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制度1、学校应成立“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就业指导办公室,具体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2、就业指导办公室本着“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3、就业指导办公室应根据每年毕业生情况及就业政策认真制定并执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计划,及时做好工作总结。4、就业指导办公室应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及时做好用人单位信息收集及发布工作。原则上每年为应届毕业生举办一次大型“就业双选会”,确保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0%。5、就业指导办公室应认真研究就业形势,根据毕业生实际情况做好就业指导工作,每年应至少举办四次专题就业指导报告或讲座。6、就业指导办公室应加强服务意识,做好毕业生推荐表发放、就业协议或合同的鉴定盖章以及办理报到证、结转档案等各项工作。7、就业指导办公室应及时为学生及家长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政策、就业技巧、就业步骤的咨询和指导工作。8、就业指导办公室应每年开展毕业生就业情况跟踪调查,及时了解毕业生就业状况,研究分析并反馈市场需求趋势,为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参考依据。9、就业指导工作人员应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