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组合拳的出手,意味着:*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动辄数万元的补偿或赔偿会成为家常便饭,如何化解如此高的成本?*在更加严格苛刻的劳动标准下,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如何才能变被动为主动,占尽先机?*面对公民依法维权的意识与手段不断被自身或外界所强化的现实,如何让用人单位高效避险?*市场“冬天”、规则“冬天”、人性“冬天”让用人单位不胜寒意,如何最大限度利用立法空间进行自保以积蓄资本?*人力资源法律管理陷阱四伏,让专业律师深入到的日常具体事务中既不经济又不现实,如何最低成本地实现一劳永逸?《劳杰士劳动合同书与配套文件(全国通用版)》成功地解决了以上问题!分享《劳杰士劳动合同书》第六十条:为维护乙方(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在任何情况下,甲方(用人单位)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仅且只唯一通过盖有甲方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甲方法人章的解除劳动合同书(关系)通知书(证明书)的形式进行……。说明:此设计为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提供了足够的错误补救空间,免除了巨额索赔风险和被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尴尬,还摆脱了举证责任倒置之约束。此外,用人单位仍可借此约定获得至少其他三个便利条件。分享《工作交接制度》第二条:劳动者尊重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同意将“本人到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签收有关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通知文件”,作为完成工作交接的内容。说明:此设计为用人单位规避了因别有用心之人故意不签收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通知书而带来的种种法律风险,且为用人单位减轻了补偿金支付负担。(点击可查看核心文件《劳杰士劳动合同书》内容介绍用人单位只需花298元就可获得出自多名专业资深人士,行业适用性广的劳动合同书与配套规章制度,简单到填入必要的参数并履行法定生效程序后,用人单位就能尽享合法且高效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所带来的实惠与便利。《劳杰士劳动合同书与配套文件(全国通用版)》恪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各项国家劳动标准,紧贴实际,博采名企管理精华,善用法律空间,为用人单位免除了90%的责任与风险,减轻了90%的经济成本与管理成本。《劳杰士劳动合同书与配套文件(全国通用版)》以《劳杰士劳动合同书》为核心,由《职工代表大会的成立》、《规章制度的形成》、《劳动关系的建立》三大部分组成,共15份文件,4.2万字。彼此间形成的冗余安全体系,让用人单位此后即使疏于管理,也能最大限度地把各类风险降至最低:《职工代表大会的成立》由《劳动者名册》、《职工代表大会活动细则》组成,使用者只需按部就班地填写好相应空格就可保证职工代表大会顺利成立,并具有其活动的灵活性与可控性。《规章制度的形成》由《关于规章制度生效的会议纪要》、《保密制度》、《岗位说明书》、《工作交接制度》、《奖惩制度》、《考勤与休息休假制度》、《试用期录用条件》、《薪酬与社保制度》、《培训制度》(点击可下载)组成,把用人单位实践中遇到的常见多发、不易处理、疑难复杂,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所带来的各类问题,皆通过规章制度形成了问题解决方案,并可有效地固定证据。《劳动关系的建立》由《应聘人员情况调查表》、《招用阶段用人单位情况告知与应聘人员询问回复书》、《录用协议书》、《入职声明》、《劳杰士劳动合同书》组成,其运作流程完全适应《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请给我30s的时间,谢谢!!!(imo是企业即时通讯软件,免费无娱乐,局域网和互联网都能用。功能包括:电子传真、企业短信、在线商机、海量企业库查询、精准营销服务、网络会议室、在线ERP、移动IP等客户包括:和记黄埔(李嘉诚)、安踏、申通快递、本山传媒,中国联通等。支持:pc苹果android下载地址:)\《劳杰士劳动合同书》内容介绍第一条、第二条的任务:充分挖掘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所蕴涵的信息,使用人单位有效地掌握劳动者的具体情况,顺利地完成向送达任务,避免以后因未能有效给劳动者转移档案或完成送达告知义务而带来的风险,并可降低用人单位的工伤赔付风险,同时也能保护劳动者的知情权,以及帮助劳动者能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三条的任务:为用人单位规避了劳动者此后要求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而明确了劳动合同类型与期限的劳动者则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相应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而最终实现劳资双赢。第四条的任务:为用人单位规避了因试用期限违法而需支付多倍工资的风险,同时《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庇护也借此条得以全面实现。第五条的任务:实用的薪酬制度设计结合国家政策给予的空间,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成本。特别是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内容的巧妙安排,既保证了劳动者能拥有一个长期且稳定的劳动关系,并体现了《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立法精神,又消除了无固定期现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所带来的各种负面效应。第七条的任务:通过充分体现用人单位的法定告知义务业已履行完毕,避免了因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用人单位所面临的管理成本压力与经济成本压力,而劳动者的知情权也因此条的设计而受到了保护。第九条的任务:灵活的工作地点约定设计,让用人单位在工作地点安排这个劳动用工管理权上占有话语权,且得益于精心的条款约定,还能避免因用人单位在此占有过多的主动而可能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第十条的任务:让用人单位能充分且合法地利用工时管理权。其中,对劳动标准的特别提示,让劳动者的休息权能免受侵害。第十一条的任务:在保护劳动者休息权的同时,也为用人单位减轻,甚至免除了加班管理负担与加班费支付负担。第十二条的任务:减轻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各类带薪休假的经济成本,还对经常性零星性的请假行为给予了限制。第十三条的任务:为用人单位缓解了工资支付承诺的紧迫度,同时也为用人单位规避了在工资、补偿金、补助费支付等问题上因举证不能而带来的风险,而开诚布公地工资支付机制也维护了劳动者及时足额获得劳动合同保报酬的权利。第十四条的任务:为用人单位扣除工资提供了法律依据。第十五条的任务:考虑周全的试用期工资制度,及其与正式劳动合同期工资交接制度,为用人单位规避了支付多倍工资的风险,同时也使劳动者在试用期工资问题上免受权利侵害。第十六条的任务:让用人单位在经营困难时能暂时免除工资支付义务,以尽快地度过资金周转难关,回复正常生产经营,最终实现劳动双赢。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任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用人单位在工资支付问题上创造更多的自由度,还为此后可能的劳动合同解除彼此做好心理准备,能有效缓和进入劳动合同解除阶段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对立情绪。第十九条的任务:使用人单位在工资争议问题上尽快步入时效安全期,同时也促使劳动者积极维权。第二十一条的任务:针对以制造用人单位未给其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律实施而达到某些目的人的行为予以了遏制,同时保护了劳动者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第二十二条的任务:对劳动者不能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形作出了有效安排,既满足了劳动者的要求,又使用人单位免受拖累。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任务:为用人单位规避了在计算工资总额,以及被索要福利待遇时遇到的“漫天要价”情形。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九条的任务:梳理出了国家强制劳动保护责任中各项重要内容,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已写入,即帮助了用人单位减轻了违法风险,避免了工作疏漏,也引导了用人单位在劳动保护上各项事务的有效展开。第三十一条的任务:保障了用人单位在岗位变动、工作任务指派上的劳动用工管理权,同时也保护了劳动者的协商权。第三十三条的任务:使用人单位在有关劳动合同终止,以及随后的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支付的问题上始终占据主导优势。第三十四条的任务:使用人单位在“满10年”的问题上“不吃亏”,且也使得劳动者明确了其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起算点,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精心的程序设计,避免了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陷入纠纷。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的任务:在依法的基础上,使用人单位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以及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问题上始终占据主导优势,同时劳动者的个人职业规划要求、自由择业权也在此得到了体现与保护,以最终实现劳资双赢。第三十九的任务:启动双重保护:尽量为用人单位规避因误终止劳动合同所带来的恢复劳动关系,二倍补偿金当赔偿的尴尬局面。第四十条的任务:在保障劳动者依法获得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权利的同时,也使用人单位在支付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时不觉得“冤枉”,并且还能缓解支付义务带来的短期经济压力。第四十一条的任务:为用人单位解决了劳动合同期与服务期期间劳动者权利义务的衔接问题,规范了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在此行为,继而避免了争议的产生。第四十二条的任务:为用人单位规避了在劳动合同终止时因不能及时转移劳动者的档案与社会保险关系而遭受处罚的风险。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任务:针对常见的劳动者趁劳动合同即将终止,突击生病、怀孕的情况,作出了有效的合法的制度安排,即保护了劳动者的在此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用人单位的正当利益与管理威信,并解决了通常由此问题带来的诸多“后遗症。”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八条的任务:在依法的基础上,让用人单位灵活地运用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的其他形态来减轻经济成本与管理压力,减少了《劳动合同法》给用人单位带来的诸多风险,同时也使得人力资源管理中公认的沉疴与顽症得以有效解决。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任务:规范劳动者的辞职行为,让用人单位避免承受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风险,并最大限度地避免因劳动者辞职行为而给用人单位的管理威信、物权、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的损失,而对劳动者行为的规范也是对期关心保护的体现。第五十一条的任务:让用人单位能在历来最难处理的劳动者自动离职事件上能突破此前法律规定的诸多程序与实体限制,安全、高效、低成本地完成对自动离职、下落不明人员的处理。第五十二条的任务:通过条文设计,在明确了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同时,也限制了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权力在此的误用、滥用,有效地保护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与劳动用工管理秩序。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任务:引导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并结合配套文件中简单易行的量化评估方法,避免了用人单位因误解除劳动合同所面临的恢复劳动关系,二倍补偿金当赔偿的尴尬局面。同样,劳动者的就业权也因用人单位在此的行为受到规范的制约而能得到更好地保障。此外,对劳动者通过故意制造被解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来规避其向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义务的行为,相关约定则对此进行了遏制。引导操作性的条文设计对用人单位安全解除劳动合同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的任务:充分利用法律在程序问题上的空间,对基于非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事先就对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设计好了规则,让用人单位免受“误入歧途”、“骑虎难下”的痛苦。引导操作性的条文设计对用人单位安全解除劳动合同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有效避免了用人单位因误解除劳动合同所面临的恢复劳动关系,二倍补偿金当赔偿的尴尬局面。此外,劳动者,特别是处于劳动法特殊保护的劳动者,则会应用人单位在此的规范行为,而使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第五十七条的任务:启动双重保护:尽量使用人单位规避因误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恢复劳动关系,二倍补偿金当赔偿的尴尬局面。第五十八条的任务:在保障劳动者依法获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权利的同时,也使用人单位在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时不觉得“冤枉”,并能缓解支付义务带来的短期经济压力。其中有关法定补助费的人性化设计则凸现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第五十九条的任务:为用人单位规避因不能按时转移劳动者的档案关系与社保关系而受到处罚的风险。防止常见的劳动者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表示,却“赖着不走”情形以及不利后果的产生。第六十条的任务:在维护了劳动者参加劳动的权力同时,也使用人单位免除了因被音像取证而导致对己不利后果的局面的出现,同时还可有效撤销任何针对劳动者的表见代理行为,避免被恶意讹诈。这些对用人单位免遭巨额赔偿有着重大实际意义。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任务:确保保密约定与竞业限制约定的有效性。第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