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关于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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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关于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实施方案为了扎实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切实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见》(兴字[2010]32号)精神,着眼新形势和新任务,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穿一条主线(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并举”),扭住“两大关键”(促进农民增收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三个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项目向园区集中),实现“五个一体化,(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城乡政策机制一体化),坚持示范带动,典型引路,力争用3—5年的时间,推动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取得实质性突破,创出一条富有兴平特色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建设新路子。二、发展目标1、城乡发展实力显著增强。到2016年,全市以新型工业为主导、现代农业为基础、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三次产业实现优势互补、融合发展,生产总值突破280亿元大关,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7亿元,综合实力稳居咸阳市前列。2、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大幅度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到2015年,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3:l左右,农村居民生活更加殷实幸福。3、城乡面貌得到较大改善。到2015年,中心城区带动力进一步提升,城区集聚功能不断增强,示范镇、村(社区)高标准建成,全市城镇化率力争达到咸阳市平均水平。4、城乡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到2015年,示范镇、村(社区)公共服务到位,城乡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养老等公共资源逐步实现共享。三、重点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按照实现“五个一体化”的目标,重点突破,扎实推进,确保全市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1、科学编制规划。坚持规划引领,按照“全域兴平”的理念,将市区、示范镇和示范村统筹考虑,加快编制统筹城乡发展的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等专项规划,配套完善城镇体系、土地利用、示范镇村(社区)建设等方面的详规,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到2012年底,完成示范镇、村(社区)的规划编制任务;到2013年底,完成各项专项规划和详规。严格规划管理,实施镇村规划市级统筹,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切实增强规划的连续性、权威性和严肃性。(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实施主体:各镇办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委农工部(新农办),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2、加快城乡建设。加快构建以主城区为龙头、以市区为支撑、以重点镇为依托、以中心村为基础的现代新型城镇体系,增强城镇的聚集、辐射、带动功能。在中心城区,拉大城市框架,加快城市新型社区建设,促进城乡结合部与城市社区无缝接轨,推动农民向市民转变。在城区,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整体功能,吸纳人口加速集聚。在示范镇,提升整体建设品位和配套水平,按照城市社区标准建设城镇新型社区,引导农民有序向城镇集中。到2015年,率先把示范镇打造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产业发达的新型城镇。在示范村(社区),尊重农民意愿,加快撤小村并大村、撤村建社区和旧村改造步伐。到2015年,率先把统筹城乡发展示范村(社区)建成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新型社区。(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实施主体:各镇办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二)推进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1、发展现代农业。按照“升一融二延三”的思路,着眼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坚持以“四十万”和“百万”工程和“三带六园”建设为抓手,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重点,积极发展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品牌农业和观光农业,促进粮食高产优质化、果品特色品牌化、畜牧发展集约化、蔬菜种植设施化,使主导产业提供的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稳定在50%左右。加快土地流转步伐,稳步推进土地向园区、种植大户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集中,到2015年,全市流转土地占到到耕地面积25%以上。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推进土地、资金、技术等要素向园区聚集,重点打造清水莲菜、设施蔬菜、时令水果三大特色产业带,带动传统农业加速向现代农业转变。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扶持、能人引领、龙头带动等办法,不断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到2015年,建成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个。加快发展“一镇一业和“一村一品”,为每个示范镇和示范村培育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主导产业产值占到总产值的60%以上。加强农民培训输出,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大幅度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牵头单位:市农林局;实施主体:各镇办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农发办)2、壮大现代工业。按照“一手拉、一手推”(工业化、城镇化拉动,现代农业推动)的要求,大力发展工业经济。以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为关键,坚持以新型工业化为主导,充分发挥装备制造、食品、化工、纺织四大支柱产业优势,加速推进园区平台建设,着力促进产业集聚和规模扩张。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抓好兴化大化工、金龙鱼油、华鲁钢铁等4个百亿元龙头企业,重点扶持陕西奉航、宝塔山油漆、兴包集团等一批拥有自主品牌的地方特色优势民营企业迅速崛起,以更多就业岗位吸纳农民向城镇转移,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同步发展。依托资源禀赋,大力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着力构建辣蒜深加工等农产品加工物流企业群,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到2015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总数达到45家,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发展局;实施主体:各镇办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农林局)3、做强现代服务业。深入挖掘丰富的历史文化、生态等资源,做大做强文物旅游、乡村旅游、农业观光旅游等旅游产业。抢抓秦汉新城建设的有利机遇,加强与秦汉新城的规划对接,启动我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包装一批开发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重点旅游项目和产品向外宣传推介,重点抓好汉武帝茂陵、唐杨贵妃墓、黄山宫等旅游景区建设,打响“英雄+美人”旅游品牌。加快建设沿渭清水莲菜生态观光项目,收入2.3亿元。加快发展农村商贸服务、现代物流业等产业,不断健全乡村市场流通体系,全面活跃农村经济。(牵头单位:市文物旅游局;实施主体:各镇办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商务办)(三)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1、完善基础设施。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大渭河综合治理力度,搞好农田水利和人饮工程建设,解决好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进一步加快乡际公路、通村道路和村内道路建设改造力度,形成干支相连、区域成网、城乡通达、顺畅便利的综合交通网络。抓紧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升农网供电能力。积极支持农村电信和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实施主体:各镇办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广电局、市邮政局、电信兴平分公司、移动兴平分公司)2、改善生态环境。围绕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园林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一巩固三创建”目标,实施城乡联创,推动城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扎实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广清洁能源工程,实施“户归类、村(社区)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让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更加舒适。到2012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覆盖率达80%,示范村达到“绿色家园”建设标准。到2015年,所有示范镇、村(社区)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成绿色家园示范村260个,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0%。(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实施主体:各镇办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1、统筹发展城乡社会事业。加快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建设,健全城乡教师互动交流机制,提高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覆盖水平,到2015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非义务教育协调发展。推进科技创新要素向农村流动,加快创建培育农村科技示范镇村、农业科技示范园和示范户。充分发挥城市医疗卫生资源优势,大力支持市区医院和镇、村(社区)卫生院(室)标准化建设,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到2013年,示范镇卫生院和示范村卫生室建设全面达标。到2015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保持在99%以上,镇卫生院达标率均达到90%以上,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0%以上。大力推进城乡文明创建一体化,增加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引导城乡居民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崇尚科学,移风易俗,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新风尚。到2013年,每个示范镇都有一个电影放映队和综合文化站,每个示范村(社区)都有文化活动室。到2015年,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活动室覆盖面达到100%。(牵头单位:各镇办人民政府;实施主体:各镇办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文体广电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体系。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整合现有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资源,实行城乡就业政策、失业登记、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和劳动用工管理的“五统一”制度,建立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上下贯通、覆盖全市的劳动用工信息网络。进一步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加快培育新型农民,努力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就业组织体系、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体系、就业服务体系和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权益的劳动用工管理体系,基本实现就业政策城乡平等,城乡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城乡劳动者权益一样化。(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实施主体:各镇办人民政府)3、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按照“制度构架城乡统筹、待遇标准城乡衔接、机构设置城乡统一、经办操作城乡一致”的原则,加快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并轨步伐,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障体系的综合效能。到2013年,示范镇建成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示范村(社区)建成老年人文化活动服务站,全市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70%。到2015年,在全市逐步形成城乡一体的养老保险体制,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的有效衔接。加大开发式扶贫力度,到2015年全市贫困人口比2010年减少50%。(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实施主体:各镇办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农发办)(五)推进城乡政策机制一体化1、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五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条件成熟的镇办可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农村资源资本化,最大限度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在示范镇、村(社区)争取土地增减挂钩政策,为每个示范镇争取300—500亩土地指标,提高土地利用率。到2012年底,率先完成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到2013年底,确保示范镇、村(社区)”五权”确权登记发证金覆盖。(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实施主体:各镇办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农林局)2、深化农村金融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工作力度,鼓励支持发展服务“三农”的小额信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村镇银行等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扩大农村有效抵押质押权试点范围,探索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到2013年,力争我市设立1家融资性担保公司,鼓励支持示范镇、村大力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牵头单位:市政府办金融科、中国人民银行兴平支行;实施主体:各镇办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发办)3、深化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继续坚持城乡户籍管理一元化制度,从根本上消除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政策性歧视,使城乡居民在劳动就业、计划生育、子女上学、社会保障以及住房等方面享有同等符遇。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已取得城市居民户口且在农村有土地、宅基地等产权的人员,在农村的产权原则上保持不变。(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实施主体:各镇办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人口计划局、市住建局)4、深化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和完善党委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以提高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服务机制的创新,完善便民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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