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风险控制及其应对措施一、出口退税管理存在的主要风险1.对外出口经营资格入门的“门槛”降低,一些地方的出口企业数量激增且良莠不齐,出口规模和退税规模增长异常。2.出口骗税犯罪呈现专业化、网络化、团伙化和智能化趋势,作案手段隐蔽,骗税单证“合法”化。以常规的方法审核、核查难以发现骗税线索,对涉嫌骗税企业检查存在取证难、定性难和处罚难等问题。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等进项抵扣凭证的违法行为如得不到有效打击、遏制,势必危及出口退税管理的安全。二、对出口退税管理风险的应对措施1.营销处加强对新开发出口企业的管理,开展首笔出口退税业务实地核查,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出口企业规范经营行为。2.把出口退税管理绩效考核作为一项重要的部门内控措施,强化内部日常监控,规范出口退税审核、审批程序,以考核促规范,以规范降低执法风险。3.深化出口退税预警分析,提高出口退税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防范能力。落实出口退税审核特别关注信息、税收函调制度,重点核实出口业务的货物流、资金流和供货企业生产能力及纳税等情况。4.加强内外部门协作,加强与稽查部门的联动,与海关、外管等部门的配合,密切注视骗税新动向、新线索,严防和严厉打击骗税活动。出口退税风险管控探索与实践当前,随着外向型经济的不断托展,乳山市出口企业户数和出口行业越来越多,出口金额也是越来越大。2012年共办理出口退税额1.9亿元,占全年税收总收入的38.85%,占增值税收入的69.6%。出口退税额的快速增长,必然加大了出口退税的管理风险。为更好地加强出口退(免)税管理,防范出口骗税,乳山国税局以狠抓出口退税风险管理为核心,采取风险排查、风险提醒、风险排序、风险防范等多项举措,积极应对出口退税管理风险,出口退(免)税管理质量提高显著。一、乳山出口企业现状(一)出口企业类型。目前,乳山市出口企业主要有纺织服装、农产品加工、渔具、汽车配件、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农药等20多个行业。其中,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两个行业,占整个出口企业户数的50%左右。农产品加工企业出口产品主要以水产品、花生行业为主,其出口收入约占农产品出口收入95%,占全部企业出口收入的60%。(二)出口企业户数变化。近5年来出口企业户数变化情况年度出口户数2008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较2008年增加较2008年增长%出口企业户数1882042252512768846.80%其中一般纳税人1701842032272417141.76%小规模纳税人18202224351794.40%表中一般纳税人出口企业增加的71户中,纺织服装、农产品加工企业有43户,占新增户数的60.56%。小规模免税出口企业户数少的原因,主要是进项税较少的石制品加工企业,这些企业年收入达到50万元后,要转为一般纳税人,按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出口按免税申报。(三)出口免抵退税额变化。近5年来出口收入及退税变化情况金额:万元年度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较2008年增加较2008年增长%出口收入1739431341031500562719452279145397131.03%应退税额96509154117331909219052940297.43%免抵税额792972187383116379172124315.68%从上表可以看到,2008年金融危机对乳山外向经济影响较大,到2011年才逐步恢复,2012年趋于稳定。经统计2012年全市农产品加工出口收入达12.86亿元,占全部出口收入的56.43%。农产品出口收入增长较多的原因与近几年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密切相关,食品卫生质量要求越高、监管力度越大,更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同时一些规模小、生产经营不规范的小食品生产企业,会逐步退出国际市场。如乳山某水产食品公司2008年出口收入2587万元,退税180万元,2012年出口收入24,855万元,退税2433万元,较08年增加了2,164万元,增长了12倍。另:出口收入、应退税款及免抵税额增长比例不同步的原因,主要是受提高出口退税率、调整单证收齐期限等多项政策因素影响。二、出口退免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出口退税管理是增值税管理的延伸,其核心内容是对出口收入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管理。在日常管理中,增值税管理的重点,也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风险点。(一)企业“自开自抵”农产品收购发票形成管理漏洞。增值税以链条扣税为设计原理,上一环节交纳的税款下一环节可以扣除。为鼓励农业的发展,维护农民的利益,国家对自产农产品实行免税政策,由于上一环节免税,造成农产品收购企业无法进行抵扣,为确保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国家规定企业收购农户自产农产品,由企业领购、开具收购凭证,按收购价格的1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由于农产品品质不同、收购价格不等,且交易对象多为农户,受消费习惯及金融结算条件的限制,结算方式大多以现金结算为主,造成税务机关监控管理困难。在实际收购过程中,还有的收购企业受收购凭证“自开、自抵”利益的诱惑,虚开收购数量及收购金额,多抵扣税款,导致多退税,或者收购时不区分销售者是否为农户或是中间商,故意把给中间商的提成也加在收购价款中,虚开农产品抵扣凭证,多抵扣税款,同时也违背了国家通过农产品免税政策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初衷。(二)农产品出口高退税率引发退税风险。目前,工业企业开具专用发票已全部纳入金税工程比对,进项税虚假成份相对较少,出口退税管理的风险相对较小。而国家为了鼓励农产品出口,将农产品深加工产品确定为征17%退15%,农产品初加工产品确定为征13%退13%。由于产品的退税率较高,且收购凭证的进项税不易监控,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引发虚开收购单、虚抵进项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扰乱了税收秩序,增加了税收执法风险。(三)接受虚开专用发票,虚抵进项税额。由于增值税链条管理尚未完善,部分企业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通过“买票”虚抵进项,以达到少缴税多退税的目的。如有的纺织服装企业主要原材料布、纱线,其取得专用发票认证比对时无问题,但其上游企业是农产品收购企业,进项税不易控制,故其高开或虚开专用发票的情况容易发生,形成隐性管理风险。有的企业则通过成品油等发票管理薄弱企业,取得虚开专用发票,多抵扣税款。(四)关联企业间通过调节专用发票销售额,多退税款。目前,同一投资人控股多个企业或由夫妻、夫子分别控股成立多个公司的情况很多,这些公司中从事同一行业或相联行业的非常多,他们之间的销售价款确定的随意性较大,尤其是从事农产品收购企业,因进项税不易控制,导致销售价格可调节的空间较大,税收管理风险更高。(五)是缺少汇结信息比对,出口收入真实性监管乏力。出口收入是生产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出口退税计算结果。为简化退税程序,支持出口企业发展,2012年国家出台政策,税务机关在审核办理退税时,不再挂审出口企业结汇信息,给基层税收管理人员监控出口企业收入的真实性增加了困难,同时也给不法企业虚报出口收入提供了可乘之机。三、出口退免税管理风险防范及成效针对出口退免税管理中存在的风险,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出口企业进行调研,走访外汇管理、海关报关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出口退(免)税涉税风险防范指南》,列示了的一般贸易出口、进料加工出口、来料加工出口三类主要贸易方式业务流程图,并按生产性出口企业、外贸性质出口企业分析了税收管理的核心、存在的风险点,风险值。依据风险值大小划分了“高、中、低”三个风险级别,列示风险点19个,并根据各级风险点的防控侧重点,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应对措施。各税收管理人员对照《风险防范指南》列示的内容,对辖区内出口企业逐户实施风险点排查,对中、低风险点以风险提醒为主,对高风险点重点监控、重点评估,强化风险防范。(一)核查生产经营范围、能力,防范非自产产品退税风险。首先,核实企业生产经营范围,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流程,通过其设备年加工能力、职工人数等情况,核实其生产经营能力与出口收入是否相符;查看企业燃油设备、汽车数量,核查其油耗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虚列成品油发票抵扣税款;对照企业报关出口的货物品种,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是否属自产货物进行确认,防止纳税人由于政策不明确,多报出口退税。通过上述方法我局在排查中发现,某科技生产企业将外购货物直接出口,不符合生产企业自产货物退税范围,补征税款18.3万元,提前防范了出口退税管理风险。(二)核查账务设置、处理,防范虚报收入骗取退税风险。一是帐簿设置情况核查。重点检查纳税人保管账是否按存货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逐笔记录,按日结出存货数量。对不按规定设置帐簿或帐簿记录不全的,立即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纳税人按规定建立健全帐簿,对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资金结算情况核查。查看企业的现金交易额度,提倡纳税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进一步规范企业账务。对现金交易大户通过核查其货物运输方式,运费支付情况,对农产品加工的根据其储存、加工能力合理确定其农产品收购发票的领购数量,并对其资金结算、承包合同进行实地核查,对虚假收购行为从严进行处罚。三是对企业结汇情况进行排查。对照企业报关单、销售合同,对企业结汇情况进行检查,查看其是否按合同规定付款,查实购货方与付款方名称,对不一致的重点分析其出口货物种类、销售价格的公允等情况。对可能存在虚报出口价格或转移利润等疑点的,及时移交稽查或反避税部门进一步核实,防止企业虚报出口价格,多报退税,减少涉税管理风险。(三)通过监控主要生产要素、税负,防范虚报进项骗取退税风险。一是原材料耗用数量控制法。按行业、产品品种通过投入产出比,计算出单位产品耗用的原材料数量,从原材料数量上监督企业采购、耗用数量。如2012年我局利用花生行业和罐头行业管理模板对全市同行业7户企业共评估税款51万元,管理成效显著。二是原材料收购价格控制法。各分局负责对辖区内农产品企业收购季节收购价格的征集,每月申报期内上报市局测算出全市平均价进行发布,为基层税务人员税收评估提供参考,对收购价格过高的通过款项支付,土地、海域等承包合同进行核实。2012年对食品加工企业共核实45户次,评估税款62万元,进项税额转出279万元。三是税负控制法。每季由市局参考全省或全威海市同行业企业的税负,对税负及农产品的抵扣比例明显偏离平均值的企业,做纳税评估任务发起,下发基层税务机关有针对性的进行评估检查。2012年共下发了四期疑点信息,共增加税收收入170余万元。(四)核实上游关联企业生产能力、产品价格,防范虚假发票骗取退税。一是关联关系企业摸底。通过CTAIS比对和税收管理人员日常巡查,对全市所有出口企业的投资人进行排查,对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建立台账实施重点管控;二是加强上游企业核查。重点查看其生产经营范围、生产能力、进项税抵扣情况,防止其虚假销售业务;三是查看关联企业间销售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人为调节退税现象,对销售价格明显偏高或过低的,暂时不予退税,要求企业作出合理的解释并提供有效证据,从而监督企业不敢随意调节销售价格。(六)核实出口单证备案,防范虚假报关。重点查看装箱单中的出口货物的数量、体积、重量等信息与报关单是否一致,与货运提单中相关数据是否一致,以及查看企业货物出口前的运输方式、运费结算等情况,以监控企业是否存在虚假报关。(七)特殊行业重点排查。针对毛皮加工行业货值高、收购单不易监管,易发出口退税风险等特点,我局采取提前监控,重点预防的方法,防范出口退税风险。一是根据毛皮加工企业的收购特点,设计了《毛皮加工企业收购监控台账》,毛皮收购企业需按台账栏次,详细记录毛皮收购时间、销售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收购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有效监控企业每一笔收购业务的来龙去脉,提高了收购业务的真实性;二是主管税务机关每季度抽查5户收购信息进行实地核查,监控企业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