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北京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并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查询方法如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材料(一)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向检察机关提供如下材料:※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申请函中写明:(1)申请查询的具体事由;(2)被查询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申请函样式请参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模板)※2、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写明:(1)申请查询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2)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3)前来办理的具体事项。※3、查询事由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查询事由证明文件是指能够证明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事由依据的相关文件,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谈判材料等相关文书。※4、被查询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被查询单位持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5、被查询人的身份证件(1)被查询人是大陆居民的,需提供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被查询人是港澳台人员的,需提供被查询人的当地身份证件;(3)被查询人是外籍人员的,需提供被查询人的护照。※6、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注: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印章。※(二)被查询单位或个人存在名称或姓名变更情况的,应对其曾用名及现用名都进行查询。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方式1、申请人直接到检察机关预约查询2、通过电话预约或发送申请书到邮箱后预约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话:59717919;互联网邮箱445967262@QQ.com;(周一至周五均可邮件预约,预约后请注意关注电话或邮箱回复信息)三、现场接待收、取材料时间:周一、周四上午10:00-11:30四、《告知函》交付1、检察机关自受理查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查询结果。2、申请人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到检察机关办理查询。查询时需提交申请查询的全部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检察机关即时交付《告知函》。3、申请人未按时取走《告知函》的,检察机关自受理查询申请之日起,将《告知函》保存15个工作日,逾期予以销毁。申请人如两次未按时取走《告知函》,检察机关将不再为其提供电话、网络预约查询服务。五、北京市各级人民检察院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均为免费服务。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紫芳路18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局办公室,邮编10007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成立于年月日,因参加年月日事宜,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具体内容如下:被查询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招标方名称:查询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被查询人姓名:身份证号:申请人:年月日经办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单位电话:手机号码:填写要求:1、申请函抬头应填写受理查询的检察院全称。2、申请事宜应写明查询的具体事由依据。如: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编号等具体信息。3、申请查询的具体内容中,被查询单位需填写被查询单位的全称、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被查询个人需填写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如需查询多家单位和个人的,请依次列出。4、申请人填写申请单位全称或申请个人姓名,需加盖印章。5、经办人信息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办公电话、个人手机号码等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