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通过对关税的概念、分类、特点和作用的论述,分析了我国关税的现状,并对完善我国的关税结构给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关键字】关税概念关税作用关税结构现状建议一、关税的概念和分类及特点。关税又称customs或tariff,是指一国政府设置的海关依据国家制定的海关法规和税则,通过关境的进出口商品征收的税。衡量关税对一国经济的保护程度主要有两个指标:名义关税率(nominaltariff)与有效保护率(rateofeffectiveprotection)。名义关税率是指对最终制成品进口征收的进口关税税率。采用名义关税率将提高同类产品的国内销售价格,这一方面保护了同类产品的国内生产者,为其带来超额收益;另一方面,却加重了以该进口产品为中间投入品的其他本国产品生产者的负担,可以说它对与进口商品竞争的国内生产者所提供的实际保护程度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关税依货物通过的方向可分为进口税(importduty),出口税(exportduty)。但现代已很少课征出口关税,所以一般所谓关税,乃指进口关税而言;依课证标准,可分为从价税(advaloremduty),从量税(specificduty),复合税(compoundduty)以及选择税(alternativeduty);依课征目的,可分为财政关税(financialduty)、保护关税(protectiveduty)、反倾销税(anti-dumpingduty)以及报复关税(retaliatoryduty)等。关税的特点:1、关税是统一的国境征税;2、关税是以进出境货物或者物品为征收范围;3、海关是关税征收管理机关。。所以,现代关税结构理论认为,一种产品的实际保护程度由该产品的有效保护率决定,有效保护率是指征收关税后单位产品附加价值的增加率,这里的附加价值的含义是最终产品价格减去进口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价格。二、关税的作用。(一)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表面上看似乎只是一个与对外贸易相联系的税收问题,其实一国采取什么样的关税政策直接关系到国与国之间的主权和经济利益。历史发展到今天,关税已成为各国政府维护本国政治、经济权益,乃至进行国际经济斗争的一个重要武器。我国根据平等互利和对等原则,通过关税复式税则的运用等方式,争取国际间的关税互惠并反对他国对我国进行关税歧视,促进对外经济技术交往,扩大对外经济合作。(二)保护和促进本国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关税政策,是实行自由贸易,还是采用保护关税政策,是由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国际贸易收支状况以及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能力等多种因素决定的。国际上许多发展经济学家认为,自由贸易政策不适合发展中国家的情况。相反,这些国家为了顺利地发展民族经济,实现工业化,必须实行保护关税政策。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一直十分重视利用关税保护本国的“幼稚工业”,促进进口替代工业发展,关税在保护和促进本国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调节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关税是国家的重要经济杠杆,通过税率的高低和关税的减免,可以影响进出口规模,调节国民经济活动。如调节出口产品和出口产品生产企业的利润水平,有意识地引导各类产品的生产,调节进出口商品数量和结构,可促进国内市场商品的供需平衡,保护国内市场的物价稳定等等。(四)筹集国家财政收入从世界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的税制结构分析,关税收入在整个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不大,并呈下降趋势。但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其中主要是那些国内工业不发达、工商税源有限、国民经济主要依赖于某种或某几种初级资源产品出口,以及国内许多消费品主要依赖于进口的国家,征收进出口关税仍然是他们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渠道之一。我国关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关税为经济建设提供了可观的财政资金。目前,发挥关税在筹集建设资金方面的作用,仍然是我国关税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关税的特点。三、我国关税结构的现状关税结构,亦称关税税率结构。一国关税税则中各类商品关税税率高低的相互关系。关税结构理论认为,一种产品的实际保护程度由该产品的有效保护率决定。有效保护率是指征收关税后单位产品附加价值的增加率,这里的附加价值的含义是最终产品价格减去进口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价格。根据海关有关资料统计:2005年我国进口初级产品的金额是出口的295%,而进口工业制品的金额是出口的71.9%,可以看出我国的加工制成品项目在国际贸易进出口中占优,制定关税政策时应该充分考虑收取合理的中间产品、原材料的税率使国内厂商生产制成品的价格在国际竞争中不处于劣势。我国无论是出口还是进口加工产业在国际贸易总产业中都占有很大的比例。这充分体现了在世界经济全球化格局下,国际分工协作日益加强的特点。这要求中国制定相应的关税政策引导贸易方式向有利于加工产业的方向发展,即使用“瀑布式”的关税结构,使得用进口要素生产的最终商品的有效保护率比名义保护率所显示出的要大许多。目前,在WTO组织成员国中,发达国家平均关税水平4%—5%;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为l3%-15%。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日益加深,成员国之间的货物贸易自由化力度也将进一步增大。根据WTO成员国之间达成的协议,关税减让的幅度也将日益加大,最终目标是使成员国之间的总体关税水平接近于零。我国自从迈入世贸组织之后,政府为履行入世承诺不断作出努力。2003年底,经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关税水平在连续大幅度降低的情况下,2004年关税总水平由11%下降至10.4%。从2005年1月1日起,我国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将由10.4%降至9.9%,涉及降税的共900多个税目,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将由15.6%降低到15.3%;工业品平均税率将由9.5%降低到9.0%。四、完善我国关税结构的几点建议(一)鼓励待发展产品或短缺产品的进口。由于国内生产仍然受到资本、技术缺乏的瓶颈制约,要打破瓶颈制约就需要较大量地进口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某些中间产品,因此,我们应以低税政策鼓励技术品和资本品的进口,以推动国内生产的发展。(二)适度开放成熟产业和产品。目前,我国关税保护仍偏向在国际市场上已具备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如纺织品、服装、茶叶、鞋类),这种对成熟产业的超阶段保护减轻甚至消除了企业应当承受的国际竞争力,并使国内资源转向这些受保护的产业,从而不利于我国扶植新的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力的产业和产品,滞缓了生产结构和贸易结构的升级,因此,对于我国已趋成熟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应进一步降低关税,使这些产业基本形成开放型的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机制,按照比较利益原则,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三)适度保护幼稚产业。在利用世贸组织的有关条款,用关税对幼稚产业进行适度保护时,应注意两点:一是对幼稚产业的选择;二是保护中增强其竞争力。这就要求我们慎重选择那些目前还不具国际竞争力,但具备潜在优势,通过一段时间的保护能够形成比较优势,能够出口并能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产业给予关税保护。在保护的过程中,采取积极的措施,逐步将其推向国际市场,让其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四)合理控制高档消费品的进口。为了合理控制高档消费品的进口,使我国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可对高档消费品征收较高水平的关税,但在关税水平普遍下降的趋势下,仅靠关税限制进口恐怕不力,应配以非关税措施或国内经济政策(如征收消费税)。(五)充分利用WTO的例外条款,构建柔性保护屏障由于南北差距的客观存在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实际情况,世贸组织在贸易自由化和公平竞争的大原则之下,又规定了一些例外条款,主要是三个保护条款,即保护幼稚产业条款、保护国际收支条款和保障条款。因此,在当前关税保护作用日趋减弱的情况下,我国应该充分利用世贸组织大量的例外、免责条款以及名目繁多的国际惯例,甚至“灰色区域”措施等等,以保护我们的幼稚产业。同时,加速培育我们自己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塑造一批国货精品,加强民族文化宣传,树立“国货”意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全方位地向国人推荐国产名牌商品,鼓励政府机关带头使用国产小轿车、电脑,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国货等,大力构建市场的柔性保护屏障,最终促进民族产业的发展壮大(六)通盘考虑各产业在国际贸易中比较优势的动态变化,优化关税的有效保护结构关税政策调整应充分考虑了其产业在国际贸易中比较优势的动态变化。其降税幅度大的产品都是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当所保护的产业具有了比较优势之后,便不再使用关税措施予以保护。鉴于我国劳动力、土地等初级要素的比较优势正在被资本、技术等要素取代,今后应逐步撤消纺织业等成熟产业的过度保护,而将保护的重点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转移。在新一轮关税减让谈判中,可通过在轻纺工业和重化工业中间投入品上较大幅度的关税减让,换取对汽车、运输设备等最终产品较小的关税减让和维持相对较高的有效保护【参考文献】1小岛清.保护贸易论之有效保护率.对外贸易论,1987.295~3012冯德生.论对外贸易中保护幼稚产业的原则和措施选择.经济问题,1997(10):22~253尹翔硕.中国出口制成品结构与制造产业结构差异的分析.国际贸易问题,1997(4):6~124经济学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