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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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工作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的意见为深入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充分发挥安全技术防范的重要作用,增强安全防范技术支撑公安工作的能力,提升公安机关预防、制止、惩治违法犯罪展动的效能,提高位会治安防控体系技术水平,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现就进一步深入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应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深入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条统应用作为推动公安信息化工作加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建设和整合的力度,扩大信息共享范围,着力强化报警监控信息和其他公安业务信息的融合,提高服务实战工作的能力,推动全警应用;着力强化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和公安机关执法过程的结合,促进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着力强化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和社会管理工作的契合,拓展社会应用范围,使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在提升公安机关打防控管能力,服务社会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新的更大的作用。二、总体目标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的总体状况,力争到2013年末,基本构建起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安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体系:全国城市地区基本完成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对重点区域的全覆盖;省级、市级和有条件的县(区)级公安机关完成监控报警共享平台及数据库建设,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警种的信息共享;有序推进社会化报警运营服务工作,加强对社会报警和视频资源的管理,提高警务工作效率;进一步开展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的技战法研究和推广,创新警务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起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协同使用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和运行维护保障机制,强化视频监控技术在公安侦查破案中的支柱性作用;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报警与监控系统的管、控、用水平。三、工作原则(一)坚持科学规划、持续发展的原则。以应用为核。以应用为核心,同时兼顾技术和业务的发展趋势,确保系统满足扩容、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严格遵循统一标准规范,对原有系统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改造,推动互联互通,打牢深入应用的基础。(二)坚持信息共享、集约高效的原则。把报警和视频信息资源应用作为公安指挥通信系统和公安信息化应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建设省、市、县(区)监控报警共享平台为载体和契机,实现信息共享。按照统上规范建立信息数据库,制定信息共享与使用的管理规定,为深入应用提供技术支持。(三)坚持服务实战、服务基层的原则。以实战需要为导向,建立与警务工作相衔接的机制,形成边建边用、以用促建的良性循环,充分体现应用的效能。(四)坚持安全应用,统筹兼顾的原则。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整合、联网和信息使用等工作要以安全保密为前提,不断完善安全技术体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明确管理责任的前提下,有重点、分步骤地实现重要的社会报警和视频资源的接入,凡公安机关以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接入的,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逐级向公安部请示,由部办公厅商业务主管部门对其申请进行审查,提出意见。(五)坚持报警监控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原则。发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报警服务工作,推动在单位、社区等机构、场所建立技防报警系统,以补充视频监控系统覆盖面的不足。四、主要任务(一)完善应用工作基础1.扩大报警与监控系统覆盖范围。各地要结合实际,针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根据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以及公安工作的实际需求,查找监控盲区,调整监控重点,特别是增加、调整治安重点和情况复杂地区及重要的城市制高点的报警与监控系统点位,将“点”连成“线”,将“线”织成“面”,使监控网络更加科学严密,形成一张覆盖面广。实用性强、打击防范控制有力的报警与监控系统网络,在公共复杂场所、重点要害部位和案件多发区、商业金融集中区、人员密集区等增加音频广播设施;大力推进边境、省际、市际、县际问道路、城市出入日(陆路、水路)、重点交通道路口的智能卡口系统建设,并实现各类卡口信息高度整合与共享;加强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康医院的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公安机关内部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特别是在值斑室、候问室、讯问室、枪库、服务窗口、出入通道和周界等重点部位开展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2.建立监控报警共享平台。通过监控报警共享平台建设,高度整合分散在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警种内的视频监控、卡口信息等资源,实现省、市、县(区)公安机关监控报警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省级监控报警共享平台能够实现对各市级监控报警共享平台的统一管理和监测,对部分重要视频、音频信息的调用、显示和存储,市级监控报警共享平台能够实现对本市内报警与监控系统的视频、音频信息的调用、显示,对部分重要信息和设备的存储、控制和监测,对存储数据的统一管理,具备省级和县(区)级监控报警共享平台间相关信息,的转发功能,县(区)级监控报警共享平台能够实现对本地报警与监控系统视频、音频的调用和显示,对重要的信息和设备的存储、控制和监测,对存储数据的统一管理。各级监控报警共享平台要逐步实现与警用地理信息系统(PGIS)、“三台合一”系统、警务综合平台等系统的关联与整合,积极研究、实践与其他警务信息系统之间的协同工作,并可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相关视频信息。在重要的社会报警与监控资源接入监控报警共享平台时,要根据模拟和数字方式的不同,按照公安部有关要求采用安全、规范的措施。监控报警共享平台可单独建设,也可依托公安机关相关部门现有资源建设。3.完善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视频报警监控中心建设。原则上市级公安机关建立一级视频报警监控中心,市辖区公安机关建立二级视频报警监控中心,以派出所为基本单位建立三级监控中心:各级视频报警监控中心要与110指挥中心联动,建立报警与监控系统的日常值机队伍,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及时调度、指挥辖区巡防力量进行现场快速处置,提高打击现行犯罪的能力;通过视频巡逻和研判提取重要的人像及动作特征、物品的颜色、形状、尺寸、出现的频率及轨迹或数字等信息。形成信息数据库,提升公安信息综合研判能力。各级视频报警监控中心可单独建设,也可依托公安机关相关部门现有资源建设。(二)深入开展应用工作4.扩人应用群体,推动全面应用。科技(技防)、值通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监按报警共享平台的调用、显示、存储、报送等功能,积极、主动地为各部门、警种提供视频信息资源,着力推动相关部门、警种的应用,为各项公安工作服务。一是深入开展视频信息资源在指挥决策和治安防控中的应用。要及时为指挥中心调用所需图像,实现监控、研判、指挥、处置的流程化联动,利用视频监控实现“先期视频处警,在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或重大群体性事件时,能够充分利用监控报警共享平台提供的实时图像,为领导远程掌握现场情况,进行指挥决策服务,要将报警与监控系统纳入巡防体系,为治安、巡特警及派出所实战工作服务,有机整合现场巡逻和视频巡逻工作,实现发现早、指挥灵、出警快、处置好的目标,切实提升对社会面的控制力。二是深入开展视频信息资源在侦查破案、打击犯罪方面的应用。要将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建设和应用与现场勘验、刑事侦查等工作密切结合,充分利用视频监控信息为刑事侦查部门发现、固定、提取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证、重建犯罪现场、获取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根据体貌特征查找犯罪嫌疑人,开展实时抓捕等工作服务、要进一步强化已有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技战法的普及和应用,掌握利用视频监控信息开展并串案件和为刑事诉讼提供详实证据的方法与手段。要进一步提高图像智能处理和分析研判水平与能力,及时总结、凝练更多实用的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技战法。三是深入开展视频信息资源在服务社会管理方面的应用。要充分利用视频监控信息为交管部门开展事故处理、交通疏导、非现场违法证据信息采集以及查控特定车辆等工作服务;要通监控报警共享平台辅助警务督察部门监督民警执法行为,促进执法规范化,维护民警正当权益;要将报警与监控系统充分用于服务边防、海防工作的需要,提供相应图像信息,要按照消防工作的需要,利用视频监控信息实现对火灾事故发生早期的预警,在火灾事故及应急事件状态下实现远程监控;要按照警卫工作的要求,提供相关图像信息,使警卫部门能够远程、异地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进行指挥调度;要运用报警与监控系统协助监管部门掌握监所内部动态,加强防控管理。5.狠抓关键技术,促进深度应用。不断挖掘潜力,开展报警监控的关键技术应用。在监控报警共享平台中注重使用模式识别、模糊图像处理、图像分析等技术,逐步提高报警与监控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加强对视频信息资源后期检索、编辑制作及声像信息报送等方面的技术和设备的应用;在必要的重要区域和重点场所推广智能高清摄像系统,在智能卡口系统中,大规模使用智能高清图像抓拍设备,大幅度提高图像清晰度,提升对车辆等移动物体的管控能力;进行智能化报警、射频识别(RFID)、无线移动监控、可信式信息采集等技术和设备的应用工作;为适应反恐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需要,应储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或车载式无线传输视频监控设备,以单兵、车载或简易安装等方式实现快速部署,并能够与监控报警共享平台组网和传输;加强对视频信息的研判预警,分析犯罪手段、活动规律,及时发出预警通告和防控提示,准确运用监控图像进行实时、全天候跟踪布控。6.关注社会资源,服务社会民生。要宣传、引导社会单位和居民住宅安装使用入侵探测、出入口控制、楼宇对讲等技防报警设备或系统,大力推进技防应用的社会普及和社会治安的群防群治。要逐步推进报警服务业发展,积极推动建立区域报警服务中心,推行社会化的自动报警和视频监控服务工作,辅助管理未接入公安机关监控报警共享平台的报警与监控资源;指导金融、电力、医院、学校、应急等重要行业及内保单位开展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规范建设和管理标准,确保重要的社会资源可靠、可用。在网络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建立公安报警与监控资源和社会监控资源的综合应用管理机制,以实现政府投资效益最大化,使报警与监控系统在服务社会民生中发挥更大、更好的效能。(三)健全应用工作机制7.完善运营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涵盖系统运行、值守、处置和经费保障等管理工作机制,确保系统24小时运转。一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推动地方政府将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建设、租赁、维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二是完善故障监控机制,加强对监控报警共享平台的管理和使用,逐步实现在线设备的动态管理,记录设备的工作状态、设备巡检、故障报警等信息。三是完善系统的日常维护机制,依靠专职技术队伍或采取外包服务等多种形式完善系统的定期维护工作,建立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或突发事件情况下的应急保障机制。四是建立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包括用户安全认证、授权管理和操作使用。五是建立岗位培训机制,加强对系统值机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明确在不同工作状况下,以值机的规定动作和具体要求为内客的操作规范;建立与街面巡逻有机衔接、与实战指挥体系和巡防机制紧密对接的案(事)件处置规范。8.健全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日常检查机制,加强对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和各类技防工程、技防设施的检查,实现对辖区重点技防工程的年度检查制度,建立检查档案,发现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二是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将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管理、应用、维护等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建立通过报警与监控系统抓获现行、压降案件、提供线索破案为主的奖惩激励机制。四是建立健全效能评估机制,采取报送统计信息、发放问卷调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评议、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对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效能的评估。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深入应用的重要性,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强化保障工作。落实具体责任;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积极将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管理、应用、维护等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考核目标中。(二)加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