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四项基本原则的,具有较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深厚的经济法理论知识的,能胜任经济法学教学研究、经济行政司法工作和企、事业法律实务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品学兼优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1、具有较高社会主义觉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能坚定地为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进取创新,具有团队、合作、友爱的精神。3、能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理论,有较扎实的经济法、商法理论基础;重视理论与社会实践结合;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从事经济法律实务的工作能力。4、有较好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基本上做到“四会”。5、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体魄。二、研究方向在掌握法学原理的基础上,本专业研究生将重点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经济法、商法、劳动法等问题。三、学制和学习年限学制一般为三年。根据具体情况,弹性学习时间可为二年半至五年。四、课程设置(一)学位课:1、政治理论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2、外语课:第一外国语、专业外语3、公共基础课:《法理学专题研究》、《民法原理》4、专业课:《经济法专题研究》、《商法专题研究》(二)必修课1、《经济学专题研究》2、《劳动法》3、《竞争法》4、《国际经济法》(三)选修课1、《合同法》2、《票据法》3、《保险法》4、《知识产权法》5、《社会保障法》6、《环境法》7、《证券法》8、《税法》9、第二外国语10、《计算机原理与应用》四、教学方式和培养措施(一)指导教师根据每个研究生的原有基础、特长、专业重点、发展方向等,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每年检查执行情况,作必要的调整和修改。(二)以自学为主、集体讨论为辅。学生除广泛阅读导师指定的马列原著、专业参考书和其他书籍报刊资料外,鼓励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调查研究,要求每一学期写一篇学期论文。(三)认真进行社会实践,保证社会实践时数不低于10小时。教学课程以“经济法概论”为主。学生须事先写好讲稿,在教研室试讲后进行,导师听课,评定成绩。(四)毕业实习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重点训练经济法实务的工作能力。实习结束后须进行总结,由指导老师评定成绩。(五)为研究生参加学术讨论会提供条件。如经费可能,鼓励导师及老师带研究生参加学术讨论会,并要求研究生提供学术论文。(六)鼓励研究生独立承担或参加本校或校外科研项目,通过参与科研项目,提高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科研能力。(七)邀请经济界专家及经济法律实务工作者举行专题讲座,丰富学生知识面。(八)通过两年学习后,由导师与研究生教育院共同对每个研究生进行中期筛选。凡政治好、思想好、遵纪守法、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有进一步培养条件者,经校领导批准,可进入硕士论文写作阶段。不能继续就读者作两年制研究生结业。(九)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集中在第三学年进行。在第二学年时即要求学生初步确定论文范围与方向,第四学期结束时提出论文开题报告,制定撰写计划与写作提纲,经导师及研究生教育院审批后即可动手实施计划,第六学期中前完成写作,经导师同意提交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答辩通过后,再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后授予学位。(十)培养工作实行导师与集体培养相结合,新生入学后,即由导师组为学生选定导师。第三学年,根据学生选题方向情况作个别调整。欢迎来到免费考研网华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华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能够系统掌握民商法基本理论,能独立从事民商法教学、科学研究和从事民事商事法律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一)具体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社会主义道德情操,积极为国家建设服务。(二)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水平,较深厚的民商法理论修养,能够系统掌握和深入研究民商法的理论与实践以及掌握与民法学专业有关的相邻学科的宽厚知识。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至二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资料。(三)有健康的体魄。二、研究方向民商法学。三、学制和学习年限学制一般为三年。根据具体情况,弹性学习时间可为二年半至五年。四、课程设置(一)学位课程1、政治理论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2、外语课:第一外国语、专业外语3、公共基础课:《法理学专题研究》、《民法原理》4、专业课:《物权法研究》、《债权法研究》(二)必修课1、《罗马法》2、《商法专题研究》3、《婚姻、家庭、继承专题研究》4、《知识产权法专题研究》(三)选修课1、《票据法学》2、《证券法学》3、《海商法学》4、《民事诉讼法专题研究》5、《民法哲学》6、《侵权行为法》7、《人身权制度研究》8、《比较民法》9、第二外国语10、《计算机原理与应用》五、教学方法(一)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个别指导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导师必须既教书又育人,关心研究生的全面成长。(二)培养研究生的独立自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研究生应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阅读有关本专业的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和专业参考书籍,写出心得体会并提出问题,由指导老师辅导答疑,课堂讲授或组织讨论。(三)安排研究生教学实习,参加本科的课程讲授和课堂讨论,由指导老师写出评语和评定成绩。六、学位论文研究生应在第四学期选定论文题目,论文开题报告应当经指导老师与导师组审阅定,论文选题应是重要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在选题、搜集资料、撰写论文提纲、拟定初稿和修改论文各个环节中,由指导老师给予具体指导,论文要求达到硕士学位论文应有的学术论文水平。欢迎来到免费考研网华东政法学院刑法学专业(中国刑法和经济刑法)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根据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培养具有较高水平的刑法学专业研究人才和高校师资。具体要求是: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掌握坚实的马列主义法学基础理论和系统、坚实的刑法理论,对刑法方向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研究,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和从事高校教学的能力。3、具有健康的体魄。二、研究方向中国刑法与经济刑法三、学制和学习年限学制一般为三年。根据具体情况,弹性学习时间可为二年半至五年。四、课程设置(一)学位课程1、政治理论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2、外语课:第一外国语、专业外语3、公共基础课:《法理学专题研究》、《民法原理》4、专业课:《刑法总论》、《刑法分论》(二)必选课1、《刑事政策研究》2、《中国刑法史》3、《外国刑法》4、《案例评析研究》(三)选修课1、《唐律研究》2、《犯罪学研究》3、《刑事诉讼法》4、《金融证券犯罪研究》5、《知识产权犯罪研究》6、《刑法学发展趋势专题研究》7、《港澳台刑事法律研究》8、《经济诈骗犯罪研究》9、第二外国语10、《计算机原理与应用》五、教学方法(一)研究生的培养采取以导师指导为主,导师指导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二)研究生的教学方法以自学为主,导师开出书目及参考书,并作必要的专题讲授和辅导。研究生在自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阅读指定的参考书,并且结合社会调查等方式广泛搜集和整理有关资料,作读书笔记,对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且组织讨论,最后由教师进行答疑或讲授,教师要加强对研究生学习的指导,随时检查自学效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六、专业教学与训练(一)在本科已学过基本原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系统深入地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关于刑法的基本原理和有关犯罪与刑罚的各种具体问题的论述,并以此作为刑法学的指导思想而加以牢固地掌握;深入学习我国刑法的发展情况,现行刑法各项规定的政策依据、立法理由、法律解释以及适用上的问题,能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需要与可能,对国外的和古代的刑法理论,刑事立法例和司法实践进行必要的研究,通过比较分析,进一步认识我国社会主义刑法的优越性,对国外的和古代的刑法理论,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能作出比较实事求是的分析和借鉴,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二)教学内容和安排按照我国《刑法》的体系,以《刑法学》为学习提纲,以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关于刑法的论述、刑法规范、刑事司法、典型案例以及国内外刑法名著等为学习重点,并根据需要到实际部门进行实践与调查。研究生主要根据导师布置的学习基本内容、重点、难点和必读参考书进行自学,在自学过程中,将收集、阅读资料进行登记和摘要,写出系统的学习心得,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问题进行讨论,然后由导师答疑,总结或进行专题讲授。在学习中要求领会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关于该问题论述的精神实质,在掌握刑法理论的基础上,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能对分歧观点进行分析评判,提出自己的见解。学习结束,要求学生做到:1、整理出一套刑法学参考资料。2、整理出一套系统的刑法学笔记。3、有一篇以上刑法译文。七、教学社会实践社会实践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进行,参加刑法本科生的教学活动,由导师确定讲授内容,研究生写出讲稿,经导师审查、教研室试讲进行教学。社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写出小结,指导教师写出评语和评定成绩。八、毕业论文集中在第五、六学期进行,在第四学期末即可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确定项目,论文题目确定后,研究生要在导师指导下,拟定论文撰写计划,包括论文撰写工作阶段的主要内容、要求、进行方式和完成期限等。在论文撰写期间,导师要进行阶段性检查,在写出提纲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完成论文后按规定申请论文答辩。欢迎来到免费考研网华东政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积极贡献力量,具有独立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和立法与政权建设以及实际工作能力,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复合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二、研究方向(一)中国宪法;(二)立法学;(三)行政法学三、学制和学习年限学制一般为三年。根据具体情况,弹性学习时间可为二年半至五年。四、课程设置(一)学位课1、政治理论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2、外语课:第一外国语、专业外语3、公共基础课:《法理学专题研究》、《民法原理》4、专业课:《宪法学研究》、《立法学研究》(二)必修课1、《比较立法学研究》2、《比较宪法学研究》3、《中国宪法发展研究》4、《行政法学研究》5、《行政诉讼法研究》(三)选修课1、《政府与公共权力研究》2、《比较行政法学研究》3、《西方宪政史》4、《外国行政法制研究》5、《行政管理学》6、《西方法学史》7、《人权研究》8、《法律社会学研究》9、第二外国语10、《计算机原理与应用》五、教学方式和培养措施(一)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以自学为主,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通过阅读钻研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有关书籍资料,以及通过社会调查、课堂讨论、论文写作等多种方式,加深理论基础,拓宽知识面,提高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二)在专业学习基础上,研究生在第四、第五学期参加一周社会实践和四周教学实习。经过两年学习和考察后,由研究生教育院与导师共同对每个研究生实行中期筛选。凡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学习刻苦努力,有进一步培养条件者,经领导批准,可进入第三年的硕士论文写作阶段。否则,作二年制研究生分配工作。(三)进入硕士论文写作阶段培养的研究生,必须于第四学期内提出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经导师审阅后进行论文写作的调查工作。(四)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欢迎来到免费考研网华东政法学院诉讼法专业(司法鉴定方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30106)一、培养目标(一)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逐步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坚持