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的通知为了更好地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着眼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维护和保护良好的治安秩序,促进职工家庭、企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利益。经分公司研究决定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一、组织领导机构组长:李世昀副组长:李建华组员:陈守刚、李育和、钱月春、杨晓光、李斌、李志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由陈守刚同志兼任,联系电话:13578305566。督察员李康华同志负责监督领导小组开展工作。二、职责分工组长为分公司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保障预防教育工作的落实。副组长负责指导各组员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具体工作。各组员要认真落实好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作任务,积极深入职工家庭,了解青少年的学习、生活情况,与青少年家长、老师一起掌握好青少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青少年的不良倾向,做好他们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帮助他们竖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相关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日常事务,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事项,向青少年做好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监护能力,对履行教育义务或监护职责存在问题家庭的青少年、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要建立详细档案。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管理。对残疾、下岗及因父母离异、服刑、劳教、吸毒而无法获得正常家庭监护的困难青少年,要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的结对服务,解决他们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要制定综合帮教措施,安排专人开展结对帮教。二0一二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