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病案管理委员会等七个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深化三级医院内涵建设,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病案管理委员会”等七个委员会,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和工作制度及职责见附件。附件:1、灌云仁慈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2、灌云仁慈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3、灌云仁慈医院医学伦理管理委员会4、灌云仁慈医院手术管理委员会5、灌云仁慈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6、灌云仁慈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和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7、灌云仁慈医院医疗争议鉴定管理委员会2016年6月23日附件1:灌云仁慈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一、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秘书:常设机构在医务处。二、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1.病案管理委员会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2.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右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3.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医疗机构病案管理规定》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4.负责对医务人员进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培训、病案质量、病案安全教育。5.切实进行门诊病历、在床病历及归档病历检查,针对检查中暴露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并持续改进。6.负责审核丙级病历及重大缺陷病历,并提出整改意见。7.每季度召开一次病案管理委员会会议。附件2:灌云仁慈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一、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秘书:常设机构在二、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1.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2.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右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3.具体负责制定本院具体试点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4.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在卫生部下发的各病种临床路径的基础上,制定本院相关试点病种临床路径文本和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5.组织对相关试点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并监督各科室开展工作。6.组织本院临床路径实施效果的评估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效果的评估与分析提出改进措施。7.每季度召开一次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会议。附件3:灌云仁慈医院医学伦理管理委员会一、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委员:委员:常设机构在二、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1.医学伦理委员会以《纽伦堡法典》、《赫尔辛基宣言》、医学国际组织理事会及世界卫生组织的有关文献为指导原则开展工作,并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及道德规范的约束。2.指导医务人员、学习、掌握基本伦理原则、国际伦理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3.指导临床科室在伦理原则下进行新技术应用及药物临床试验。4.对新技术应用及药物临床试验进行伦理审查,保护受试者的利益,将推动医学进步与维护受试者的权益协调起来,遵从受试者第一原则。5.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伦理委员会会议。附件4:灌云仁慈医院手术管理委员会一、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秘书:常设机构在二、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1.手术管理委员会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2.指导各科室及各级手术医师执行《江苏省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3.负责对手术科室既各级手术医师进行手术质量和安全的教育。4.在医疗技术准入和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评审手术科室及各级手术医师开展相关新技术、新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完成对申请人的资格认定。5.指导手术科室制定各级手术医师培训考核计划,根据实际技术水平决定医师手术范围。6.组织相关督查,发现手术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并提出解决方案。7.每季度召开一次手术管理委员会会议。附件5:灌云仁慈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一、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秘书:常设机构在二、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1.临床输血委员会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2.指导临床科室及各级医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切实落实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3.负责对临床科室及各级医师进行合理用血、科学用血及安全用血的教育。4.调查鉴定并处理临床用血过程中的医疗缺陷或事故,以及临床用血管理血液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5.每季度召开一次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会议。附件6:灌云仁慈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和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一、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秘书:常设机构在二、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1.医疗准入技术和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2.负责制定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以及科研中使用临床技术管理制度。3.负责审查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法律、法规依据以及所承担的责任,对医务人员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的培训。4.负责对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5负责评审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负责评审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风险评估以及确保患者安全的应急预案。6.每季度召开一次医疗准入技术和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会议。附件7:灌云仁慈医院医疗争议鉴定管理委员会一、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秘书:常设机构在二、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1.医疗争议鉴定管理委员会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2.医疗争议鉴定委员会承担本院重大、疑难医疗争议的复核鉴定。3.通过鉴定负复核,对医疗争议进行定性,形成讨论意见,作为指导处理医疗事件以及责任科室、人员的依据。4.组织开展有关医疗争议疑难问题的学术研究,进行相关标准的制定。5.其他应由医疗争议鉴定委员会承担的鉴定工作。6.每季度召开一次医疗争议鉴定委员会会议。7.医疗争议鉴定委员会会议时间邀请相关专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