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坝中学2012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总结我校自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以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隆阳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试行)》和《隆阳区沙坝中学关于义务教育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试行)》为依据,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切实体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奖优促先;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积极性,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完善我校教职工绩效考评制度,努力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体制改革,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及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隆阳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试行)》和《隆阳区沙坝中学关于义务教育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学校继续充实完善教职工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督促严格执行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相关政策和方案;负责审核考核实施方案以及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报批。组长:徐加顺副组长:李正坤成员:刘崇元、宋艳洪、何学武、杨玉杰、杨从光、朱会团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小组,组长李正坤,副组长杨从光,成员朱会团、刘崇元、杨玉杰、赵蓉、杨晓蓉、王必稳,具体实施考核事宜。负责由学校工会汇集整理教职工考核方案的建议。再由全体成员商议考核方案后行文并在教职工大会上讨论通过。具体的核算由李正坤、朱会团负责,解释权归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具体实施:11月25日,学校首先召集校务委员会先认真学习《隆阳区教育系统2012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按照学校2009年12月25日制定出来的《隆阳区沙坝中学关于义务教育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试行)》进行复议。11月26日,根据学校工作实际情况召集学校工会及班子成员拟定出2012年度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的方案进行商讨,制定出详实的方案,报学校工会。学校工会和办公室在学校教学区分别设置“学校意见箱”和“校长意见箱”。由工会和学校办公室于9月28日召集教职工召开大会,对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方案以及实施细则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将各种意见投放于学校意见箱。并根据分配方案分四块核算出教职工在德、勤、绩、岗等方面的奖金额度。并发放到各个办公室公示七天(公示期为:12月5日至12日)。公示期满后,召集全校教职工开会,宣布分配结果,让每位教职工确认签字,并在校办公室和工会的监督下由学校财务会计造册。由学校办公室进行方案梳理,结合分配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关于沙坝中学实施2012年度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总结》。二、精心决策,合理分配我校在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过程中,始终与区教育局制定的政策保持一致。考核分配方案与上级制定的考核分配方案不冲突、不违背,以激发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为主导。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思路,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配:(一)注重实绩,以德为首。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贡献。教职工在学校的工作既是教书工作,更是育人工作。因此,考核时把师德放在首位,但重点侧重于教育教学过程的效果及考评成绩。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占核定给学校的绩效性奖励工资总量的10%。(二)按劳计酬,科学分配。根据学校的设置定岗及教职工的实际工作岗位情况、注重教职工的工作量化,充分体现教职工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和周期性特点。按劳计酬分配主要体现在根据教职工的工作量(课时工作量;岗位工作量及津贴)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鼓励教职工积极主动,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共同发展。工作量奖励占核定给学校的绩效性奖励工资总量的60%。(三)客观公正,讲求实效。绩效考核应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集思广益,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讲求实效,简便易行,利于操作。通过教职工大会讨论并建议修改,形成了《隆阳区沙坝中学关于义务教育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进行了公示。学校教职工对方案及分配原则人人知晓。当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井然,教职精神风貌良好,工作开展正常。隆阳区沙坝中学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