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就业服务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第一节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咨询服务的工作内容和主要方法一、政策咨询服务的原则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是指劳动保障协理员对辖区内失业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用人单位等有关人员和单位所提出和咨询的有关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等方面问题进行查询、简答,并说明具体操作程序及有关规定的一项服务工作。1、以礼相待2、认真负责原则3、严格按国家法律和政策解答问题的原则4、解答咨询问题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5、讲究实效原则二、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的主要方法1、按解答问题方式的不同,提供政策咨询的方式可分为口头解答服务和书面解答服务。2、按照实用工具的不同,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的方式分为网上咨询服务、宣传(窗)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等三、政策咨询服务工作对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基本要求1、熟练掌握当前的有关政策(重点)这事对劳动保障协理员的第一要求,也是在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时的首要要求。咨询人员的咨询涉及面广、内容多,如果劳动保障协理员在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中对当前的政策不能熟练的掌握,也就无法开展工作。因此,劳动保障协理员必须了解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当前的社会保险政策、就业再就业政策等劳动保障政策,熟悉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服务的工作流程等2、全面把握咨询人所询问的内容3、准确解答咨询人所提出的问题4、解答要通俗易懂、相互交流5、态度诚恳,耐心细致劳动保障协理员要注意咨询人的情绪,热情接待,服务周到,态度诚恳,耐心细致,语言准确流利。同时,还要注意尊重咨询人的个人隐私、生活习惯和风俗等。防止和避免情绪化的沟通与交流就业再就业政策咨询服务一、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的主要内容1、鼓励个体经营、创业就业扶持政策2、鼓励企业吸纳、分流安置的优惠政策3、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政策4、免费公共就业服务5、公益性岗位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6、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二、失业人员就业扶持政策1、免费公共就业服务政策2、税收减免扶持政策3、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4、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5、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三、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1、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政策2、对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3、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4、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参加职业培训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5、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政策6、加强对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7、上级政府的扶持政策四、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1、鼓励按比例就业的政策2、鼓励集中安排就业的政策3、鼓励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政策4、公益性岗位政策5、免费公共就业服务政策6、鼓励和支持农村残疾人就业政策7、岗位技术培训政策8、反对就业歧视五、城镇退役军人政策六、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就业扶持政策1、免费公共就业服务2、职业培训补贴和政策3、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七、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政策(重点)1、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2、积极鼓励、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3、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4、进一步完善对未就业应届毕业生的失业登记制度5、要把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纳入政府援助困难群体就业的政策体系社会保险政策咨询服务一、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1、覆盖范围2、基金筹集和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办法,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负担。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3、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二是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目前,我国企业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4、待遇支付二、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1、覆盖范围2、基金筹集和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为本人工资的2%3、待遇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支付办法不同,实行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大额和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小额和门诊医疗费用。三、失业保险的有关规定1、覆盖范围2、基金筹集和管理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由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和财政补贴构成。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3、待遇支付4、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及本人履行缴费义务已满一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5、待遇标准具体规定为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四、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1、覆盖范围2、基金筹集和管理(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3、待遇支付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待遇的前提。工伤认定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存在劳动关系,二是符合工伤范围。在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劳动能力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三类。五、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1、覆盖范围(生育保险的实施范围为城镇企业及其职工)2、基金筹集参保企业缴费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3、待遇支付(参保职工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第二节就业援助就业援助对象的认定一、就业援助对象的范围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因身体状况导致就业困难的人员,通常指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就业援助对象的认定程序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是工作流程便捷,方便广大群众,做到随时申报、随时登记、随时认定、随时援助,是认定工作的主要工作要求。一般来讲,就业困难对象认定应遵循个人(家庭)申请,社区公示、核查,街道(乡镇)初审、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工作程序。就业援助方法及途径一、就业援助方法及途径1、就业援助方法就业援助方法主要有政策援助法、岗位援助法、培训援助法、就业服务援助法。2、就业援助途经政策援助的途径主要是通过政策扶持,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吸纳安置就业援助对象,以及灵活就业。二、公益性岗位的有关规定公益性岗位的概念公益性岗位的指主要由政府作为出资主体,扶持或通过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务性岗位和协助管理岗位。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原则内容:凡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街道、乡镇和社区,及时向省、市上报开发计划,内容包括申报事由、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工作内容、上岗条件、工资待遇等情况。公益性岗位设岗定员整体应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按需定员、总量控制、工作量满负荷、岗位不交叉不重复、岗位数量限额的原则,因科学安排,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作用。就业援助的动态管理一、就业援助的概念就业援助是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和政府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服务等方面的具体帮助,帮助他们实现就业,一次达到增加家庭劳动收入,摆脱贫困的目的。二、就业援助的特点就业援助一般有以下特点:一是强调国家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负责。二是必须通过一定的认定程序,确定就业援助对象。三是就业援助对象是依靠自身努力,仍难实现就业,属于生活相对比较贫困的人员。四是个人申请是就业援助的必要条件。第三节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一、常见就业观念的表现形式1、从众的就业观念2、一次就业定终身的就业观念3、盲目攀高的就业观念4、只肯去正规部门的就业观念5、等饭碗的就业观念二、职业指导的原则、内容和方法1、职业指导的原则(1)科学性原则(2)政策性原则(3)主体性原则(重点)求职者是职业指导过程的主体,要自觉维护和尊重求职者的主体地位。在职业指导工作中进行帮助、启发,目的是增强求职者的主体能力,只有求职者的就业能力真正增强了,才能说明职业指导的效果。(4)疏导性原则求职者因各种原因,在就业心理、就业观念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碍或误区,劳动保障协理员要耐心的进行说服、疏导,不能高高在上,以教育者自居,伤害求职者的自尊心。(5)实效性原则2、职业指导的内容(1)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国家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人力资源市场状况咨询。(2)帮助劳动者了解职业状况,掌握求职方法,确定职业方向,增强择业能力。(3)向劳动者提出培训建议,为其提供职业培训相关信息。(4)开展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素质和特点的测试,并对其职业能力进行评价。(5)对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及退出现役的军人等就业群体提供专门的职业指导服务。(6)对大中专学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学生的职业指导工作提供咨询和服务。(7)对准备从事个体劳动或开办私营企业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咨询服务。(8)为用人单位提供选择招聘方法、确定用人条件和标准等方面的招聘用人指导(9)为职业培训机构确立培训方向和专业设置等提供咨询参考3、职业指导的方法(1)一对一指导(2)两人以上或群体指导三、用人单位用工指导1、详细了解用人单位情况2、向用人单位介绍用人规范3、帮助用人单位确定用人标准4、指导用人单位拟定招聘简章职业供求信息采集的途径和方法一、职业供求信息采集的原则职业供求信息采集的原则有:1、真实性原则2、准确性原则3、完整性原则4、简明性原则5、时效性原则二、职业供求信息的获取途径及其主要特点1、通过服务场所获取职业供求信息(1)开展用工、求职登记获取信息(2)举办用工洽谈会获取信息(3)通过服务场所获取职业供求信息的特点2、通过外联方式获取职业供求信息(1)通过联系辖区用人单位获取信息(2)通过联系辖区改制企业获取信息(3)通过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获取信息(4)通过新闻媒体获取信息(5)通过外联方式获取职业供求信息的特点三、社区传递用工需求信息的方式与内容1、社区用工需求信息传递的方式(1)利用新闻媒体或社区用工信息栏。(2)通过召开座谈会(3)利用人力资源信息网络(4)通过黑板报、海报、招用工通知或其他书面形式。(5)社区工作人员利用社区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工具。(6)社区工作人员上门送信息。(7)用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8)其他形式2、社区用工需求信息传递的内容社区用工需求信息传递的主要内容包括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岗位类别、人员数量、工作待遇、劳动合同期限、招聘时限以及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社区进行信息发布的程序1、社区应按照发布职业供求信息发布的最基本要求,设置社区用工信息栏,社区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要有供召开座谈会和张贴海报及招用工通知书的场所。2、根据不同的职业供求信息,经过调查研究、分析比较、成本核算,分别确定不同的信息发布媒体。3、把职业供求信息整理、总结、打印,分别符合不同媒体发布需要。4、确定信息发布的日期、时间、地点或参加人员。5、信息发布6、注意收集反馈意见,使职业供求信息发布概不脱离实际需要,又能及时修正补充。职业介绍一、职业介绍服务的主要内容1、对求职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进行登记。2、为求职者提供置业需求信息,推荐就业岗位。3、为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信息,推荐求职者。4、为求职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咨询服务。5、向职业培训机构提供职业需求信息,推荐有培训意愿的求职者6、为就业困难人员或其他特殊就业群体提供专门的职业介绍和推荐就业服务。7、建立人力资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开展职业供求状况预测和预报。二、开展职业介绍服务的基本要求一是为求职者提供求职途径、基本求职方法、相关表格及简历的填写、面试注意事项等职业指导,同时提供本地区职业供求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就业岗位信息、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劳动就业政策的咨询服务。二是在求职者进行求职登记后,建立求职者求职档案,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