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YHQ/JYH2026107-2012劳务、装卸、运输、修理费用结算管理规定2012-02-24发布2012-02-24实施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发布1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劳务、装卸、运输、修理费用结算管理规定Q/JYH2026107-20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劳务装卸、运输、修理(或清理)业务管理,统一费用定额,明晰结算程序,强化过程监督,有效节约成本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事业部、分公司、职能部室等劳务装卸、运输、修理业务用工单位。第三条物资采购部门负责公司原料运输业务的结算和管理,营销分公司负责公司产品运输业务的结算和管理(电石成品运往氯碱事业部的情况除外),具体执行《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汽车运输费用结算管理规定》。第二章业务分类第四条为了加强公司劳务、装卸、运输、修理(或清理)业务的管理,按照业务情况分类如下:(一)劳务用工:各单位临时性、辅助性岗位用工(涉及产品包装环节、加料、配料、上料、皮带巡检、出灰、出渣、破碎、压滤、卫生清扫、餐饮服务等);(二)原料、成品、废弃物装卸:电煤堆场推煤、倒煤;炭材、白灰、原盐、电石、石灰石等原料装卸和上料;电石泥、盐泥、锅炉灰渣等废旧物资(废弃物)装车外排;产成品装卸。(三)原料、成品、废弃物运输:煤、原盐、石灰石等原料运输;PVC、电石、纯碱、氯化钙、固片碱等产成品短倒、外运;盐泥、锅炉灰渣、白灰粉、焦炭粉、除尘灰、电石泥、碎石、返沙、返石、外排灰等废旧物资(或废弃物)外运。(四)废弃物推摊:外排至灰渣(垃圾)堆放场的盐泥、电石泥、除尘灰、锅炉灰渣等废弃物进行推摊、场地平整、进场道路修理等。(五)修理业务:为使建(构)筑物、公用工程、供电系统、设备、设施及其配套系统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缺陷,延长使用寿命,恢复使用性能所发生的维护、修理费用。(六)清理业务:各类管道、塔器、储罐、储液池、现场等清理疏通,恢复使用性能2发生的费用。(七)员工通勤运输:承担公司员工上下班的通勤业务。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招标机构职责(一)归口招标单位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根据劳务、装卸、运输、修理业务分类,由各业务归口单位负责招标管理,统一公司各单位同类业务费用标准。具体职责划分详见《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二)公司招标办公室职责负责公司招标投标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各业务归口单位组织实施劳务、装卸、运输、修理业务的招标工作。第六条人力资源管理部职责(一)负责各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测算劳务用工定额标准,制定劳务用工费用标准;(二)负责劳务派遣用工费用结算审核工作,建立劳务费用台账。第七条事业部职责(一)负责审核本事业部内的修理(中小修)、清理业务管理、合同签订,确定费用结算标准;(二)负责建立本事业部内发生的修理(清理)业务结算费用台帐;(三)负责单位内部装卸、运输业务合同签订、管理工作;(四)负责单位内部装卸、运输业务的费用定额管理;(五)负责单位内部装卸、运输业务结算审核,建立装卸、运输业务费用台账;(六)负责单位内部修理(中小修)、清理业务预(决)算管理及更新技措、大修项目的预算工作;(七)负责单位劳务承包、一次性劳务用工管理,测算用工定额标准,制定用工费用标准;(八)负责单位劳务承包、一次性劳务用工费用结算审核工作,建立劳务费用台账。第十条行政服务中心职责3(一)负责员工通勤业务合作合同签订,确定费用结算标准;(二)负责员工通勤业务日常管理、考核、费用结算。第十一条业务使用单位职责(一)负责协调劳务承包单位完成作业任务,并负责作业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二)负责对劳务、装卸、运输、维修承包单位业务质量综合评价、工作任务量的确认、劳务用工人员的考勤管理。第十二条财务管理中心职责(一)根据年度、月度资金计划,负责各单位劳务、装卸、运输、修理费用的结算工作;(二)负责各单位劳务、装卸、运输、修理费用结算票据合规性审核。第十三条审监法务中心职责(一)负责各单位劳务、装卸、运输业务合同审核;(二)负责各单位劳务、装卸、运输、维修(清理)业务的结算方式、流程、要件齐全等监督。第四章管理程序第十四条劳务、装卸、运输、维修(清理)业务招标、外包程序:(一)经常性发生的业务: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对各单位劳务、装卸、运输、维修(主要是更新技措、大修项目)业务通过招标的方式统一结算标准,确定结算费用标准时,各单位将所需业务提报至招标业务归口管理单位汇总,公司招标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招标工作。具体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定标)业务程序见《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标(定标)确定合作单位,劳务用工业务由人力资源管理部组织合同签订,其余业务由提报单位根据内部职责分工,组织合同签订及劳务使用管理。(二)临时性发生的业务:在生产、检修、经营过程中出现不经常发生的清理或其它劳务,由用工单位相关责任部门按比价程序协商确定价格标准和承包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第十五条劳务、装卸、运输、修理(清理)费用结算程序:(一)劳务用工业务:每月15日前,各劳务用工单位根据上月本单位劳务用工情况填写劳务费用结算单据,劳务用工考勤记录、业务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管理部审核后交劳4务公司编制工资单,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开具劳务发票,经劳务用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提交财务管理中心支付。(二)装卸、运输业务:每月15日前,由业务发生单位根据业务发生情况出具劳务费用结算单并经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承包单位依据批准后的劳务费结算单开具劳务费发票,经业务发生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核,事业部综合管理部备案后,由承包单位提交财务管理中心结算。(三)维修(清理)业务:每月15日前,由业务发生单位根据业务发生情况出具维修(清理)费用结算单并经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承包单位依据批准后的维修(清理)费用结算单开具发票,经业务发生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核,事业部综合管理部备案后,由承包单位提交财务管理中心结算。属事业部内部单位的,由事业部技术管理部门复核(工程项目涉及材料、人工费用、机械费用等内容需编制预决算书,且适合套定额结算的,应由事业部综合管理部进行预(决)算审核后)提交财务管理中心结算;属分公司、集团公司部室发生的业务由集团公司生产调度管理中心复核(工程项目涉及材料、人工费用、机械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等内容需编制预决算书,且适合套定额结算的,应由公司预算部门进行预(决)算审核后)提交财务管理中心结算。(四)所有业务合同签订、审批执行《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五)以上业务由业务管理单位根据相应级别的《管理事项核权表》要求,逐级报请相应权限的领导审核、签字。(六)更新技措、大修项目结算管理具体见《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更新技措、大修项目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七)修理项目(包括大修、中小修)以提高设备性能,完善设备、设施技术状况为目的,涉及对设备、设施、管线进行改造、改装,变更原有设计方案的项目,必须报技术中心进行论证、审批。否则,财务管理中心不予结算。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企业管理部起草、修订、归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2012年1月首次修订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劳务、装卸、运输、修理费用结算管理规定》(企管字[2010]9号)同时废止。5附件1:()月份劳务费用结算单用工单位:J-人-原记-007序号用工项目用工时间完成数量(吨)核算单价金额(不含税)金额(含税)备注合计分管领导:复核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制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