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计划按照自治区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五督导组《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反馈函》的要求和自治区地税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分解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整改任务的通知》(内地税群组发〔2013〕42号)的工作安排,现就自治区第五督导组反馈的20条意见和区局征求意见环节梳理的60条意见的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制定如下工作计划。第一阶段:需立即完成的整改任务各责任处室对现阶段具备整改条件的事项,逐条逐项进行整改落实。现已完成整改事项38条,修改、制定规章制度16件,印发各项工作通知13个。第二阶段:2014年3月底前需完成的整改任务本阶段进行整改的事项共42条,拟修改、制定规章制度10件,相关工作正在积极落实中。第三阶段:长期性的整改任务本阶段整改工作属于需要长期推进的工作。各责任处室要根据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做好工作安排,持续不断地推动整改落实工作。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情况统计表2.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整改落实任务表(督导组反馈意见部分)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整改落实任务表(区局征求意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