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密集型企业四个能力建设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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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导手册广州市公安消防局-2-目录1.引言32.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应用43.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4.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特点及消防安全重点部位185.劳动密集型企业e网管理信息系统应用206.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明白卡227.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宣传238.劳动密集型企业涉及术语及定义249.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案例2610.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标识化28-3-引言劳动密集型企业(labourintensiveenter-prise)是指生产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也就是说产品成本中活劳动量消耗占比重较大的企业,又称为劳动集约型企业。在劳动密集型企业里平均每个工人的劳动装备不高,比如纺织业、服务企业、食品企业、日用百货等轻工企业以及服务性企业等。这类企业具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功能复杂,用火用电量大、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多、火灾危险性大等特点,消防安全管理稍有疏忽就可能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因此,做好此类场所的火灾防控具有重大意义。本手册按照公安部在全国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中提出的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目标,结合广州市劳动密集型企业特点,对“四个能力”建设内容进行介绍和规范统一,简要介绍了劳动密集型企业防火、灭火、自救逃生等方面的一些基本知识和技能,供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使用和参考。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2.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3.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4-第一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应用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劳动密集型企业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内设的部门、班组每周应当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天要进行防火巡查,生产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两个小时一次。防火检查、巡查的重点是: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状态,闭门器、顺序器是否保持完好;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门窗上是否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2、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是否正确、醒目、完整好用;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员工进行演练;员工是否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知识;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坚持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连接消防控制室的各类报警设施以及通讯器材是否畅通好用;值班记录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认真;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内、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的情况;-5-6、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充足并且完整好用;各类灭火药剂、材料、油料等是否齐备充足;7、各种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有无违章使用情况;8、水泵房、配电室、风机房、电梯机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9、生产所所有无吸烟或遗留火种的现象;有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填写《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及时上报主管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对《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中存在的问题应逐条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落实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所需的经费。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可燃物多,发生火灾后蔓延速度快。因此,单位员工必须掌握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技能:1、要根据单位的经营规模和使用性质,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实战演练,确保每一名员工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的程序和要求;2、要建立消防应急处置的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第一梯队由起火部位附近的当班员工组成,第二梯队由不在起火-6-部位的所有当班员工组成。每个梯队分为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一旦发生火灾,各组要按照具体分工,迅速到位。灭火行动组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呼吸面罩、缓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3、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当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生的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电话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确认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等通讯方式向消防控制室报告,同时组织灭火行动组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进行灭火;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启动消防设施,并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或广播、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到场,并拨打“119”电话向公安消防队报警;5、要维持好火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断电、断气等措施,以防止火势的扩大蔓延。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聚集且流动性强,场所人员对环境比较陌生,对场所同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不熟悉,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单位员工必须具备火场逃生自救、互救特别是组织人员疏散-7-的能力:1、要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本区域切合实际的火场疏散逃生预案,并通过实地演练,熟悉这些地方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方向,使全体员工熟练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2、负责疏散引导的人员,要对周围环境了如指掌,熟悉逃生路线,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熟悉疏散装备、器材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3、一旦发生火灾后,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要迅速启动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或其它警示信号;在现场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必须通知到每一个房间、每一位顾客,及时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4、人员在通过烟气弥漫的火场时,要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头弯腰快速前行,不要深呼吸,最大限度地减少将有毒气体吸入体内的可能;5、一旦身上着火,不要到处乱跑,要就地翻滚,压灭身上的火苗或将着火的衣服脱下,防止烧伤;6、疏散人员时,要通过喊话或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通知和引导人员采取正确方式,沿正确路线有序逃生,并提醒人员不要恐慌,要互帮互助,提高疏散效率;7、负责疏散引导的人员,要始终保持与指挥中心或消防控制室、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的联络,随时根据火场变化调整疏散路线;8、当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要及时通知所有参-8-加救援人员撤离。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劳动密集型企业的领导及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具备基本的防火灭火技能。同时还要采取有效措施,向顾客宣传消防知识。因此,单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教育能力。1、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须明确和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成为消防安全明白人;2、根据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制度,火警处置程序;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等;3、要加强对员工上岗或转岗前的消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要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懂得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4、要充分运用顾客须知、服务指南、展板、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有线广播、有线电视等宣传载体,开展消防宣传;利用每日点名、例会、交接班、总结大会、店庆等活动,进行消防宣传教育;-9-5、劳动密集型企业要设立专兼职消防宣传员,经过专业培训后,专门从事(负责)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单位还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向外来人员进行消防宣传;6、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要粘贴提示性或警示性标识,在重点部位、人员聚集区等场所粘贴“严禁烟火”、“严禁吸烟”等警示性标识;-10-第二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巡查制度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保安人员担任;二、防火巡查频次为每2小时一次,生产结束时还应对生产场所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三、防火巡查时应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等通讯工具,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四、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五、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2小时巡查)》,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六、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11-改。防火检查制度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单位保安人员担任;二、各部门防火检查应每天进行一次,单位防火检查应每周进行一次;三、防火检查内容应当包括:(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二)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情况;(三)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四)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五)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七)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九)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十)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十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十二)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十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12-情况。四、防火检查时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表》,并存档备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检查中发现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并及时消除;二、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填写《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及时上报上级主管人员;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四、消防安全归口部门负责人对《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中存在的问题应逐条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落实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五、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a)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b)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c)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d)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六、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立即改正:a)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b)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c)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13-通道的;d)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被遮挡等妨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e)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或者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f)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g)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h)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i)其他应当立即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七、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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