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简答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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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题一、基本问题1.什么是税?税收的特征是什么?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税收的强制性、税收的无偿性、税收的固定性2.税收的七大要素含义。答:(1)纳税义务人: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简称纳税人。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2)课税对象: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纳税的客体,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3)税率和税目: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关系或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代表课税的深度。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4)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征税对象在运动过程中缴纳税款的环节。(5)减税免税:减税免税是税收制度中对某些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规定。(6)纳税期限和地点:纳税期限是纳税人缴纳税款的期限。纳税地点是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地点。(7)罚则: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所采取的教育处罚措施。3.中国有多少税种,各是哪些?各属于哪些分类?答:17种税种商品和劳务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类: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资源税类: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特别目的税类: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4.什么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1)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流转税。(2)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3)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4)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5)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5.如何判断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居民和非居民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法判定居民企业的标准有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只要具备一个就成为居民纳税人:①住所标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②居住时间标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非居民纳税的判定条件是以下两条必须同时具备:(1)在我国无住所(2)在我国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6.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含义(这道不确定、谁发给我参考参考)。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为混合销售行为。兼营行为包括:增值税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和营业税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增值税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纳税人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同时,还经营非应税(即营业税征税范围)货物与劳务。营业税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纳税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同时,还经营非应税(即增值税征税范围)货物与劳务。7.税法的原则有哪些?税法基本原则包括:税收法定原则、税法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实质课税原则税法适用原则包括:法律优位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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