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函[2014]015北京理工大学2014年博士招生改革政策调整过度方案《北京理工大学博士招生改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通过,从2014年博士招生开始逐步实施。为落实文件精神,确保博士招生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学校确定用一年的时间完成相关改革政策调整的过度,具体安排如下:一、关于同一导师在学博士生超过10名及延期博士生达到2名的政策过度问题根据《办法》的规定:同一导师在学博士生人数上限为10人,超过10人将停止该导师下一年度的博士招生,延期博士生数达到2人,将减少该导师下一年度招生计划1个。截止2014年1月底,研究生培养系统统计,全校有148名博导超过了这一限制(名单见附件1),为使这部分导师能够更好地适应新政策,学校就过度期的政策执行做出补充规定。1、2015年2月底之前(具体时间以培养处发布的答辩截止时间为准),能够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并于当年春季毕业的博士生,将不被列入导师在学博士生数或延期博士生数的统计。导师应于今年9月15日前上报2015年春季毕业博士生名单,研究生院培养处于102月底前依据盲评送审情况核准能够毕业博士生名单,研究生招生处依据培养处审核的名单核准导师在学博士生数及延期博士生数。超过规定的导师将不被列入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不能招收2015级博士生。2、博士专项计划招收的博士生不列入导师在学或延期博士生数的统计,专项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西部对口支援计划、工程博士计划、高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计划、学校批准的合作项目计划。3、已列入附件1中的导师,2014年招收博士生不能超过2名,不能参加学校“校内联合交叉培养博士计划”的竞争。4、目前已处在延期状态的博士生,应力争在今年7月毕业,特别是已列入附件名单中博导的延期博士生。如不能毕业的应按照结业执行,并可于毕业后3年内回校答辩,通过后取得博士学位。结业博士生的就业工作另行规定。二、关于博士普通招考考试改革根据《办法》规定,宇航、机电、机车、光电、信息、自动化、计算机、化工、材料、生命、数学、物理、化学、管理共计14个学院,2015年博士普通招考均由学院组织。考虑到部分学院的要求,博士外语的考试组织可以由学校统一组织,上述学院是否参与学校统一的外语考试,由学院决定。三、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对招生计划分配的反馈机制《办法》中已明确,建立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对招生计划分配的反馈机制。2013年在核算2014年博士招生计划时,“学位论文质量3评价情况”已经作为反馈因子使用。今年在核算2015年博士招生计划时,“导师对博士研究生的资助情况”、“博士研究生毕业情况”将作为反馈因子进行核算体系。博士生导师不能按照学校规定足额缴纳并发放博士生助研费的,将不被列入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不能招生收2015级博士生。四、关于校内联合交叉培养博士生项目竞争问题校内联合交叉培养博士生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新的尝试,项目的重点在探索“理工交叉、国际化培养”的博士生培养模式,学校鼓励并支持各学院、导师积极探索、勇于尝试、大胆创新。1、学校预计设立25个左右的博士招生计划,用于“校内联合交叉培养博士生项目”。2、项目预计在今年4月份启动,今年已列入博士招生简章的导师(附件1中的导师除外)均可参与竞争。3、参与项目竞争的导师必须以团队的形式报名,团队组成应该是跨学院跨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有合作基础和相应的培养条件,并具备国际化培养的条件。4、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请团队的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执行。研究生招生处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