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与管理省质监局标准化处一、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概念是以农业标准实施为核心,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标准化水平较高,对周边和其它相关产业生产起示范带动作用的标准化生产区域。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烟草、水利,以及农业生态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等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特定项目,示范区建设要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标准化管理。两种主要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模式比较政府推动型龙头企业带动型组织机构政府分管领导、质监农业等部门企业领导、企业各部门负责人标准体系参考现行有效的适合本地域生产的标准,企业制定的标准参考现行有效的适合本地域生产的标准,企业制定的标准实施主体由政府部门带动的农户,需要与乡镇、龙头企业签订责任书龙头企业组织员工和周边农户经费管理由政府提供为主,政府部门负责管理由企业提供为主,政府可适当补助,由企业管理品牌培育可以有多个品牌使用企业品牌,相对统一的品牌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与管理内容(一)召开启动会议该会议需要明确:示范区目标、任务、阶段划分、参与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项目办公地点、人员组成、配套经费、落实措施等。(二)成立组织机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技术小组部门联席会议(三)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内容包括:划分实施阶段,年度工作计划及其季节性重点,激励制度建设计划,阶段目标和阶段考核(包括自查/中期检查)要求,目标考核的时间安排以及保证计划落实和目标实现所需要的各种组织、技术措施和经费来源,各阶段的具体责任人等。(四)建立标准体系。明确目标标准之间的衔接配套中心目标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建设农业标准体系的要求总体要求:参考现行有效标准,建立健全适合地域特点的农业标准体系。A.有现成有效适合地域生产特点的标准,直接采用。B.需要编制的标准,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起草。C.严格遵守标准制定工作程序。D.对于强制性标准,如农/兽药合理使用准则、分等分级标准,卫生标准,环境标准等,直接采用。•农业标准体系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农业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它包括农业技术标准(涉及农产品形成的全过程)、农业管理标准(涉及管理事项)和农业工作标准(涉及农业生产者)。农业技术标准包括:农产品标准(质量、安全、加工、包装、贮运、特殊要求)、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标准(栽培或饲养技术规范、营养、病虫害防治)、农业投入品标准(种子种苗、生产资料的使用时空与量)、基础标准(术语、生态要求、能源节约、环境友好)。•农业管理标准包括:规章制度、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人事)管理、物流管理、劳动保障与劳动者健康、文化与身心健康、实现管理的记录、表达方法。农业工作标准包括:进行某项工作的具体程序性操作规定、工作人员的上岗要求或潜在能力、工作氛围的规定与工作者着装要求等。(五)组织农业标准宣贯培训做法:印制宣传资料(明白纸、解读手册)利用科技下乡等活动开展宣传利用广播、电视、光盘宣传举办标准化专题讲座农业专业人员的现场讲解、示范演示(六)组织农业标准实施建立标准化示范基地农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示范,提高农民的标准实施水平统一供应种子种苗、农药、化肥、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统一生产技术管理,统一收购标准、统一包装标志、统一品牌销售做好生产记录,抓好质量关键控制点的管理注重品牌培育:与农产品认证、名牌战略相结合•标准实施的管理建立激励机制:产前对农资、环境的监管产中按方案或计划对示范区工作定期抽查产后对示范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监测经费监管:确保经费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标准化经费主要用于标准制修订、宣传贯彻农业标准、建立标准化生产过程记录档案、开展示范区农业标准执行的监督管理、开展农产品标准化检测;制作宣传和说明牌架等。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通过宣传培训、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组织管理方面、监督检查方面、标准体系方面等,并进行持续改进。标准实施标准制定信息反馈标准化三角形通过示范区建设,应达到以下目标:(1)农业生产经营标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有较大的提高,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的发展。(2)生产经营和管理者标准化意识普遍提高,特别是农民标准化生产意识与技能明显增强,形成相对稳定的技术服务和管理队伍。(3)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方法等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广能力明显增强。(4)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形成基本的检测手段和监测能力,能够保障食品安全。(5)农业生产效率、农民收入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改善,示范带动作用显著,取得良好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示范区以实施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主要任务,可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要强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1)在生产领域,要重点抓好产地环境标准、种质(包括种子、种畜、种禽、种苗)标准、良好农业规范(GAP)的实施,强化农药、兽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和安全控制规范,以及动植物检疫防疫等标准的实施。(2)在加工领域,要重点抓好加工场地环境、加工操作规范、产品包装材料、兽禽屠宰安全卫生要求、HACCP和ISO22000等标准的实施,严格加工全过程质量安全标准的实施,防止加工过程中的二次污染,严禁使用非法添加物。(3)在流通领域,要重点抓好运输器具、仓储设备及场地环境卫生、市场准入要求、分等分级、农产品条形码、包装、标签标识等标准的实施。建立农产品追踪制度,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性,确保流通安全和消费安全,有效地规范农产品贸易。(4)加大优势农产品、优质专用农产品等相关标准的实施。(5)抓好与节水、节地、退耕还林还草、改善生态环境等措施配套标准的实施。(七)项目目标考核1、项目目标考核的条件凡列入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计划,示范区工作的目标任务已如期完成,方可进行项目目标考核。2、项目目标考核方法:项目目标考核采取听取汇报、审查资料、现场考核、抽样调查、农户走访等形式,由项目目标考核组专家根据《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目标考核评价表》(以下简称《目标考核评价表》),逐项进行考核评分。3、项目目标考核程序(1)示范区建设承担单位应对照《目标考核评价表》进行自查,自查结果已基本达到要求的,可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管理部门提出项目目标考核申请,并附自查报告。(2)省标准化管理部门对示范区建设承担单位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决定是否组织项目目标考核,并通知承担单位具体考核时间。经审核不能进行项目目标考核的,提出存在的问题和要求改进的方面。3、项目目标考核内容:(1)听取工作汇报。示范区领导小组简要汇报示范区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开展、经费使用、示范效果和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等,并回答项目目标考核组提出的质询。(2)抽查相关资料。项目目标考核组根据《目标考核评价表》所列项目,随机查阅反映示范区工作进展情况的实施方案、年度计划、运行记录、管理文件、工作总结和标准文本以及反映示范区经济指标统计等资料。有条件的可同时查看录相、照片等声像资料。(3)现场考核。通过上述资料的审阅后,随机抽查2~3个示范点(或环节),按照《目标考核评价表》要求,现场逐项考核打分。项目目标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合格。(4)现场考核要走访基层组织、农户,了解技术人员、农民接受标准化培训情况和掌握质量安全标准、生产技术规程等熟悉程度;有关标准资料的宣贯、发放和标准的实施情况;相关措施、资金的落实情况等。所有项目目标考核记录均由项目目标考核组专家签字。(5)项目目标考核组在充分调查,全面了解示范区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提出考核结论,并向示范区领导小组通报项目目标考核情况及结论。对需要补充说明和提供相关材料的,示范区承担单位应现场及时给予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目标考核组根据实际情况公正处理。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提出整改建议。项目目标考核通过后,要形成项目目标考核纪要。(九)合格示范区后续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规模、形成品牌、占有市场、龙头企业或经济协会带动。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加强称号和标牌的管理(十)健全示范区日常管理机制深化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必须对“三农”问题要有新认识,这是引领农业标准化的发展方向,也是谋划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关键。充分认识和领会当前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难点。在示范区建设管理上要有新举措。要在现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研究进一步加强对示范区考核、管理的新措施。建立良性的激励和惩罚机制,维护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长效管理,持续发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作为农业标准推广实施的载体作用,不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1、加强示范区日常信息管理信息平台功能: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管理(包括申报、审批、建设、总结、目标考核等)展示示范区成果浏览和查询相关示范区信息交流浏览和发布有关农业标准化新闻动态信息、农业标准化培训、下载有关农业标准化相关资料等内容和功能。信息平台信息维护方法:在地址栏里输入进入省部级管理员页面,用户名和密码请承担单位咨询市局请看下面页面:示例:示范区成果展示国标委网→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信息平台→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系统→示范区成果展示(成果维护)→示范区信息→成果展示→插入图片等信息录入:1、基本信息2、第一年考核3、第二年考核4、目标考核2、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各项目承担单位于每年11月底前报送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总结,由各市局汇总后报送省局,省局汇总后报送国标委。总结内容应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地方配套经费落实情况、计划任务和目标的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