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关于驾驶员违章处罚与事故处理补充规定一、行驶途中因违章或其他原因接受有关部门处理时,驾驶员应维护局(分公司)利益,尽量不被扣车。二、因驾驶员自身原因违章停车、闯红灯、超速行驶等违章被处罚时,所罚款项原则上不予报销。三、卷烟配送车辆因违章停车被处罚时驾驶员在采取相关措施的同时,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根据要求做好后续工作。四、驾驶员由违章而造成卷烟不能及时配送、不能检查市场、延误领导用车的,则扣除当月绩效工资。五、凡发生交通事故认定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造成严重受伤或死亡的,给局(分公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六、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每次扣绩效工资100—300元,私自出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由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擅自将车交与他人驾驶每次扣绩效工资200-500元,而又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责任大小,一切经济损失由驾驶员先行承担,待与其他责任人分清责任后驾驶员自行处理。七、凡发生等级责任事故以上者,根据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给以处罚,驾驶员负主要责任以上者,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按局(分公司)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邳州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