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行安全保卫检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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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保卫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确保本行资金、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根据《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制度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及所辖营业分支机构。第三条安全保卫检查工作的目的是:促进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的全面落实,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完善安全保卫设施,防止盗窃、抢劫、诈骗等社会治安案件及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第四条根据安全保卫工作“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和“对行业、系统有管理职责的部门指导、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精神,本行及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保卫检查工作负责;保卫部门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落实、处理、报告工作。第五条安全保卫检查实行验证制度。凡需对营业分支机构进行安全检查时,检查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介绍信,出示工作证或身份证,经营业人员验证确认登记后,方可进行检查。检查金库时,必须将被查的分支机构负责人叫到现场。非本系统人员不得进入金库检查。第六条检查后要执行登记制度。检查后要将所检查内容在2《安全检查登记簿》上登记并签名,交被检查营业分支机构负责人和管理责任人签名。第七条安全保卫工作检查的依据主要有:(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规程》以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二)公安部行业标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等公安机关有关金融方面的规定和制度;(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基层金融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关于银行守库、押运人员在执行任务中使用武器的规定》等;(四)省联社及本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操作规程等。第二章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第八条安全保卫检查的主要内容:(一)组织领导情况。主要检查安全保卫组织的建立健全;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贯彻落实;保卫机构设置、专职保卫干部、守押人员的配备;安全设施达标的实施;安全学习教育、治安联防、消防组织的建立情况;(二)安全制度。主要检查安全保卫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全体员工的遵守执行情况;(三)安全设施。主要检查营业场所安全设施建设;防护级别达标情况;电视监控设备、报警装置、通讯设备、消防器材、3自卫武器的技术状况和运行及管理情况;(四)员工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情况;(五)现金押运。主要检查运钞车、押运人员、武器装备、通讯器材、押运交接、登记制度、押运操作规程等执行情况;(六)库房管理。主要检查库房钥匙的管理、交接、登记,业务人员出入库操作规程、守库值班等制度的执行情况;(七)枪支管理。主要检查枪支弹药的配备、领用、交接、保管、登记手续,对持枪人员的培训、资格审查及日常考核监督检查情况;(八)计算机房、闭路电视监控室的安全。主要检查工作人员出入与钥匙管理、机房运行日记及火险报警等设施及安全用电、灭火器材的配置情况;(九)分支机构自助设备的管理。主要检查加钞、巡查登记簿的记录,自助设备的求助按钮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告示张贴,有无撬盗现象,发现问题是否报告和保护现场;(十)安全员的管理。主要检查营业分支机构负责人是否落实网点安全员(兼职),安全员的主要工作是否明确,是否24小时坚守岗位,以及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状况;(十一)各种卡、档案资料的管理。主要检查内勤柜员卡、客户经理业务授信卡,是否存在互用或随意调换、遗留办公桌上或乱丢乱放未妥善保管。借款合同,贷款审批资料,客户信息资料等是否入柜保管。营业室、信贷办公室档案柜是否上锁。营业室、信贷办公室、值班室的窗户是否安全防盗。4第三章安全检查的方法和步骤第九条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安全保卫检查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保卫部除经常性的检查外,每月对所辖营业分支机构全面检查一次;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每周检查一次;安全员做到随时检查。重大节假日前后,保卫部要进行突击检查。第十条安全保卫检查以普查与抽查、自查与保卫部门复查、实地查与晚上电话查、定期查与不定期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采取听(汇报)、看(现状)、问(情况)、评(反馈意见)的检查方法。安全保卫检查以突击检查为主。第十一条对重大或专项的检查要制定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包括检查的时间、对象、内容及重点、方法和要求。检查后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通报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第十二条安全保卫检查工作要坚持原则,不走过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当场纠正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每检查一个分支机构,检查人员都要将检查情况在《安全检查登记簿》上详细登记,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查分支机构负责人在登记簿上签字,以明确责任。第四章安全检查人员的职责和权力第十三条安全检查人员具有以下职责:(一)安全保卫检查人员必须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的学习,熟悉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守,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5(二)负责检查所辖分支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检查的计划、部署、组织实施、报告及整改意见等。第十四条安全检查人员具有以下权力:(一)检查人员有权要求被查营业分支机构提供与本次检查有关的资料、文件和设施的测试情况,被查分支机构不得拒绝、拖延、谎报;(二)检查人员(手续、证件齐全)有权根据检查内容和领导交办的检查事项进行随机检查;(三)对检查结果有权向上级报告,向下级通报,对特殊情况有权越级报告。在检查中,对成绩突出的营业分支机构和员工建议本行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对违章违规情况向本行作出处罚和行政处分建议。第五章安全检查的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奖励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三种。被检查分支机构能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措施到位、责任落实、无违规违章现象和事故隐患的,在年终综合考核时作为评比奖励的主要依据。第十六条对于违章违规发生责任性案件的单位,要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给予处罚。处罚的方式有以下几种:(一)责令检讨、通报批评;(二)罚款;(三)建议行政处分、降职或撤职;(四)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6上述罚款可依据情节并处。第十七条造成违规行为的处罚对象包括:(一)直接违规的当事人;(二)指令经办人员违规办理业务造成事故隐患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三)经过集体研究造成违规行为的,追究参加研究的主要负责人;(四)发生违规行为但责任不清时,由当事人与其分支机构负责人共同承担责任。第十八条处罚的管理。处罚属第十六条第一、二款时,由检查人员根据责任人违章违规情节当场作出决定并执行;处罚方式为第十六条第三、四款时,检查人员提出建议,由有关部门做出决定,保卫部门登记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拒绝执行处罚决定。如对处罚结果不服的,受到处罚的工作人员可在15日内向作出决定的机构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影响处罚决定的执行;收缴的罚款应专户保管。其用途主要用于奖励模范执行规章制度的分支机构和员工。收缴罚款要使用统一的制式罚款通知单。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细则由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修改。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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