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目的1.2指导思想1.3工作原则1.4适用范围和启动条件1.5突发事件等级1.6编制依据2.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2.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2应急救援组织分工3.预警预防机制3.1预警信息3.2信息来源3.3信息分析3.4预警信息发布3.5预防行动4.应急响应4.1接警报警4.2应急预案启动4.3现场指挥24.4基本应急4.5扩大应急4.6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理5.2突发事件调查5.3社会救助5.4保险6.应急保障措施6.1通讯与信息保障6.2资金保障6.3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保障6.4应急抢险队伍7.宣传、培训与演习7.1宣传7.2培训7.3演习7.4责任8.附则1.总则1.1目的城市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将会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为了加强对我区燃气3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使各部门、各单位在本区发生燃气突发事件时,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抢险、排险、抢修及救援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危害程度,尽快恢复生产和供气,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预案。1.2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提高对燃气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我区的安全和社会稳定。1.3工作原则1.3.1政府领导原则:管委(区政府)全面领导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紧急情况下统一调动全区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1.3.2属地为主、专业处置原则:由管委(区政府)统一指挥协调驻区企事业单位和驻区部队,形成区、街道两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提升的燃气突发事件处置体系。区应急办公室具体对实施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指导和协调,各燃气企业根据管委(区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燃气设施的抢险、抢修工作。1.3.3分工负责原则: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别4负责其主管范围内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1.3.4以人为本原则:在处置燃气突发事件影响城市安全情况时,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首先保证人民生命安全和抢险人员生命安全。1.3.5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燃气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燃气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1.3.6快速反应原则:通讯联络快速、高效、畅通;抢险物资和设备准备充分,能够快速调用;抢险队伍能够快速集结,快速行动。1.3.7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资源整合和降低成本的要求,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一步理清体制、机制,努力实现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1.4适用范围和启动条件1.4.1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范围内燃气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1.4.2启动条件(1)区域性调压站出现故障,发生燃气超压入户;(2)在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或工矿企业较为集中的工业区5内,燃气贮罐、储柜发生难以控制的泄漏;(3)燃气管道或重要的燃气设施遭到严重破坏,发生大面积泄漏或大面积停气;(4)发生燃气爆炸突发事件,造成建筑物塌陷,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重大财产损失或需要大面积人员疏散;(5)因燃气泄漏引起火灾时,立即启动区火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因燃气泄漏引起爆炸时,立即启动区爆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7)其它认为有必要的。1.5突发事件等级为了有效处置各类燃气突发事件,依据城市燃气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1.5.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主要指突然发生,情况特别复杂,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对全区供气、公共安全、社会秩序有特别重大影响,需要由管委(区政府)统一领导,调动全区力量和资源进行紧急处置的城市燃气突发事件;1.5.2重大事件(Ⅱ级):主要是指突然发生、情况很复杂、已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对全区较大区域供气、公共安全、社会秩序有重大影响,需要指6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多个部门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紧急处置的城市燃气突发事件;1.5.3较大事件(Ⅲ级):主要是指突然发生,情况较复杂,已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对一定区域供气、社会秩序有严重影响,需要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个别部门力量和资源进行紧急处置的城市燃气突发事件;1.5.4一般事件(Ⅳ级):主要是突然发生、情况比较简单,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对较小区域供气、社会秩序有一定影响,靠个别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就可处置的城市燃气突发事件。1.6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函[2004]39号关于《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故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青岛市重特大燃气泄露应急预案》《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黄岛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72.1.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设立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对本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的指挥、部署、组织实施和督察,适时宣布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总指挥由管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应急办公室主任、区市政公用局局长、区安监局局长担任。指挥部组成:总指挥:管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副总指挥: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区市政公用局局长、区安监局局长;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如下:区宣传部区武装部区公安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卫生局青岛市环保局黄岛分局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黄岛分局区交通局区公路局区城市建设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8长江路街道办事处黄岛街道办事处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辛安街道办事处柳花泊街道办事处红石崖街道办事处青岛供电公司黄岛供电部燃气泄漏突发事件处理责任单位:青岛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青岛广全工贸有限公司扒山液化气站青岛海澳油气有限公司利德液化气站青岛思国油气有限公司红石崖大窑液化气站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艾福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钱塘江路加气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806加油站青岛百利达钢丸有限公司液化气气化站青岛海尔能源动力有限公司液化气气化站青岛压花玻璃有限公司液化气气化站青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液化气气化站青岛海尔洗碗机有限公司配气站9青岛齐福能源有限公司青岛黄岛宏达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薛家岛液化气站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公机构。办公室设在区市政公用局,由市政公用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区燃气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收集分析区外和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报送的特别重大、重大燃气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上报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并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发布警情;●定期组织修订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审定各燃气企业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习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燃气突发事件信息网络系统,实现指挥部、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保障网络畅通;●维护指挥平台,保证其正常运转;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燃气突发事件时,为领导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询和指挥场所等;●组织协调有关应对燃气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接燃气突发事件报告;●视情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事故现场领导小组,负责现场救援指挥。10●承担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应急事项。2.2应急救援组织分工指挥部成员职责:区应急办负责协调本预案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监督预案的实施和运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与市应急办的沟通和报告。区宣传部负责协调燃气突发事件期间的宣传工作,根据应急指挥部发布的有关燃气应急信息,及时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传媒向公众发布应急信息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区武装部负责驻区部队的协调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区市政公用局负责指导、协调各燃气企业制定、完善和实施城市燃气突发事件的防控技术方案,建立健全专家队伍,负责全市城市燃气突发事件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发生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组织突发事件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区安监局负责组织或参与燃气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对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区公安局负责维护供气应急抢险突发事件现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组织指挥排爆、案件侦破工作,负责突发事11件区域的道路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中的抢险救援和火灾扑救工作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城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通信的畅通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防疫机构人员及时抢救医治伤员、做好灾区消毒和疫情控制工作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青岛市环保局黄岛分局负责对突发事件现场周边地区环境监测和实时报告,对突发事件引发或产生的有害物进行处置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黄岛分局负责参与燃气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抢险方案的制订;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和技术、质量分析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区交通局负责保证应急道路运输畅通和应急运力保障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区公路局负责有关公路损毁、抢修破路等事宜的应急处理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区城市建设局负责协调大型机械设备的调用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负责突发事件伤亡人员家属的安置和死亡人员的处置、社会救助等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受灾群众进行疏散和安置,配合相关单位积极开展救援。12青岛供电公司黄岛供电部负责组织供电线路、设备的抢修、突发事件现场的电力管制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单位:负责协助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承担应急抢修救援所需的物质、经费等;配合突发事件调查、取证、分析、善后等工作。3.预警预防机制建立预警预防机制,通过分析预警信息,判断危险程度,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突发事件发生,降低或避免燃气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1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3.1.1地震、气象、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预报信息;3.1.2相关单位和个人监测、发现到的异常信息;3.1.3可能影响或威胁区城市燃气安全的其它信息。3.1.4其他相关信息。3.2信息来源信息主要来源:3.2.1气象、地质等专业部门的预报。3.2.2相关单位通过对监测数据资料的分析,得出可能引发燃气突发事件的险情信息。3.2.3市民或有关单位报告的信息。3.3信息分析13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核实、筛选、评估、分析,根据可能对城市公共安全、社会影响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应对方案和建议,提请指挥部研究决定是否发布预警信息或启动应急预案。3.4预警信息的发布当各种渠道的信息显示事态的发展将可能威胁城市公共安全和供气安全,不能满足城市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的正常用气时,指挥部办公室提请总指挥批准,向相关单位或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由管委(区政府)实行集中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布。3.5预防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做好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做出反应;相关单位加强职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应急抢险、抢修、救援的准备工作,必要情况下组织力量进行人员疏散。4.应急响应4.1接警报警市政公用局、公安部门或燃气企业接到报警后,应迅速赶到现场,立即组织抢险救援,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初期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