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医院院长与临床科主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目标管理责任承诺书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2013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确定的各项任务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医院负责人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与各临床科室主任签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用药责任书,各临床科室负责人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直接责任人,须认真执行并落实各项制度和规定。一、责任科室:二、责任期限:自2018年1月11日至12月31日。三、责任目标:(一)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科室住院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接受抗菌药物治疗前微生物送检率接受限制级抗菌药物治疗前微生物送检率接受特殊级抗菌药物治疗前微生物送检率内科≤60%<40DDDs≥35%≥50%100%外科≤70%<40DDDs≥25%ICU≤100%<60DDDs≥30%妇产科≤45%<40DDDs≥25%儿科≤60%<40DDDs≥40%眼耳鼻喉科≤40%<45DDDs≥25%中医康复科≤10%<15DDDs≥35%2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1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合理。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原则上不联合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I类切口预防预防用药指标科室I类切口预防用药率给药时机(0.5-1h)外科≤50%100%眼耳鼻喉科≤15%妇产科≤30%四、严格落实目标责任追究制度:1.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5名医师向全院公示表扬;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5名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应当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1-3个月内不得恢复。2.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评估结果作为医师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定期考核、收入分配、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暂停执业等处理;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33.各项指标不达标者按以下明细考核科室:超限类别使用率%使用强度DDDs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率%接受抗菌药物治疗前微生物送检率%接受限制级微生物送检率%接受限特殊级微生物送检率%处罚金额(元)未达标范围超出1%-5%超出1-5超出1%-5%减少1%-5%减少1%-5%减少1%-5%100超出6%-10%超出6-10超出6%-10%减少6%-10%减少6%-10%减少6%-10%200超出11%-15%超出11-15超出11%-15%减少11%-15%减少11%-15%减少11%-15%400超出15%-20%超出15%-20%超出15%-20%减少15%-20%减少15%-20%减少15%-20%800超过20%(不包括20%)超过20%(不包括20%)超过20%(不包括20%)减少20%(不包括20%)减少20%(不包括20%)减少20%(不包括20%)1000注:I类切口预防用药:发现1例未在术前0.5-1h给药的,扣罚科室100元;发现1例预防用药时间超过24h,,扣罚科室100元;手术例数例数不足5例的,各项指标按200元/例扣罚。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医院和科室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责任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生效。若遇责任人岗位变动,须重新签订此责任书。院长(签字):科主任(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