思想品德课成绩优秀。高年级(小学4年级以上,下同)学生关心时事政治。明辨是非,有初步的法制观念、集体观念。B2思想品德尊师爱校,团结互助,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孝敬父母。正直诚实,平等待人。响应号召,积极参加公益活动。高年级学生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B3行为习惯遵守校纪校规,熟知并履行《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个人的行为负责。遵守社会公德、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爱护、保护环境。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文明有礼,勤俭节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B4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处境与观点。能初步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运用一些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A2文化科学素质B5学习态度习惯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主动、善于思考。课前能预习,课堂注意听讲,课后能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高年级学生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B6基础知识独立完成学习任务,基础知识扎实。各门功课成绩优良。B7基本技能掌握听、说、读、写、计算、实验操作等基本技能。认知能力(包括注意力、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思维力)有明显提高。掌握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B8创新精神有自学能力,掌握比较科学的学习方法,学习效果好。高年级学生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A3身体素质B9身体发育身体健康。身高、体重、胸围、心肺、脊柱发育正常,视力、听力、牙齿正常。B10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高年级学生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良好以上等级。吉林省普通小学学生个体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要点及参考标准评价内容评价要素优秀等级参考标准B11卫生知识习惯生理卫生课成绩优良。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讲究个人卫生,保持环境卫生。A4心理素质B12性格情绪稳定,不卑不亢,待人热情,学会与人交往。B13情趣对学科、课外活动,课外阅读有兴趣。高年级学生有积极健康的爱好。B14意志不怕困难、勤奋上进,有竞争意识。高年级学生有决心、有毅力,能克服自己的不良习惯,承受挫折能力强。A5劳动素质B15劳动观念热爱劳动,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劳动中不怕脏,不怕累。尊重劳动人民,爱惜劳动成果。B16劳动技能习惯劳动课成绩优良。初步达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养成生活自理和主动从事家务劳动的习惯。高年级学生具有简单的家务劳动技能。A6审美素质B17审美知识情趣音乐、美术等艺术课成绩优良。有健康的审美情趣,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B18审美能力能初步做到行为美、语言美、仪表美。高年级学生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A7特长发展B19特长发展在学科、科技、体育、艺术等方面有一定的爱好特长并得到初步发展。A8附加内容B20表扬鼓励参加学科、科技、体育、艺术等竞赛获奖。获荣誉、表彰称号。B21批评教育受处分。违犯《中小学生守则》或《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附件2:吉林省普通中学学生个体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要点及参考标准评价内容评价要素优秀等级参考标准A1思想道德素质B1政治观点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关心时事政治,了解中国历史和国情。高中学生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的社会主义信念和分辩是非的能力。有观念。积极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思想政治课成绩优良。具有初步的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B2思想品德熟知《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尊师爱校,团结互助,关心集体,具有集体主义观念。正派、诚实、守信,尊重并理解他人,平等待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违法和不良行为。响应号召,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对个人行为负责。B3行为习惯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举止、言行符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较强的法律意识,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公共秩序和校规校纪,爱护、保护环境。高中学生具有民主和法制精神。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B4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处境与观点。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高中学生具有参与国际活动和国际竞争的意识。A2文化科学素质B5学习态度习惯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较强的学习愿望和兴趣,能承担起学习的责任。学习主动,勤奋,善于思考,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正确运用各种学习策略,形成较强的自学能力。B6基础知识独立完成学习任务,基础知识扎实。各门功课成绩优良。B7基本技能各学科要求的基本技能、实验操作技能达到要求。认知能力(包括注意力、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思维力)有明显提高。掌握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高中学生能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学习、解决问题,逐步形成适应学习型社会需要的终身学习的能力。B8创新精神善于使用教材、参考资料和现代信息技术,运用科学的学习方法,学习效果好。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一定的研究与创新能力。吉林省普通中学学生个体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要点及参考标准评价内容评价要素优秀等级参考标准A3身体素质B9身体发育身体健康。体型、体态、身高、体重、胸围、心肺、脊柱、发育正常;视力、听力、牙齿正常。B10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良好以上等级。B11卫生知识习惯生理卫生课成绩达到大纲要求。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讲究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具有基本的卫生保健常识和技能。A4心理素质B12性格心胸开阔,情绪稳定,不卑不亢。待人热情、诚恳,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责任意识强。B13情趣情趣广泛、持久,积极参加各种课内外活动。有积极向上的、健康的情绪、情感。B14意志自我控制力强,有克服学习和生活上困难的毅力和行动。有坚韧、顽强的个性特征。心理承受和抗挫折能力强。A5劳动素质B15劳动观念热爱劳动,尊重劳动人民,爱惜劳动成果。能积极、主动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劳动中不怕脏,不怕累。高中学生具有与社会生活相适应的职业意识、创业精神和一定的择业能力。B16劳动技能习惯劳动技术课成绩优良。具有一定家务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掌握1-2项简单的生活与生产劳动技能。A6审美素质B17审美知识情趣音乐、美术等艺术课成绩优良。愿意并积极参与各类健康的文化艺术活动。有健康的审美情趣,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B18审美能力在美术、音乐、文学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表现、创造美的能力。能自觉地做到行为美、语言美、仪表美。A7特长发展B19特长发展在学科、科技、体育、艺术、劳技等方面有稳定、良好的爱好特长并得到发展。吉林省普通中学学生个体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要点及参考标准评价内容评价要素优秀等级参考标准A8附加内容B20表扬鼓励参加学科、科技、体育、艺术等竞赛获奖。获荣誉、表彰称号。B21批评教育受处分。违犯《中小学生守则》或《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