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管理讲座宜宾新时代妇科医院院感科一、定义:(一)医院感染:是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规定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获得而于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二)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三)医院感染散发:是指医院感染在某医院或某地区住院病人中超历年的一般发病率水平。历年是指情况大致相同的年份。(四)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住院病人中,短时间内突然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五)医院感染流行:是指某医院、某科室医院感染发病率显著超过历年散发发病率水平。(六)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是指在某医院、某科室的医院感染病例数增加快,短期内不能控制。(七)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八)灭菌:杀灭或者消除传播媒介上的一切微生物,包括致病微生物和非致病微生物,也包括细菌芽胞和真菌孢子。二、医院感染发生率:卫生部规范规定100张病床以下、100-500张病床、500张病床以上分别低于7%、8%、10%;一类切口感染率分别低于1%、0.5%、0.5%;漏报率低于20%(三级甲复查要求漏报率低于10%)。三、手卫生知识:(一)控制医院感染最简单、最有效、最方便、最经济的方法是什么?就是洗手。(二)何为手卫生?手卫生是洗手、手消毒或外科手消毒的总称。(三)一般手卫生设施包括:洗手用的流动水、洗手池、清洁剂、手消毒剂、水龙头开关、干手纸巾、干手巾或毛巾。(四)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到清洁部位。2、接触病人粘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5、当医务人员的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五)医务人员洗手的方法:1、采用流动水洗手,使双手充分浸湿;2、取适量肥皂或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3、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分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清洗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六步洗手法)。(六步洗手法):1.掌心对掌心搓揉2.手指交叉,掌心对手背搓揉3.手指交叉,掌心对掌心搓揉4.双手互握搓揉手指5.拇指在掌中搓揉6.指尖在掌心中搓揉洗手原则:一人一操作一洗手!(六)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当进行手消毒: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2、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烧伤病房、新生儿重症病房和传染病病房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3、接触具有传染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病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4、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和处理传染病人污物之后;5、需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四、医院流行病学三大要素是什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五、暴发流行的常见传播方式有几种:共同来源、带菌者传播、交叉感染、空气传播和其他方式。五、微生物的感染途径(前三种为最多):1、接触传播(病原体通过手、媒介物直接或间接接触导致的传播);2、飞沫传播(病原体由传染源通过咳嗽、喷嚏、谈话排出的分泌物和飞沫、痰飞沫,使易感者吸入受染。如白喉、百日咳、流脑、猩红热、流感、麻疹结核病、麻疹、水痘等);3、空气传播(呼吸道疾病);4、媒介物传播;5、昆虫媒介传播(如血吸虫病、乙脑等)。六、预防抗菌药物耐药的12项措施:12、遏制医务工作者传播预防传播11、隔离患者10、及时停用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抗生素9、严格掌握万古霉素应用指征8、治疗感染而非寄殖7、治疗感染而非污染6、专家会诊5、应用当地资料4、控制抗菌药物应用有效的诊断和治疗3、针对性病源治疗2、拔出导管预防感染1、接种疫苗七、标准预防(一)标准预防的概念:标准预防是针对医院所有病人使用的一种预防,即假定所有人的血液等体内物质都有潜在的传染性加以防护。就是将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不包括汗液)均视为具有传染性,在接触上述物质、粘膜与非完整皮肤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传播;既要防止病人将疾病传染给医务人员,又要防止医务人员将疾病传染给病人,强调双向防护。(二)标准预防的具体方法:标准预防适用于所有病人的诊断、治疗、护理等操作的全过程,当医务人员每一次进行可能与污染物接触时,必须戴手套,有可能污染其他部位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三)标准预防的措施:1、手卫生;2、戴手套;3、争取使用口罩、防护镜和面罩;4、适时穿隔离衣、防护服、鞋套;5、污染的医疗仪器设备或物品的处理:(1)可复用的医疗物品和医疗设备,在用于下一病人时,根据规定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2)处理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仪器设备时,要防止工作人员皮肤和粘膜暴露、工作服的污染,以防止将病原微生物传播给病人和污染环境。(3)需重复使用的利器,应放在防刺的容器内,以便运输、处理和防止刺伤。(4)一次性使用利器如针头等放置在防刺、防渗漏的容器内进行焚烧处理。(5)急救场所可能出现呼吸骤停等需要复苏时,用简易呼吸囊(复苏袋)或其他通气装置以代替口对口人工呼吸方法。(6)医疗废物应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7)物体表面、环境、衣物与餐饮具的消毒:①对医院普通病房的环境、物体表面包括床栏、床边、床头柜、椅、门把手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定期清洁,遇污染时随时消毒。②在处理和运输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被服、衣物时,要防止医务人员皮肤暴露、污染工作服和环境.③可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消毒、清洗后再使用,对隔离病人尽可能使用一次性餐饮具。④复用的衣服置于专用袋中,运输至指定地点进行消毒、清洗,并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污染。(八)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及其管道消毒方法:首先应彻底清洗干净、擦干,用0.1%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晾干备用,使用前用冷开水冲洗干净。长期使用的湿化瓶应每天更换,呼吸机管道≤48小时更换。临时使用的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一人一用一消毒。八、医用物品对人体的危险性分类:医用物品对人体的危险性是指物品污染后造成危害的程度。根据其危害程度将其分为三类:(一)高度危险性物品:这类物品是指穿透皮肤或粘膜而进入无菌的组织或器官内的或与破损的组织、皮肤、粘膜密切接触的器材和用品,例如:手术器械和用品、心导管、穿刺针、输血输液器材、注射器针头、注射的药物和液体、透析器、血液和血液制品、导尿管、膀胱镜、腹腔镜、脏器移植物和活检钳等。这类物品必须进行严格灭菌,首选压力蒸气灭菌,经受不住高压灭菌时可选用环氧乙烷或高效灭菌剂。灭菌前必须进行彻底清洁,灭菌时必须严格掌握灭菌所需时间、温度、压力浓度等影响因素,灭菌中、后应做好效果监测,才能保证使用安全。(二)中度危险性物品:这类物品仅和破损的皮肤、粘膜相接触,而不进入无菌的组织内的器材。例如:呼吸机管道、消化道管道、麻醉机管道、胃肠及支气管内窥镜、子宫帽、避孕环、压舌板、喉镜、体温计、餐具、口罩、便器等。这类物品必须进行灭菌或高水平的消毒处理,如2%戊二醛、含氯消毒剂消毒灭菌。而另一些物品则要求低一些,如便器、卫生洁具等用中效消毒剂即可。(三)低度危险性物品:指虽有微生物污染,但在一般情况下无害,只有当受到一定数量的病原微生物污染时才造成危害的物品。这类物品和器材仅直接或间接地与健康无损的皮肤粘膜相接触,包括生活卫生用品和病人、医务人员生活和工作环境中的物品。如:床头柜、床单、被褥、毛巾、面盆、餐具、茶具、痰盂、地面、便器、墙面、桌面、一般诊断用品(听诊器、血压计袖带、压脉带)等。这类物品需按时清洗干净,用低效消毒方法即可,只有在明显被污染的情况下才需要高水平消毒。九、消毒灭菌原则和消毒灭菌程序:原则:进入人体织组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消毒灭菌程序: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医院诊疗器械,为预防感染发生,应根据不同类别选用不同的消毒方法。消毒、灭菌方法可分为下述四类:(一)灭菌方法:可杀灭外环境中一切微生物的物理、化学方法。属于此类的有:热力灭菌、电离辐射灭菌、微波灭菌、等离子体灭菌等物理灭菌方法和甲醛、戊二醛、环氧乙烷、过氧乙酸、过氧化氢等化学灭菌剂。(二)高效消毒方法:可以杀灭一切致病微生物的消毒方法。这类消毒剂应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结核杆菌和致病性芽孢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的杀灭作用。属于此类的化学消毒剂和物理消毒法有:紫外线及含氯消毒剂、臭氧、二氧化氯和一些复配的消毒剂等。(三)中效消毒方法:是可以杀灭和去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致病微生物的消毒方法,包括超声波、碘类消毒剂(碘伏、碘酊、洗必泰碘)、醇类、酚类消毒剂等。(四)低效消毒方法:只能杀灭细菌繁殖体、亲脂病毒的化学消毒剂和通风散气、冲洗等机械除菌法。低效消毒剂有单链季铵盐类消毒剂如新洁尔灭等、双胍类消毒剂如氯已啶等。十、医疗废物的管理:(一)医疗废物定义: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病毒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二)医疗废物的分类:1、生活垃圾:在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建筑物的维修中产生;按城市垃圾处理原则处理。2、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围绕的物品)。(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5)废弃的疫苗、血清、血液及血制品等。(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和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新废物。3、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1)手术及其它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胚胎、残肢等。(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3)病理室切片后用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等。4、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1)所有的针头、缝合针。(2)各类医用锐器如刀、锯,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瓶等。5、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包括:(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OTC类药品。(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苯丙胺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司莫司汀、三苯氧胺、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免疫抑制剂等。(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6、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1)废弃的甲醛、戊二醛、过氧乙酸等消毒剂。(2)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胶片、冲洗液、显影液等化学试剂。(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三)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