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现向监管部门和社会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落实法定责任。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生产各环节管理责任人。加强对企业员工和基地农户的培训教育,自觉把质量安全放在首位,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管理措施到位。二、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认真执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实施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做好田间生产过程记录,对农药、化肥及生长调节剂的使用情况如实记载,包括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日期,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及收获日期等。生产记录由记录人签名负责,建档保持两年,绝不弄虚作假。三、不购买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不购买、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和其它物质,科学、安全、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农药、渔药使用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从生产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严格落实产地准出制度。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指定专人对即将上市的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不合格农产品不采收,不2合格农产品不运出基地,出基地时附带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明。五、严格落实质量追溯制度。积极落实农产品包装和识别制度,努力做到产品有标识,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六、严格执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获证产品核准的范围,规范使用农产品“三品一标”标志,共同维护“三品一标”市场秩序。七、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服从各级监管部门的检查、检测和监督,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及时上报、及时整改,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舆论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承诺单位职务: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