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黑龙江省交通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根据中央的部署要求和省委、交通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制定中共黑龙江省交通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以下简称《具体办法》)。一、建立健全有交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提高交通行政能力、加快交通健康发展,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与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2-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推进交通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提高交通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为交通行业在全省“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当好先行,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二)基本原则。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要求,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从交通实际出发,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便于操作、具有交通特色的《具体办法》。(1)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的要求,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2)按照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五个方面工作的要求,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3)按照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要求,认真运用党反-3-腐倡廉的基本经验和我厅多年来形成的工作思路,加强全局性、前瞻性、规律性问题的研究,在实践中完善,在完善中发展。(4)按照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同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的要求,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合力。(5)按照近期安排与长远规划相统一的要求,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对近三年的反腐倡廉任务作出具体安排;对今后若干年的工作进行总体谋划,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重点环节积极探索,形成具有交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具体办法》。(三)主要目标。2005年至2007年,开始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整体格局和工作机制,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交通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明显提高,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行为得到有效的监督,行业风气明显好转,对腐败现象的预防和治理取得明显成效。2008—2010年,《实施纲要》确定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初步建立起与社-4-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反腐倡廉工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交通行业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立完善的具有交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二、加强思想道德和法纪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一)加强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⒈基本要求。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深入、持久地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紧密联系交通实际,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5-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筑牢抵制腐败的思想和道德防线,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⒉防范性教育。2005年至2007年,重点学习《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通过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和征文评选,以评促写,以写促学。对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有不廉洁行为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警示谈话,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直属单位党委、厅机关党委、厅人劳处)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2005—2007年,逐步加强廉政承诺、廉政考核、述职评廉等项工作,抓好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教育。(直属单位党委、厅人劳处、驻厅纪检组监察室)-6-⒋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廉政教育。从2005年起,各单位党委将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反腐倡廉理论的专题学习。采取自学、培训、参加组织生活、举办领导干部定期报告会和邀请著名专家、学者作理论辅导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坚持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学习。(直属单位党委、厅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⒌党校教育。厅党校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保证反腐倡廉教育课的学时。2005年下半年,落实师资队伍。2006年,组织编写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学习教材。2007年,以厅党校为依托,建立“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基地”。(厅党校、厅科教处、厅机关党委)⒍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教育。2005—2007年,每年要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新进领导班子的成员、新当选和新任命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以及后备干部集中进行一次廉政培训。(厅人劳处)-7-⒎党委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廉政教育。从2005年开始,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讲一次廉政党课,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2006年起,逐步使廉政党课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直属单位党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⒏读报促廉教育。2005—2007年,继续深入开展“读报刊,促廉政”活动。有计划地征订一些反腐倡廉方面的报刊和书籍,推荐给厅直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采取写读后感、召开学习报告会及其他考察形式,督促其读文章、思廉洁、树形象。(驻厅纪检组监察室)⒐重要节假日廉政教育。及时做好节日前的廉洁守纪提醒工作:下发文件严格要求、发送廉政短信事先提示、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监督等。(直属单位党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二)面向全行业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8-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通过各种有效的教育形式,使广大交通职工知法、懂法、守法,增强遵纪守法意识。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廉政教育。2005—2006年,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并作为重要的督促检查内容。深入开展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增强广大党员的纪律观念。结合在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进一步深化作风纪律教育。把专题学习、群众评议与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厅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⒉典型教育。2005—2007年,在全行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树立一批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和演讲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等形式,利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9-教育。(直属单位党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⒊廉政文化建设。构建交通文明健康的廉政文化。开展“小节决定发展”的教育活动,引导交通部门党员干部树立起严格要求自己的良好习惯,办事情朴实节俭,不摆阔气、讲排场、铺张浪费;下基层轻车简从、不迎不送、不搞超标准接待;人际交往文明健康,不搞请客送礼,不搞高消费娱乐活动。开展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使廉政文化入心、入脑,积极营造交通廉政文化氛围。2005—2007年,抓好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试点工作,在厅直单位中建设1-2个廉政文化示范单位,并在全系统推广示范单位的经验,推动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厅法规处、厅机关党委)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以大力塑造交通行业“诚信负责、规范严谨、务实高效、清廉节俭”新形象为落脚点,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10-理。参与好省里举办的“行风热线”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和动力,总结和改进工作。进而打造新作风、建设新交通、树立新形象,增强交通职工的全局意识,提高交通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厅机关党委、厅法规处、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三)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⒈组织领导。厅直属各单位党委予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安排,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建立健全领导和组织协调制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直属单位党委、厅机关总支、厅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⒉拓展交通廉政宣传渠道。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通报交通发展情况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驻厅记者站、驻厅纪检组监察室)-11-⒊建立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2005年,在《黑龙江交通》杂志上创办廉政交通专栏,在交通厅的网站上开办反腐倡廉专栏或网页,扩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覆盖面。让全社会和全行业了解和掌握交通行业反腐倡廉工作,形成交通行业反腐倡廉工作的良好氛围。(驻厅记者站、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三、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和制约作用(一)制约和监督权力方面的制度建设。⒈完善与民主集中制相关的配套制度。2005—2007年,建立健全《厅直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交通系统领导班子报告工作和党务公开制度》、《厅直单位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省交通厅党组、行政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省交通厅关于“三重一大”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制度》、《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厅机关党委、厅办公室)-12-⒉完善党风巡视工作制度。2005—2006年,进一步健全省交通厅党风巡视组工作制度。(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厅机关党委)⒊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从2005开始,争取在两到三年的时间内使该项制度得到完善和落实。(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二)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制度建设。⒈认真执行中央、省、部制定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直属单位党委、厅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⒉继续贯彻落实《四承诺、三树立、两禁止规定》、“四个一律不准”等规章制度。(直属单位党委、厅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⒊2005—2007年,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交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13-究办法》。(厅法规处、驻厅纪检组监察室)⒋2006—2007年,完善《交通厅机关干部工作纪律》,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制定《省交通厅公务员诚实守信、廉洁从政规范》。(厅人劳处、厅机关党委)(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监督制度建设。⒈完善纪检监察派驻制度。2006—2007年,逐步扩展纪检监察人员派驻范围。规范派驻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监督工作制度。(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厅建管处、省高建局)⒉完善纪检监察工作联系点制度。2006—2007年,增加联系点数量,不断总结经验,形成工作规范。(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厅建管处、省公路局、省航务局、省高建局)⒊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2005年开始,所有新开工的重点建设项目,都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厅建管处、省高建-14-局、省航务局、各工程建设指挥部)⒋完善廉政合同制度。实现所有项目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完善廉政合同考核办法,对《廉政合同》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厅建管处、高建局、各建设项目指挥部)(四)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完善。⒈2006年,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实施细则》,明确职责权限、运行规则和操作方法。(驻厅纪检组监察室)⒉2006—2007年,修订完善省交通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驻厅纪检组监察室)⒊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厅建管处、省高建局、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四、坚持用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