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红周刊2016年6月28日内部人控制的万科打碎了程序公正■本刊特约胡东辉一直以来以好公司示人的万科,每每走到紧要关头便露出了内部人控制的底裤。由于公司股权高度分散,万科长期以来被经理层内部人控制,原第一大股东华润并不能实际控制公司。因为以王石为代表的公司经理层经营有方,万科逐步发展成为国内一线房地产商,华润也乐得坐享其成,所以这么多年来一直相安无事,这种公司治理结构被贴上了优秀的标签。这层光环随着宝能系的“入侵”而被无情刺破,宝能系通过连续举牌夺得万科第一大股东地位,直接威胁到万科经理层对公司的控制权。王石的斗志被迅速激起,通过一系列运作欲引入深圳地铁集团。在此过程中,万科的经理层内部人控制彻底暴露在公众面前。奉行无为而治的华润也终于坐不住了,“万宝之争”遂演变成“万华之争”。在笔者看来,所有问题的核心是万科的经理层内部人控制长期畅行无阻,暴露出A股市场法制的脆弱,而其他问题都是次要的。内部人控制针插不进水泼不进为什么像万科这样典型的经理层内部人控制公司长期以来具有良好的口碑呢?主要原因是这么多年来万科经营业绩良好,一俊遮百丑,万科的经理层内部人控制在很多人看来并没有给公司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即便是万科的大股东华润,长期以来似乎也很享受这种公司治理模式,过去从未在公开场合对万科的经理层表示任何不满。这种和谐相处几乎成为一段佳话,但这种和谐表象却经不起风浪的考验。万科经理层与华润的和谐相处其实是有一定条件的,就是华润甘当财务投资者,支持或不干涉万科经理层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万科经理层只有在碰到危机时才会需要华润的支持,证券市场红周刊2016年6月28日比如当年君安证券举牌逼宫时,王石需要调动一切资源来对付君安证券这个“野蛮人”。这次宝能系“入侵”,王石公然嘲讽宝能系掌门人姚老板做万科的大股东还不够格。王石长期全控万科,以至于产生角色错觉,以为他自己才是万科的老板,谁能当大股东要由他来选。尽管宝能系已经一骑绝尘成为万科的第一大股东,但王石仍牢牢把控着万科,宝能系甚至不能谋得一个董事会席位。万科宣布与深铁达成战略合作意向的前一天,万科召开了董事会,但会上对这么大的事只字未提。华润拥有万科董事会3个席位,却被万科经理层蒙在鼓里。华润再好说话,这次也不能忍了,不过也仅限于表达对不被尊重的不满。但万科经理层却轻飘飘地表示,这个合作意向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无需经过董事会讨论。可见万科的经理层内部人控制已经到了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程度。没有程序公正就没有实体公正最近万科董事会在审议表决向深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时,公司11名董事,7票赞成,3票反对,1人回避表决。根据万科公司章程,该事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因此需要8票赞成才能通过。华润据此认为上述议案未能通过。但万科经理层却把回避表决的1票扣除在计票总数外,按10名董事来计算,这样7票赞成就超过了董事会三分之二的多数。万科经理层不仅是这么认为的,而且也是这么做的,当晚就公布了该议案。也就是说,这事万科经理层说了算,华润尽管有异议,但说了不算。我国《公司法》第112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显而易见,董事会的决议是以全体董事为计票总数,而不是以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计票总数。万科公司章程规定涉及增加注册资本的事项应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理应适用这个计票规则。如果万科公司章程中的规证券市场红周刊2016年6月28日定与《公司法》相抵触,应从《公司法》。因此,万科经理层自说自话地缩减董事会表决的法定计票总数是违反《公司法》的,也是无效的。但令人奇怪的是,万科经理层此举并未遇到任何障碍,即便是深交所的问询函也未对决议合法性提出质疑。万科利益各方站在己方立场考虑问题原本很正常,外界不能指望各方都大公无私,但不违反法规是起码的要求。万科的根本问题是经理层内部人控制,利用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违背程序公正。没有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就失去了依托。行文至此传来消息,宝能系和华润相继发表声明反对万科重组方案,直指万科内部人控制问题。看来市场各方已经开始意识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