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解读-1-《乡土中国》解读——中国社会的乡土本色,一个以礼俗为主导的熟人社会(Mr.tang根据贾红翔讲解稿整理)今天咱们来聊一本关于中国乡村的经典社会学著作。生在中国,您知道中国的特性是什么吗?中国的乡土社会是如何构成的?上世纪40年代,中国老一辈社会学家的代表人物费孝通先生,在大学开了一门乡村社会学课程,并将其讲课内容集结成一本小书出版,这便是在世界社会学界都颇有影响力的著作——《乡土中国》。一开篇,费先生就开宗明义地指出,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些土头土脑的乡下人,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如今中国城乡二元分离十分严重,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觉得他们土气,但是费先生觉得这个“土”字用的很好,他认为土地是乡下人的命根,中国历来是个农业社会,老百姓靠土地谋生,因而常常固定在一片土地上,俗话说的好,安土重迁嘛,人们为了从事农业生产、抵抗灾害,家家户户喜欢聚居成村,但相隔一定距离的村庄之间就很少往来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农民每天的生活都是相似的,他们接触的人也是相似的,无非就是街坊邻里、同村亲戚朋友,这样的社会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生活形态是固定的,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依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陌生人对于婴孩的话是无法懂的,但是对于母亲来讲都清清楚楚,甚至还能听出没有用字音表达的意思。这一下我们就明白了,中国的传统乡土社会本色在于熟悉,因为熟悉,大《乡土中国》解读-2-家相处不需要现代社会抽象的法律和规则,只需要掌握手段和目的之间的个别关联就行了,不同于以城市为主导的现代法理社会,乡土社会是一个以礼俗为主导的社会。一、乡下人比城里人笨吗?知识结构不一样!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晏阳初、陶行知等教育学家推崇平民教育,认为中国的顽疾在于平民的“愚、贫、弱、私”,通俗点儿说,就是中国老百姓愚笨、贫穷、体弱多病、自私。怎么办呢?应该让文字下乡,对农民进行扫盲和教育。不过费孝通却对这一教育理念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城里人往往觉得乡下人愚蠢,没见过世面,但来到乡下的城里人和进城的乡下人,他们的惊奇和不明白是一样的,比如乡下人没见过汽车,城里人也没见过麦子呀。为什么费老要举这么一个例子呢?他认为城里人和知识分子,经常对农民有一种偏见,觉得他们愚蠢,其实他们并不是智力不如人,而只是知识结构与所谓的文化人不一样罢了!乡村不同于庞大而且流动性很强的城市(人与人之间要很久才能见一次面),乡村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社会,联系靠喊,(在这山坡喊一嗓子,“二狗子你家牛跑啦”,那边也扯着嗓子回一句,“知道啦”),而且乡下人是有话就当面说明白,也不需要求助于文字、写个文章什么的来表达,因此即使向农民推广了文字,他们平时也不写信,文字不会有太多实际的用途,文字久了不用,一样会忘记。他们只需要记得节气、日子,知道什么时候刮风,什么时候下雨,就足以应对农村的生活了。有朋友可能就要说了,乡下人如果遇到靠个人经验解决不了的事情该怎么办呢?费孝通说,乡村是固定的社会,语言足以传递各代际之间的经验,年轻人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请教年长《乡土中国》解读-3-的,因为乡下人世世代代生活都是这样过来的。费老的这种观点是非常具有社会学眼光的,“观察而不干涉”。当然这些经验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中是否还能适用,就需要我们自己去思索了。二、中国人的人情——差序格局。中国人的人情、面子好像是一个很特别的存在,不少文学家、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做了很多这方面的研究分析,然而在国际上最具有中国社会学代表性的理论观点,还是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提出的理论创见——差序格局。啥意思?咱慢慢说来。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人最大的毛病是自私,“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但在费老看来,不愿意多管闲事,其实并不是乡下人的特点,这是人性的特点。要说乡下人自私,还真是冤枉了人家,事实上这只是他们对于群体和自己、别人和自我的划分与西方人不同罢了。在这里费老用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比喻,他说,西方社会有点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和把,每一根柴也可以找到同把、同扎、同捆的柴,这就像西方社会的基本单位“团体”一样,这种团体界限分明,个人隶属于某个团体,但也像一捆柴一样,可以单独的拆卸。但是中国的社会格局就不是这样的,他说中国人就像一块丢在水里的石头,落水的时候会激起周围一圈圈的同心圆波纹儿,中国人讲关系讲的就是这种以自己为中心、由近及远的关系圈,中国没有固定的团体,只有一个范围。好比一说起“家人”,老外立马就想到了是指配偶和小孩,但中国人就得思考了,是指一家三口呢?是加上三姑六婆呢?还是包括远方亲戚呢?中国的差序格局十《乡土中国》解读-4-分符合儒家传统所说的人伦,孔子曰爱有差等,差序格局是有差的人伦,因此西方社会是个人主义的,每个人是平等的,团体不能抹杀个人;中国社会是自我主义的,推己及人,能伸能缩,中心还在自己。差序格局中,公和私是相对的,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此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三、差序格局下有差等、能伸缩的道德标准咱都知道,道德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要素,那么西方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下的道德又有什么不一样的呢?团体格局社会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像一个悬浮的东西一样,是处于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之上的,团体对于个人的关系就像神和幸福的关系,承担裁判员公正维持者和保护者的角色,然而属于团体中的个人,一旦发现团体中有不平等或徇私的情况,是可以否定团体的,比如他们觉得民主党不行,贪污、执政能力很差、总统是个窝囊废,那么得勒,你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哄你下台没商量。这种社会格局下,团体并不是道德的执行者和控制者,它也要受到道德的制约,团体只是拥有代理人的资格,个人拥有撕毁契约的权利。那么,差序格局下的中国呢?我们喜欢强调克己复礼,以修身为本,强调仁义礼智,孝悌忠信,这些都是出于私人关系的道德要素,并不强调团体的道德,即使是负有政治责任的皇帝也必须先完成自己的私人道德,连儒家的最高标准内圣外王也是内圣在先,也就是说,一切都以自己为中心,道德修养也是如此,只有把自己的道德修养提高了,先修身再齐家,然后才有可能治国平天下,才能考虑后面的事情。我们前面说了,费先生把差序格《乡土中国》解读-5-局的社会形容成由无数私人关系搭建的网络,道德因素便附着在这网络的节点之上,传统的道德里找不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因此,这些价值标准也就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了。中国的差序人伦道德体系也有它的弊端,比如双重标准,也就是说社会道德和法律会根据他施加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发生伸缩。举个简单的例子,人人都痛恨贪污,提起来就恨得咬牙切齿的,恨不能上去揍他一顿,对吧?但是,假如这个贪官是自己的亲爹呢,唉,这么一来啊,估计大家就都不会吭声啦,去中纪委揭发?哈哈,不会的。只会积极帮你亲爹隐瞒贪污这件事儿。一句话,咱们中国的差序人伦道德标准会因具体的对象和关系,伸缩变化。四、乡土社会的家族、男女关系与血缘传统中国是农业社会,家庭是从事农业生产的最基本单位,夫妻双方的关系有点类似于工作伙伴,相互协作进行农业生产,所以,爱情或者发自灵魂的男欢女爱等等,自然就不会是婚姻选择里第一重要的。除此之外,农业社会的人往往秉持一个观点,多子多福,生儿育女,传宗接代,渴望建立大家族,这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农业生产的需要。传统中国社会将家族的壮大作为一项事业,将纵向的代际关系作为家族的主轴,家有家规,妻子在家庭中遵守三从四德,父为子纲,亲子间讲究服从,夫妻之间的情感往往很淡,整个家族活脱脱的就像个事业组织。这与西方的家庭便有显著的不同,在西方家庭中,夫妻是主轴,子女长大之后就离开家庭,夫妻之间的关系才是家庭的核心。至于男女之间的关系。我们常常听说一句话叫做男女有别,稳定《乡土中国》解读-6-的乡土社会,男女之间的关系不是基于感情,而是了解。熟悉虽然不能确保激情,但却能够造就亲密的感觉。男女之间虽然有差别,却不是所谓的具有相互抗争的激情的差别,而是一种传统社会造就的界限。想想咱们熟悉的传统故事,总喜欢强调兄弟情深,把感情拉往同性方面去演,比如水浒传的梁山好汉、三国演义的刘关张,人们总是把感情往同性方面延伸发展,刻意抹杀、淡化异性之间的关系。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呢?减少异性之间的刺激,制造一个男女有别,但求安稳的社会。至于乡土社会对于血缘关系的重视就更不必多说了。既然生育是农业生产中最重要的环节,那么自然就会无比重视血缘了,血缘关系和乡土社会的特性也是搭配的非常好,血缘无疑是人与人之间最稳定、最不可改变的联系,既然相互联系,亲属间也就喜欢互相帮忙,因此中国社会特别讲人情,谁家有个什么事儿,七大姑八大婆二大爷三舅子全都一起来帮忙。而恰好与之相反的,现代社会,强调地缘,因为社会流动性强。俗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嘛,要帮忙少不了同处一个地方的朋友了。因而,费老认为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从商业社会中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是契约社会的基础。五、乡土社会的治理,不是人治而是礼治我们通常将社会的治理,用人治和法治来区分,常常觉得传统中国是人治,而西方社会是法治。费老认为,事实上这个说法并不准确,首先法治只是人依照法律进行治理,并非排除了人的因素,不可能杜绝人的偏见以及社会舆论等因素的影响;而说到人治,我们就觉得这是不依照法律进行治理,但是费老认为,即使不依照法律,也必须依《乡土中国》解读-7-照社会的规范和秩序,毕竟共同生活的人类群体都是社会人,不可能完全排除社会的干扰来行事,因此,人治和法治的对立是不合逻辑的。既然费老认为不应该用人治来描述中国乡土社会,那应该怎么定义它的治理模式呢?没有法律并不影响乡土社会的秩序,费先生认为,这就叫做礼治,以礼治人,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说的礼仪是由于传统而积累下来的经验,“这么做合适,这么做很好。”于是就随着时间固定下来,因此中国人最推崇的儒家思想中也特别重视礼仪,礼仪不是靠外在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对礼的敬畏,人服礼是主动的,而不是像法律一样从外边去把人限制住。而费先生一再强调的,乡土社会的范围是局限的,生活模式是稳定的,因而可以用从祖祖辈辈沿袭下来的礼仪来维持社会的秩序,既然乡土社会很少有冷冰冰的法律,乡民们自然也很少会因邻里不和、夫妻争端向公共的裁判机关提起诉讼,基本上就是乡约乡规解决。要知道传统规则早就内化在人们的心中了,为了能在熟人社会中立足,大家伙通常是不敢偷奸耍滑的,出现矛盾,乡里最多也就派人调解,而所谓调解呢,实际上就是对村民进行再教育,以这样的方式让违规者感到羞愧,对他进行惩罚。六、无为而治的乡土社会权力是社会学研究一个社会中绕不开的话题,作为一名受过西方社会学、人类学专业学术训练的学者,费孝通先生对乡土社会的权利也作了细致的划分。费先生认为,从社会冲突和社会合作的角度看,可以把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叫做横暴权力,还有一种叫做同意权利。顾名思义,横暴权力是拥有权力的一方对被支配的一方实行的强制统治,这是一种压迫性的统治,被统治者并非心服口服,比如奴隶主对《乡土中国》解读-8-奴隶的统治。同意权力是出于合作而形成的权利,现代社会由于分工,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较少的劳力得到较多的收获,但是却不能够离开与别人的协作,毕竟分工条件下,每个人拥有的技能是有限,必须要依靠别人才能获得更好的生活。大家都认同这种价值观,于是这种共识一样的东西便成为了社会契约,规定人们必须各司其职,互相监督,并赋予公共权力,对不遵守契约的行为进行惩罚,这样的权利是大家都同意的,因而称之为同意权利。当然,这两种权利不是单独存在的,一个社会一般是既有横暴权力,也有同意权利,只不过占主导的权利不一样罢了。不过中国社会又具有自己的特殊性,俗话说的好,天高皇帝远,偌大的疆土,皇权不可能将自身伸到各个村庄,横暴权力往往受到经济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