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农机购置补贴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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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农机购置补贴答记者问--------------------------------------------------------------------------------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扩大农村需求,拉动农机工业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制度不断完善,操作基本规范,成效十分显著,真正使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政府得民心。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两次国务院常务会明确提出2010年将进一步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扩大补贴种类。为详细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情况,近日记者专题采访了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问:近年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取得哪些成效?答:近年来,农业部、财政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制度,严格规范操作,加大政策宣传,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到位,取得了提升产业、助民增收、利农利工的一举多得的好效果。一是提高了农业装备水平,改善了农机装备结构。2004-2009年我国农机总动力年均增幅在7%左右,明显高于补贴前5.5%的水平;大马力、多功能、高性能及薄弱环节农业机械增长迅速,农机装备结构不断优化。二是提升了农机作业水平,加快了农业科技进步。2009年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8.8%,连续四年年均增幅超过3个百分点,而2003年以前只有0.5个百分点左右。农机农艺集成配套,促进了精量播种、化肥深施、高产栽培、旱作农业、保护性耕作等先进农业生产技术措施大面积推广,加快了农业科技进步。三是转变了农业生产方式,促进了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机补贴推动下,农业机械得以广泛应用,促进了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实现农业节本增产。机械化收获小麦可减少损失3%左右,仅此一项全国减少小麦遗洒损失50亿斤以上。采用大型机械进行深松整地,增产幅度达到10%-15%;水稻机插秧能使亩增产50斤以上。四是拉动了农村需求,促进了农机工业发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直接拉动了农村消费需求,带动了农机工业及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2004—2009年中央财政共投入199.7亿元,带动地方投入71.9亿元,直接拉动农民投入购机资金约690亿元,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583万台(套)。规模以上农机工业企业产值年均增长超过20%,产销率达98%以上,农机市场产销两旺。问:2010年补贴政策在操作办法和程序等方面,主要有哪些变化?为什么要进行调整完善?答:目前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制度比较完善,操作基本规范,成效十分显著。但随着近几年资金规模越来越大,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地方没有严格按规定确定经销商,少数地方存在搭车向企业收取推广服务费的现象,部分地区补贴资金结算较慢,有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服务不到位等。农业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经过反复专题调研、研讨,在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中,按照“稳定、完善、加强”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完善了政策操作办法。“稳定”主要体现在: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总体稳定。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基本不变,补贴机具种类适当扩大,实施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使更多农民受益。二是操作上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坚持补贴资金省级结算制,农民差价购机,确保资金安全,切实减轻农民购机筹款压力;坚持管理过程监督制,严防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坚持受益对象公示制,公平、公正、公开地确定补贴对象,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坚持实施成效考核制,加强绩效考核评估,确保补贴政策实施效果。“完善”主要体现在:一是改变补贴机具目录确定方式。制定补贴目录时,不再进行选型和淘汰,凡是补贴范围内且已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均可列入补贴目录。二是取消补贴产品最高销售限价。目录中不规定补贴产品最高销售限价,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但规定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价格。同一种类、同一档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三是自选品目使用中央补贴资金量由各省确定。为适应补贴机具种类增加需要,从今年起,取消对各地自选补贴品目使用中央补贴资金不高于15%的规定。四是农民购买补贴产品数量由各地自定。农业部、财政部对农民和合作社购买补贴产品数量不再做全国统一规定,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五是放宽农民选择经销商限制。进一步明确生产企业自主推荐补贴产品经销商制度。同时,为保障农民购机自主权,允许农民可在省域内跨县自主选择农机经销商。“加强”主要体现在:一是明确各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部、省、县三级部门职责。农业部、财政部负责制定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分配资金规模等工作,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省级农机、财政部门负责调查摸底、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培训指导、资金结算等工作;县级农机、财政部门负责政策宣传、补贴对象的确定公示、购机情况核实、档案登记汇总及项目监管等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安排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财政困难县可由省级财政给予适当支持。二是加强宏观调控。农业部、财政部采用综合因素法和公式法,科学分配各地补贴资金,促进区域农机化协调发展,推进全国农业机械化整体水平提升。根据现代农业和农机化发展需要,合理确定补贴范围,明确年度补贴重点,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加大对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扶持力度,优先补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含农机专业化组织)、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积极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增强政策的透明度,扩大政策的影响力,创新宣传方式,采取灵活多样、富有成效的宣传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如:在农民喜爱的电视节目时段利用滚动字幕宣传政策内容;在村头张贴宣传挂图、出黑板报;编制政策解读手册;利用乡镇、村召开大会宣传政策等。四是加大监督惩处力度。农业部制定了《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并安排专门机构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投诉。财政部、农业部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严厉查处,决不姑息。对发生问题的县,将查实的情况通报全国农机系统,并抄送省级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将取消补贴目录资格或经营农机产品的资格。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稳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强政策宏观引导,充分发挥市场经济调节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使补贴政策的效应最大化。问: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是多少?补贴机具增加了哪些种类?答: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45亿元。为了支持春耕备耕,财政部已于3月1日提前预拨了2010年第一批补贴资金100亿元。第二批补贴资金预计将于6月底前拨付。同时,各级地方财政也应增加农机补贴和农机化方面的投入。按照中央1号文件关于扩大补贴种类,将牧业、林业、抗旱节水机具纳入补贴范围的要求,结合全国农林牧渔业发展需求及产品技术成熟度情况,今年进一步扩大了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由2009年的12大类38个小类128个品目扩大到12大类45个小类180个品目,新增52个品目。特别是根据林业、抗旱节水机械化发展需要,在原来补贴离心泵、潜水泵、喷灌机、微滴灌机械、渗灌机械等节水抗旱机械及种子烘干机、播种机、中耕除草机、割灌机、修剪机、水果分级机、烟雾机、杀虫灯、诱虫灯等林果业机械的基础上,今年又将种子清选机、起苗机、埋藤机、嫁接设备、水果打蜡机、果蔬烘干机、食用菌生产机械、树木移栽机、粉碎机、开沟机、农用挖掘机、抗旱坐水种机械等林果业、抗旱节水机械设备纳入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在全国统一补贴的12大类45个小类180个品目外,各地还可以自行增加不超过20个品目的其它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考虑到部分小麦联合收割机已到报废更新期,今年恢复小麦联合收割机补贴,对更新报废的小麦联合收割机予以优先补贴。问:请介绍一下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的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答:今年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取得当地工商登记的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补贴标准有两个方面:一是全国总体上继续执行不超过30%的补贴比例。汶川地震重灾区县、重点血防疫区补贴比例可提高到50%。二是单机补贴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0万元。问:农民如何申请?是不是凡是申请购机的都能享受到补贴?如果不能保证,在确定补贴对象时怎样做到公正公平?答:按照现行操作办法,购机补贴实施区内的农民购买补贴机具时,可根据所在县(场)农机化主管部门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方面的公告、文件等要求,按程序通过乡镇农机化管理机构向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依据优选条件和农民认可的方式确定补贴受益对象。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为保证公正、公平,农业部、财政部规定了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同时,对报废更新农业机械、购置主机并同时购置配套农具的要优先补贴。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采取农民接受的方式确定。同时,要求各地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必须将受益者名单、补贴金额等情况在实施区域内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为方便农民,对价值较低的机具可采取购机和公示同时进行的办法。问:农业机械种类很多,农民怎么知道购买哪些机具能享受补贴?到哪里去购买?补贴机具经销商如何确定?答:农民可以通过各省区市公布的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和补贴目录,了解购买哪些种类机具能够享受补贴。省区市年度农机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和补贴目录,要向社会公布。了解各省区市年度补贴目录有4个主要渠道:一是农业部将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公布;二是各省区市通过印发文件、报刊杂志、乡村公告等形式,向农民公布补贴产品目录,保障农民知情权;三是通过全国联网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进行查询;四是向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咨询。购买补贴产品须到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补贴机具经销商处购买。补贴机具经销商应具备资质条件并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提出,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公布,供农民自主选择,农民可以在省(区市)域内跨县自主购机。问:购机补贴资金如何兑现?对购机有什么信贷支持政策?答:补贴资金的兑现实行省级集中支付制。为减少操作环节,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确保资金安全,中央补贴资金只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不再向下拨付。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农机化主管部门补贴实施后的实际核准情况,直接将补贴资金支付给相关企业或供货方。农民实行差价购机,即购机农民只需缴纳扣除补贴的差价款,就可提货。这样可以减轻农民一次性筹款难度,降低农民的购机成本,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拉动需求,促进农机工业发展。同时,为了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农财两部要求各省高度重视与企业的资金结算工作,增加结算频次,至少保证每季度结算一次。这样做兼顾了农民和企业双方的利益,使补贴政策效益最大化。实践证明,这些年这项制度实施效果是好的,深受农民欢迎、拥护。为支持农民购机,国务院明确,允许农民以拟购买的农机具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贷款。问:补贴资金规模扩大后,如何确保农民买到质量合格的产品?答:农机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为确保补贴农机产品质量,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农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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