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审计局凤审﹝2010﹞1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县审计局投资股组织实施的《凤台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跟踪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全文如下:根据审计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审计机关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行跟踪审计的工作安排,县审计局于2010年5月8日起,对凤台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安工程)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工作得到了凤台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安办)、县财政局等有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现将跟踪审计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凤台县校安工程项目,系民生工程项目之一。从2009年至2011年分三年实施完成,资金按中央、省和市、县8:2比例配套投入。县政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及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专项组织,并出台《关于印发凤台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职责的通知》(凤政办(2009)75号)文件,明确了责任,分解了任务,及时制定了《凤台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方案》,确定了时间表、路线图并建立了校安信息管理系统。二、工程项目情况(一)、前期项目排查和安全、抗震鉴定情况校安办于2009年8月17日至2009年9月14日,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校安工程进行排查鉴定。共排查鉴定学校216所(含私立学校),单体建筑1301栋,建筑面积620029平方米,形成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校舍抗震安全鉴定报告”。鉴定后确定:加固132所学校,427栋,308959平方米;重建学校73所,111栋,面积21183平方米。(二)、项目实施情况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分解凤台县2010年项目任务为,建筑总面积112754平方米,资金总额3853万元。其中下达:2009年改造任务13753平方米;2010年改造任务99001平方米(加固94770平方米、重建4231平方米)。县计划完成2009年项目单体建筑27个,建筑面积18671平方米,投资总额1509万元。其中:重建25个,面积14220平方米,投资1305万元;加固2个,面积4451平方米,投资204万元。总投资中:中央资金521万元,省级988万元(其中:省级校舍维修改造资金501万元、义保统筹资金487万元)。截止审计日,在建6个,面积10675平方米,计划投资713万元。其中加固2个,面积4451平方米;重建4个,面积6224平方米。2009年余下的21个任务,面积7996平方米,皆系重建项目,已经完成立项、规划、图纸设计。2010年计划任务89个,面积107899平方米,投资总额3867万元(省级3082万元,县级配套785万元),全部为加固项目,已经完成立项、图审,计划分二期实施,一期51个,建筑面积44443平方米,投资规模1596万元;二期项目38个,建筑面积63456平方米,投资规模2271.万元,均已进入招投标阶段。(三)、资金情况截止2010年5月25日,县财政专户到位资金6860.51万元,其中:中央、省投入合计1621万元[2009年中央专项校舍维修改造资金297万元、省级农村义务教育保障资金553万元;2010年省级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77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239.51万元(县级保障教育资金结余转入239.51万元,县教育附加经费转入5000万元)]。支出进度款284.80万,实行报账制,由县财政通过专户直接转入施工单位帐户。另外,县财政从县教育附加经费户支付前期费用218.04万元,其中支付校舍抗震鉴定费182万元,勘察设计费21.04万元,校安工作经费15万元。三、存在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1、安全、抗震鉴定报告提供不完整。经对所提供的现有资料进行整理,安全和抗震鉴定报告资料有缺少,如:关店乡无全乡小学教室安全鉴定报告等。县校安办说明,缺少的鉴定报告,系鉴定费用未支付到位所致。审计意见:由县校安办提请县政府协调解决。2、设计图纸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通过,个别排查鉴定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随机抽查在建6栋单体建筑物,设计图纸均未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时抽查城关中心校教学楼项目,安全和抗震鉴定面积2954平方米(楼房编号:001),实际面积2567.94平方米,两者相差386.06平方米。据县校安办介绍,系两方面人员对楼房外挑走廊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理解不一。审计意见:县校安办要按照规定交由消防部门及时进行图纸补审;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对楼房面积进行复核,如实填报信息。3、施工现场存在管理问题。一是中标单位项目部“公司技术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未到岗,如:李冲回民中学教学楼等;二是现场施工存在安全隐患,如:城北乡双湖中学教学楼,主楼紧挨主干道,学生来往较多,现场未搭设安全网和安全通道;桂集中学教学楼,未搭设安全防护栏;李冲民族中学教学楼,未搭设安全网。审计意见:一是要督促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到岗到位,履行相应职责,以保证工程质量;二是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