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第一、第二灭火应急力量预案1、迅速形成第一灭火应急力量任何人员发现火灾后应立即呼叫附近员工参与灭火救援;火灾现场或附近区域的工作人员听到呼叫后应立即赶往失火地点,在1分钟内组成第一灭火力量。其中: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员工向单位消防值班室和公安消防部门报警。距起火点近的负责利用灭火器、消火栓进行灭火。距安全通道或安全出口近的立即组织顾客向安全地点疏散。距排烟开启装置近的就近打开排烟设施。2、快速形成第二灭火应急力量。值班人员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按照相应程序处置,确认火警后,迅速通知本单位专兼职消防队员向起火部位集结,并报告单位值班领导,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及时启动相关建筑消防设施。本单位专兼职消防队员(消防应急指挥部的成员)接到火警通知后,迅速向火场集结,在3分钟内组成第二灭火力量。本单位专兼职消防队员(消防应急指挥部的成员)接到火警通知后,迅速向火场集结,在3分钟内组成第二灭火力量。灭火组利用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设备进行灭火;抢救组携带抢险工具抢救周围受伤人员以及贵重物资;疏散组负责疏导顾客,引导被困人员从最近的安全出口撤离;警戒组携带通讯工具赶赴各个安全出口处,开展现场警戒工作,设置隔离区,维护现场秩序。现场成立消防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灭火、救援工作。总之,通过开展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建设,社会单位应重点做到: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科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一旦发生火情,起火部位员工于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单位于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实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